(二)幸福感——生活幸福感
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最终目标都应该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幸福”是个人对其生活状况的一种价值评价性体验,人的幸福感是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主体偏好对于自身生活状态作出的满意程度方面的评价,是其对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综合性感受和体验,也是对其自身发展是否全面、是否自由的综合性感受和评价。“以人为本”的现代科学发展观,把人民幸福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衡量社会发展的尺度、实现社会发展的目的。接下来我们就从生活幸福感、个人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三个维度来审视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在提高“幸福感”方面的成效趋势。
图6—3中的直线代表回答自己生活幸福的被访者在总样本中所占的比例,它清楚地表明了:2006年有92.27%的被访者感到自己生活幸福,到了2008年这个比例降低了3.85个百分点,变成了88.42%。虽然,与图6—1的工作满意度相比这个比例不低,但是下降的这3.85个百分点令人担忧,因为百姓的生活幸福感比例降低至少对相应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成效提出了一定的质疑。在此期间,国家特别在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上作出了卓越的探索和巨大的努力,但从社会个体的体验来看,这些努力不但没有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感,反而导致部分人民的生活幸福感下降。
图6—3 2006年vs.2008年生活幸福的变动趋势(www.daowen.com)
为了更进一步探明生活幸福感下降的原因,我们对不幸福群体的情况,即对回答不幸福的这部分人做了一个阶层构成分析(见图6—4)。从图6—4中可以看到,在回答自己生活不幸福的人中,体力劳动者和无工作人员占的比例最大,2006年占了81.82%,2008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87.32%。这样的统计结果和我们一般的认识是相符的,民富更有利于民生幸福,位于社会底层的人民,大多工资较低,生活水平不高,为生活所迫,幸福感最低,甚至感知不到幸福。
图6—4 2006年vs.2008年生活不幸福的阶层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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