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最新成果

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最新成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2010年2月22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部发布《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辽宁省鞍山市等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要求各试点城市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科学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最新成果

(一)公立医院改革的新进展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事关新医改的成败。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体,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界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感受和评价。然而,公立医院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长期以来形成和积累的各种矛盾的汇集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身上。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2010年,国家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推出了很多举措,在一些地方展开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月8日,司法部、卫生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保障机制;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保证护理质量,1月22日,卫生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下发了《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规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02年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以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卫生部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并于2010年1月22日正式印发,要求各地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文件对病历书写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对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以及住院病历书写内容、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对打印病历内容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促进公立医院在改革发展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于2010年2月1日下发了《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 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规范临床护理服务,实施整体护理模式;加快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绩效;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加强投诉管理,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这些措施的根本落脚点就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革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2010年2月11日,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文件指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文件还就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2010年2月22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部发布《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辽宁省鞍山市等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要求各试点城市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科学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于2010年2月10日发布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www.daowen.com)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为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卫生部于2010年2月22日印发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各地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提出了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以及实施电子病历的基本条件,并就电子病历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2010年3月4日,卫生部医政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下发了《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推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做法。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整理修订了《医疗知情同意书》,着重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理念,重点强调医患沟通,对常见疾病诊疗(手术、操作)知情同意进行规范,使患者能对所患疾病有较全面的科学认识。这一措施对于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较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卫生部于2010年2月23日发布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该《规范》对血液透析室的管理职责、质量管理、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检查评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卫生部于2010年6月3日发布了《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从2010年8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办法》对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管理和处罚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关于“试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有关要求,卫生部办公厅于2010年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 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要继续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有关要求,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该《通知》对于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一是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二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三是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该《意见》对医改核心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医改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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