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实施“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在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但目前仍然存在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学质量低等问题。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此外,农民工子女接受“初中后教育”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户籍障碍、高考政策限制、借读费用昂贵,以及各地在课程、教材等方面的差异,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难度更大。
近3年来,中央财政下拨62亿元,专项用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目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近80%。《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纲要》还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试点作出了具体安排,在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试点,探索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体制机制,以及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www.daowen.com)
各地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教育部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第十二条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相关依据。上海市从2008年开始启动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同住子女共约38万人,至2010年秋季开学,共有47万多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在沪接受义务教育,其中33.6万余名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在上海市公办学校就读,占总数的71%以上。除义务教育,上海中职教育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上海也正在积极探索实施农民工同住子女完成中职后继续就读高职的办法。2010年5月,北京市政府废除了1986年沿用至今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并规定非京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在北京市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制定和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本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等。2010年6月,广东省出台有关规定,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农民工积满60分就可以申请入户,其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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