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对策:川西文化研究

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对策:川西文化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时期,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应坚持体系网络均匀性原则,使得其资源利用和系统功能及效率达到最优化。大中型林盘优先原则10户以上的大中型林盘是林盘体系重构的重点,是聚居型林盘的依托所在。3)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点位布局在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农耕和乡村旅游型林盘、特色产业型林盘的布局进行优化。

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对策:川西文化研究

8.3.2 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对策

川西平原农民居住极为分散,绝大多数是居住在十户以下的小林盘中。根据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必须对现状林盘体系进行适度梳理,因地制宜提高农民居住集中度,有助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配置,促进川西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因此,在对川西林盘整体性保护的基础上,要对林盘进行合理分类:第一类为农耕和乡村旅游型林盘;第二类为特色产业型林盘;第三类为生态型林盘,再依据分类和功能定位对林盘聚落体系进行重构,对林盘资源加以合理开发与利用。显然,聚居型林盘是林盘体系重构的关键所在。

1)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基本原则

(1)网络体系均匀性原则

总体上来讲,川西林盘聚落体系具有网络均匀性的结构特征,这是川西平原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生产长期作用的结果,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高效的系统。新时期,林盘聚落体系重构应坚持体系网络均匀性原则,使得其资源利用和系统功能及效率达到最优化

(2)大中型林盘优先原则

10户以上的大中型林盘是林盘体系重构的重点,是聚居型林盘的依托所在。这类林盘大多历史比较长,拥有许多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大多沿水体或道路分布,体现了林盘发展的轨迹。同时,这类林盘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群落,趋于内部系统平衡,具有较高的环境阻抗性,也有一定的设施基础和社会职能,有利于林盘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发展。此外,地域内相对集中的林盘群,同样反映了林盘发展的规律,在景观风貌和资源共享中具有集群和集约的优势,也应充分考虑。

(3)耕作半径适宜原则

林盘内的农村居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从事农业生产和相关服务业。因此,聚居型林盘的布局应遵循适宜的耕作半径原则,以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从当前的发展来看,农民到田间的出行方式,根据农户条件和田间生产内容不同,呈现多元化,从过去的步行方式发展为步行、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兼有的方式。由此,农户的耕作半径可较传统林盘适当扩大,但为了方便田间管理,宜控制在1km以内,聚居型林盘的最大分布间距宜在1.5km左右。

(4)基础设施共享原则

聚居型林盘的布局应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相统筹,遵循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以节约投资与土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其布局应处于交通联系、经济流向、社会服务联系相对合理的位置。要突出道路交通对林盘发展的带动性作用,要以乡村干道为脉络,选择位置适中,便于与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其他聚居型林盘交通联系便捷,可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的点位。

2)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方法(www.daowen.com)

(1)吸纳合并的方法

将不保留居住功能林盘中的住户,特别将散户和小林盘中的住户,吸纳合并到邻近较大规模的林盘当中,形成一个规模适当扩大的扩展型林盘。一方面有利于地域性林盘风貌延续,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农村居住的集中度和完善聚居型林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林盘的生产生活服务水平。

(2)转移新建的方法

对规模较小、空心的、建筑风貌被严重破坏的林盘,或远离水源、道路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覆盖区域的林盘,将其住户就近转移到新建的农村聚居点或农村新型社区,对原林盘实施林木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林间特色产业。

(3)产业引导的方法

针对传统林盘产业形式单一,经济效益低的现状,在林盘体系重构的过程中,应该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充分利用林盘资源,大力发展现代庭院立体经营、特色农业和林盘休闲等经济产业,发展林盘经济,增加居民收入

3)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点位布局

在林盘聚落体系重构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农耕和乡村旅游型林盘、特色产业型林盘的布局进行优化。

(1)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和项目周边,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民居住区的布局,连线成片、聚点成群地布局林盘聚居和乡村旅游点、特色产业林盘保护利用点。a.直接利用林盘作为土地整治搬迁农民的居住区,布局林盘聚居和乡村旅游利用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可直接用于搬迁农民居住区建设的林盘,列为聚居型林盘保护利用点,利用林盘资源和形态新建农民居住区。b.林盘聚居和乡村旅游点与新建新型社区相结合,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居住模式。项目区内新建新型社区点位与林盘聚居和乡村旅游点统筹布局,考虑耕作半径和农民意愿,选择规模较大、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大,交通便利、方便生活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林盘,作为聚居型林盘保护利用点。以新型社区和林盘聚居相结合,将项目区内的农民全面妥善安置。c.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及周边应适当布局聚居型林盘。未进入项目区但紧邻项目区、有助于增强项目区的特色和效果、交通便利、形态较好、利用潜力大的林盘,列入聚居和乡村旅游林盘保护利用点。d.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和周边尽量布局特色产业林盘保护利用点。

(2)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形态的要求,布局林盘聚居和乡村旅游、特色农业产业、生态林盘保护利用点。a.历史文化古镇城镇周边的林盘,均应作为聚居和乡村旅游林盘大力保护和充分利用。古镇资源和林盘资源统属传统文化资源,最具地方特色,古镇古村是这类资源的聚集之地,将周边林盘规模化的保护和利用,既增强天府古镇的田园风光特色,又扩展古镇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b.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内或园区间合理布局聚居和乡村旅游林盘保护利用点;田间或地块间均应布局特色农业产业林盘保护利用点。c.城镇规划区外围,结合生态产业的形态,利用林盘建设农村社区,布局聚居和乡村旅游林盘保护利用点。既有利于城乡配套设施共享,也可促进城郊型生态产业发展、增强田园城市特色。d.城市走廊带的城市组团和城市片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区,均作为特色农业产业或田园风光和生态林盘保护利用点。e.城镇规划区内规划的生态用地区,尽量保留田园风光和生态林盘。利用林盘进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可减少环境景观建设费用,还可增添地方特色。

(3)其他农村区域的林盘,凡规模较大、形态较好、交通便利、资源利用空间大的林盘,均应考虑为聚居和乡村旅游林盘保护利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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