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川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迁,主要体现在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村经济组织的演变等方面。它们带动了川西农村社会的全面变革。林盘作为川西农村的自然村落,既是这种变迁的执行者,也是承受者。这不仅表现在林盘中住宅、绿化、道路以及村容村貌的变化,更反映在农村产业和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
1)改革开放前状况
新中国成立前的四川省,属于内陆型传统农业社会,仍然处于单一农业经济的结构中,社会经济发展自近代以来远落后于沿海各省。而且,农村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又特别顽固,封建剥削程度相当严重,土地高度集中。在川西平原,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尤为严重,地主阶级占有80%以上的土地。成都市附近的华阳县白家乡,97户地主占有土地1.7万亩,每户平均176亩,而3000户中农、贫农每户平均仅有土地0.4亩,还有143户贫农没有土地;大邑县安仁乡大地主刘文彩占土地1.2万亩,拥有庄园28所[46]。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得川西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的变革,它没收地主土地,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广大无地少地的贫农雇农则通过土改分到了土地,实现了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期盼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促使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47](表7.1)。
表7.1 土改前、后新津县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新津县志》整理.)
土地改革以前,受租佃关系的影响,林盘里的住户主要是易流动的佃户,农户无法通过合作与交换满足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相邻林盘农户间的交往也大多属于根据市场原则的临时交往,而不是基于亲情与地缘的固定联系,因此无法形成一个关系紧密、利益共享的村落社区[48]。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颁发给各农户土地所有证,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依托从前生活的林盘,农民拥有了自己的耕地和林盘中的宅基地、宅基林地及附着在宅基地上的住房,农户与土地的关系相对稳定下来,林盘中农户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地缘关系。
农业合作化是继土地改革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又一次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它大体经历了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样一个逐步而渐变的过程。从理论与宏观的层面上看,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农户依次而逐渐地失去了对土地、耕畜、大农具、林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农户所有向合作社集体所有转变。国家则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并发展起了农村土地归乡村集体所有和城镇土地国有的城乡二元的土地所有权属的双轨制产权结构。在合作化时期,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所得,同时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家庭自主性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在农户经济收入结构中的比重逐渐提高,地位日益重要。川西农户从事家庭副业生产的土地主要包括占全社总耕地面积5%左右的自留地,以及林盘宅基地和宅基林地,也就是这比集体耕地少得多的土地,创造了比集体耕地高得多的生产效益。据1957年彭县农业社收益分配统计,当年社员人平均总收入70元,其中从集体经济分得的收入51元;农户家庭副业和自留地收入19元,约占总收入的27%[49]。此时期,林盘绿化建设也得到一定发展。在1952—1958年,温江地区全区“四旁”植树6 000万株左右,其中大部分就栽种于林盘之中。
从1958年秋开始,川西农村生产关系再次发生剧烈变化,全部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在人民公社存在和发展的20多年中,尽管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过多次调整,但“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这两个最基本的制度特征却始终未改变[50]。人民公社化强化了国家政权对农村经济的行政指挥权力,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也是集体财产和个人财产被公有化的过程。入社农户原有的农具、屋基地、自留地、牲畜家禽、家庭副业以及房屋周围的零散树木、成片竹林等,均被当做资本主义残余,一律转归公社所有,从而拉平了农民及其家庭之间的经济实力与贫富差距。人民公社实行集体化的生产劳动,社员没有生产劳动计划权、自主权和主动权,忽略了社员在生产劳动过程和创造财富能力的差异,严重挫伤了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给川西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损害[51]。
在人民公社时期,川西林盘的经济生产与绿化建设同样受到极大的损害。“大跃进”时期,农民的自留地、林盘宅基地、宅基林地以及多数生产工具都收为人民公社所有,家庭副业和手工业因入社而受到摧残。尽管之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有所调整,川西各地给农民重新划拨自留地,明确林盘界限,但在“以粮为纲”和封堵“资本主义道路”的大形势下,农民家庭生产受到严厉限制:一是限制自留地和田坎自由种植,规定只许种植粮食、油料、饲料和少量蔬菜等;二是限制副业生产,限制农民利用农闲或工余时间从事养殖、竹编等副业生产,限制农村手工艺人外出行艺;三是限制农民出售农副产品,规定农民私养的禽畜、禽蛋和多余的粮食只能售给食品经营部门或在本地市场出售,甚至取消或延长部分乡镇集市的场期,这都极大地制约了林盘经济生产,使得农民收入大为减少,远低于同时期的城镇工人[52]。“大跃进”时期空前的乱砍滥伐使得曾经到处是茂林修竹的林盘景观遭受严重破坏。郫县一个47户人家的生产队,仅保留9株树,平均20个人才有一株树[53]。在1963—1965年的“四清”运动中,农民在零星隙地及开荒地上种植的树竹,连同土地作为“侵占集体的土地”一并被没收;有的还将农民较大的林盘分化出去,房前屋后的树竹也被砍伐或划为公有,挫伤了社员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损害了林盘绿化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主义思潮的严重干扰,机构瘫痪,林权混乱,林盘绿化建设在乱砍与造林之间长期徘徊,以至多数林盘竹树仍未恢复至“公社化”之前的水平[54]。不少林盘中的桃子、柑橘等果树统统当做“资本主义尾巴”被连根挖掉,更不用说栽种花卉、苗木了。
2)改革开放后
1978年12月改革开放后,川西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成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和主流趋势,它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集中劳动、统一经营”的生产管理体制,形成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体制。农户对自家的劳动力有了真正的所有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全面恢复并适当增加了农民自留地,彻底放开农村集市贸易,以从事专业性商品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开始相继大批涌现,在种植业内部逐步形成“粮、经、饲”三元经济结构,农村副业和多种经营得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农村乡镇企业得到蓬勃发展,并逐渐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进厂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大幅增多。这都较大地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与一部分农民的职业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川西农村得到全面快速发展,林盘建设与景观也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林盘的农房建设。川西农房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后较长时期没有大的发展,住房较为简陋,直到1970年代末,土墙草顶的农宅还广泛地存在于农村中。据统计,1980年底,彭县14.39万农户拥有住房64.15万间(每间计16~17m2),其中:草房51万间占80%,瓦房13.15万间占20%。经过五年的农房建设,农民居住条件有明显改善。据1985年10月彭县农房办公室统计:全县15.7万农户拥有住房79.5万间,其中:瓦房占33.3%,楼房占1.7%,草房占65%。20世纪90年代以后,川西农房建设步伐加快,昔日的土草房大多数逐步改造成砖瓦平房,较富裕的农户开始建设砖混结构的楼房。二是林盘的植栽绿化。随着林盘用地权属和林权的落实,林盘植栽绿化得到快速发展。农户根据其生活生产需求,在庭院内外和林盘中大量植竹栽树,栽种果树、花木、蔬菜等经济作物,到处出现“绿树村边合,绕屋树扶疏”的动人景观。三是林盘的经济生产。依托院坝和林盘植栽,农家大力发展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编织和手工艺品制作等家庭副业或进行专业化种植和养殖生产,林盘中的一些家庭作坊和小型工厂都有较大发展,林盘的经济生产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速和国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背景下,川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方面受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下降的影响,许多农民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将其承包经营的农地闲置乃至荒废;另一方面一些种植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缺少足够的土地开展产业化经营。因此,需要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的前提下,适度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公司+农户”、“专业协会+农户”等形式,以企业为龙头,农户为基础,把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与市场经济联系起来,改变传统农业经济结构中一家一户的农地经营模式,促使其走上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进入21世纪以后,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进“三个集中[55]”。在多年来土地流转和规模集约经营的基础上,成都市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初步形成市域一圈层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农业,二圈层发展花木、精品水果等产业项目,三圈层发展林木、蔬菜、瓜果等种植业、养殖业及生态旅游业的圈层分布和错位发展的区域布局。
随着川西农村经济结构的逐步调整和非农产业、多种经营的进一步发展,非农收入在农村总收入的比重不断攀升,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方式日益城镇化。与此同时,农村阶层分化,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农村贫富分化趋势加速。这些变迁导致林盘在建设和景观上出现一系列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林盘建筑多样且分化,一方面表现为林盘中新建楼房增多,楼房的规模加大和质量提高,不少新建农房突出于林盘边界;另一方面表现为林盘中各式楼房、小青瓦平房、土砖瓦房、机砖草房、土砖草房、破旧窝棚和废弃老屋等共存的局面,还有不少村民干脆搬出原有林盘在路边或耕地上孤立地建新房。二是林盘树竹绿化渐有退化,这主要是因为不少竹树材的功用为工业产品所替代,以竹树材为原料的手工产品的收益相对降低,以及农村空气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致使竹树生存、生长的环境变差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三是林盘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产、生活垃圾大幅增多且无序倾倒,沟渠淤塞或流水减少,堰塘水质变差甚至废弃等。(www.daowen.com)
3)现代农业技术革命对林盘内生增长的推动
长期以来,川西农村生产力的性质特别是生产工具和农业科技并未出现大的变化,这导致川西农村经济生产长期处于一种低水平发展状态[56]。20世纪下半叶以来,以“绿色革命”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技术革命促进了川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林盘内生增长。
(1)“绿色革命”对川西平原粮食生产的推动
“绿色革命”是指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及其下属研究机构通过国际合作,成功地培育出了一批主要粮食作物的优良品种,并迅速在许多国家推广,结合增施化肥、农药和改善灌溉等配套措施,使得全世界玉米、水稻和小麦的平均产量实现了两倍以上的增长的世界性农业技术革命和成就。它有力地缓和了世界人口增长给粮食生产造成的压力,解决了缺粮和饥荒的危机,为20世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依靠传统精细农艺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以遗传育种技术创新为主项、栽培技术创新为副项,快速发展农业的经验被认为是绿色革命的典范,创造了以不足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1/5人口的奇迹。
回顾历史,川西平原在秦汉时期就是全国著名的稻作农业区,水稻生产集中于都江堰灌区,获都江堰水利的田亩应在100万亩以上;到了唐宋,都江堰灌区扩大到200多万亩;此后,都江堰灌区因宋末元初、元末明初、明末清初等历次战乱长期在200万亩以内徘徊,直到清乾隆时期灌区才又超过200万亩,至1949年灌溉面积缓慢发展到280多万亩[57]。在稻作生产技术上,川西平原早在东汉时代已经采用了育秧再植和塘堰蓄水灌溉等先进栽培技术,创造了“亩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大约相当于今亩产124kg,最高亩产207kg的高产[58]。不过,受农业生产技术的制约,历史上川西水稻亩产长期在150~200kg徘徊。据谢放估计,清乾嘉时期四川粮食亩产在185~193kg[59]。民国建立后,川西一带受军阀割据的影响,长期战火不断,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政府对粮食生产悉任自流。民国二十二—二十六年(1933—1937),成都地区平均水稻单产约175kg,与清末民初几无差别,到1949年成都市水稻单产约191kg[60]。
新中国成立后,以选育优良品种为主,改进栽培技术、增施肥料及提高病虫害防治、增加复种指数为辅的“绿色革命”,在川西平原粮食生产中取得重大成就,为川西平原社会经济和川西农村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一方面得益于川西平原灌溉水田范围大幅扩大,通过对都江堰渠首工程和灌区进行大规模的改建与整修,灌溉面积从解放初的不足300万亩,发展到1994年突破1 000万亩(图7.11);另一方面由于水稻生产在矮化育种、杂交稻培育、增施化肥等农业科技的推动下得到较大发展,水稻单产总产都有大幅提升,1990年单产增加到486kg,总产为242.58万t,均为1949年的两倍以上,超过了本时期人口增长比率。
(2)社会经济发展对林盘的影响
内生增长理论认为,资本、土地、劳动等要素受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不可能决定长期增长,一个国家、区域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内生化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水平[61]。进入20世纪下半叶,以农业生产技术进步为核心的“绿色革命”较大地提高了川西农村粮食生产水平。在此期间,农村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农业科技得到有力提升,使得该地区在稳定粮食需求的基础上,为发展粮食商品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开展农村多种经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创造了必要条件,为川西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必然反映到农村社会的主要载体即林盘之上,使得林盘空间形态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①林盘聚居规模普遍扩大。川西林盘的分布格局在20世纪下半叶的几十年中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林盘的分布密度与新中国成立前基本一致,但此时期农村人口却大幅增加,使得单个林盘的规模普遍扩大。不少从前单门独户或两三家的小型林盘,逐渐发展成兄弟、家族成员聚居的大中型林盘[62]。如温江区玉石乡胜利村廖林盘,在土改后只有五户人家,如今已发展到21户人家。这既是此时期人口政策和人口繁衍的结果,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反映。显然,没有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是不可能成功养育成倍增长的人口并有效地提升其生产生活水平。在空间结构上,林盘随人口及农居增加,表现为由中心向外围成圈层式扩展,或是沿乡村道路、河流等呈带型发展。林盘的居住密度也呈加大趋势,部分大型林盘渐演变出松散的巷道式空间格局。
图7.11 都江堰灌区示意图
(资料来源:金永堂.都江堰[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6.)
②林盘居住状况大为改观。新中国成立前,林盘内除少数富室有能力修建砖木结构房屋外,一般农民都住土墙草房或泥砖瓦房,贫苦农民则蓬门茅屋,难避风雨。“绿色革命”的成功和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民收入普遍增加,如成都市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从1980年的262.06元增至1990年的1 195.27元,改善居住条件就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林盘旧民居逐步得到改建扩建,并新建了大量新型的砖木结构平房和砖混结构楼房,农房与院坝结合、院落与绿化相依的住居模式得到较好的延续,使得林盘整体居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林盘中楼房比率大幅增加,其体形、高度以及建筑材料等都与以往民居有较大不同,使得传统林盘景观发生一定改观。
③林盘中心村建设加速。随着农业经济发展,专业化分工不断加强,农村中的工业、副业逐步脱离农业而兴起,逐步由家庭式的手工操作,转变为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的作坊或工厂,并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规模化。林盘产业从比较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向第一、第二产业齐头并进,第三产业有序跟进的局面。林盘中进城务工、非农专业户和工商业户逐渐增多,促进了林盘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分化。在人口产业非农化,社会交往扩大,城市化生活方式侵染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川西农村从前较为单一的林盘聚居方式向多样化聚居转变,以人口聚集为特征的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和小集镇建设成为一种新动向,但存在问题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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