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清代川西林盘聚落体系的演进
从历史上来看,川西林盘聚落体系随着社会兴废而几经变迁。明末清初四川地区历经数十年的战乱、瘟疫和天灾,社会经济遭受空前破坏,川西平原也难以幸免。在此期间,平原人口剧减、社会凋敝,其林盘亦损毁几尽。现今的林盘聚落体系是在从前的脉络肌理上,随着清代川西人口恢复与社会重建而形成的。
1)清前期林盘聚落的恢复
川西平原由于土地平敞肥沃、水资源充足,又有旧渠堰可资利用,耕作条件在川省最为优越,率先成为地方政府和垦民恢复重建的地域。在急需垦民入川垦荒的情形下,地方政府一方面实行任民“插占”的土地政策,另一方面及时对川西平原水利设施,特别是都江堰灌溉系统进行整修。康熙二十年(1681)巡抚杭爱发现宝瓶口已经淤塞多年,拨出库银400两进行大修,在一片榛莽中找到了内江干渠,沿线大力清挖,终于打通了宝瓶口和各大干渠水道。康熙四十五年(1706)巡抚能泰修复了人字堤和太平鱼嘴[21]。由此,都江堰枢纽和主干渠的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川西平原所开垦的良田得到灌溉。
清初川西平原地旷人稀,留守或外地避难归来的土著居民,早就开始插占一些无人耕作的田地,以树白、竹枝或茅草活结作为耕地的占有标记。先期进川插占土地的外省人,主要是邻近的湖广人和陕甘人,“惟力是视,俱伐树白之以为界”。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他们成为清代川西第一批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如德阳刘氏,康熙五年自湖南武冈破塘入蜀,居人寿,复自人寿迁德阳,肇造基宇,至三传,田百顷。又如崇宁万氏,本居中江县,康熙十年举族8房人俱迁崇宁义兴乡,插占落业,5年后,已垦成熟田220块。这时期,垦民们以家庭为单位所插占的土地多为过千亩者。
伴随着田地的插占和垦殖,先期垦民们因树为桩、芦草为顶,在废墟瓦砾间搭棚筑屋,依田产定居下来。经过几代人的生存繁衍,增筑屋院、护蓄林竹,逐渐恢复往昔林盘风貌。这时期的林盘主要依托便利的河渠水系或道路交通而发育,垦民们所插占田亩的范围则总体控制着林盘的密度分布,形成川西平原林盘聚落体系的初期骨架。如康熙年间,绵竹县令陆箕永在《绵州竹枝词十二首》中写道:“村墟零落旧遗民,课雨占晴半楚人。几处青林茅作屋,相离一坝即比邻。[22]”这些先期拥有大田产的林盘,为日后进一步发育为大型林盘奠定了基础。
清前期,人口的增长与生产恢复处于一种相互促进的状态之中。如民国《温江县志》所言:“渐次招徕,人迹所至,烟户递增,城镇田庐,载筑载兴,鸡鸣狗吠,声闻四野。”到雍正时,“蜀中元气既复,民数日增,人浮八口之家,邑登万户之众。”移入之民大多有创业精神,能吃苦耐劳,大量的移民定居并逐渐转化为土著,构为四川社会的主体,促进了四川社会经济的重建。
2)清中期林盘体系的繁衍
康雍之后,川西平原的土地基本插占、开垦完毕,仅有一些不如意的“标立余产”。乾嘉时期,平原人口滋生与大量移民进入必然促使林盘体系进一步繁衍。
一方面,康乾盛世,人口大量滋生。四川诸子均分家产的乡土习俗,使得地权进一步分散。随着家产、田地的均分,家族的分户人口也往往随田产另辟居地。嘉庆时期,李调元记四川佃农之言曰:“予家曾祖以来,置田不下千亩,而蜀俗好分,生子五人。而田各二百亩矣;子又生孙五人,而田各五十亩矣;孙又生孙五人,而田各十亩矣;……而十亩五分,各耕不过二亩,田之所入,不敌所出,故不如卖田以佃田[23]”。人口繁衍与分家习俗,使得更多林盘得以形成。
另一方面,进入川西平原的移民继续高速增长,这时期少数移民能开垦平原闲隙地或灌溉条件不好的丘陵地,更多的移民已没有土地开垦,只能赁耕别人的土地,力农为生。由于整个平原有着几乎均质的地理环境特征,该地区农民在没有取水、用水困难的情况下,可选择最便于到田间耕作的地点建房,以利于在日趋紧张的人地关系下,对有限的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力。这促使了赁田而居的小型林盘进一步高密度发展。此时期在川省推行的“冬水田”法和耐旱作物玉米、番薯的种植,推动了川西平原浅丘坡地开发和丘陵地带林盘的生长[24]。(www.daowen.com)
到嘉庆十七年,成都府人口达到383万,人均耕地面积骤降至1.86亩,已是人稠地少。此时川西平原已接近耕地承载能力的边缘,此情形可通过以下推算得出:川西平原耕地中上田、中田的比例为川内最高。据抽样统计,新繁和双流的上田、中田比例分别高达71%、19%和86%、6%[25];水稻田面积约占耕地面积72%,平原腹心地带稻田比重占90%以上。耕地中以两季田为主,复种指数超过200%,甚至达到230%[26]。按美国学者D.H.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一书中提供的数据,以清代四川当时的粮食亩产,人均4亩(中田)是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一个指标[27]。川西平原清嘉庆年间人均耕地面积为1.86亩,若以复种指数200%~230%来计,可知农民勉强能保持最低生活水准,并可以维持简单再生产。
在清中期,随着川西平原人口大幅增长,林盘在川西平原分布更为密集,林盘规模随人口增多也有所扩大,林盘聚落体系得到进一步繁衍。转至嘉庆后期,川西平原已是人满为患,川西地域呈现高密度的人口分布状况;在耕地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川西林盘聚落体系难以继续扩展。
3)清后期林盘体系的形成
据学者何炳棣和王笛的观点:清嘉庆中期以后,入川移民大为减少,之后,四川人口的增长主要是自然增长。迫于耕地的压力,川西林盘聚落体系中分化和过剩人口被迫向平原外迁移,以维持人口与耕地比率趋于稳定,保持聚落体系机体功能的正常运行。
到清后期,川省地主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阶层分化有所加剧。在这个过程中,少部分自耕农上升为富农或地主,大部分自耕农则失去了土地成为佃农。据1912年的统计,全川佃农占农民的51%,比全国平均比例高20%,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比全国分别低30%和19%,整个四川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占70%[28]。在人地关系紧张和高度竞争性的租赁市场下,其中经济条件进一步恶化的佃农,将失去赁田的能力,不得不离开原来的土地,另谋生计。
家族繁衍及人口膨胀也导致了分户的向外迁移。如《陈氏族谱》所记,陈时安家族到了嘉庆二十一年(1816),终因人口繁多,家务难支,而不得不由族长主持,将家产分为8份,各自立业发展,作为长子的陈兆深,主动要求带着长房离开原居地柳林坝,迁往他乡发展[29]。
尽管“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迅速恢复了川西农村的经济活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造就了清代前期、中期川西农村安定富足的社会生活,但它却没有也不可能在整个川西农村引起革命性的变革,这是因为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性质特别是生产工具并未出现大的变化,农业生产仍然是依靠人力、畜力和简单的手工工具,土地的耕作效益没有大的提升。由此,在单位耕地产出能力相对稳定且停滞的条件下,导致了以下情形:一方面,川西平原在高度紧张的人地压力下,从嘉庆十七年(1812)到宣统二年(1910),近百年中基本维持了人口与耕地关系的相对稳定,从人均耕地1.86亩变化为1.82亩;另一方面,尽管清后期川西平原人口大量向外迁移,但由于其农耕条件优越和经济发达,吸引力深入人心,人口数量仍然维持着缓慢增长,人口密度始终保持着川省份地域的最高纪录。
川西林盘聚落体系通过内在的调节而相对稳定,主要出于两方面的作用因素:一方面,随田散居的林盘作为组织生产、展开生活的空间场所,须占用一定的土地,在清后期土地垦殖已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前提下,不可能再占用耕地进一步拓展。这将导致人地关系的恶化,势必造成农民生活难以为继,无法组织简单再生产,从而影响林盘聚落体系和川西农村社会的正常运行,甚至崩溃。另一方面,在川省普遍人多地少的总体外部压力下,林盘数量及容纳人口难以减少,林盘聚落体系也不可能逆向缩减,进行自我优化,以缓解人地压力。
综上所述,川西林盘聚落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从清前期随移民的插占垦荒逐步恢复、到清中期人口增多而迅速繁衍、再至清后期迫于人地压力而相对稳定的演化过程,形成极富地域特色的林盘文化。
至新中国成立前,川西林盘聚落分布大致呈以下情形:“平原农庄(林盘)均成散型,每庄一户至七八户不等,少有在十户以上者。在都江堰流域,聚落最为稠密,每十五平方公里有一场镇,每平方公里有农庄二十个”[30]。事实上,林盘这种分布格局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稳定,并大体传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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