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理性的学术意义: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关键环节与方法论

中国理性的学术意义: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关键环节与方法论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中国理性”的学术意义中国哲学源远流长,史料浩瀚,范畴概念错综复杂。据现有研究成果,若要挑出一个跟“作为理性的逻各斯”相当的范畴,大概要数“理”了。首先,关于“理”范畴的重要性,张先生指出:理的问题本是哲学上根本的大问题。[115]在《天人五论之三:事理论》里,可读到张先生对“理”和“性”的简要说明。关于这两个概念各有两段说明,分别见于第一章“实有”和第五章“理与性”。

中国理性的学术意义: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关键环节与方法论

5.“中国理性”的学术意义

中国哲学源远流长,史料浩瀚,范畴概念错综复杂。虽经几代学者的努力,传统哲学的范畴或概念越来越清晰,也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但目前的体系里还找不到“理性”范畴。一种直接的解释就是,由于中西方语言的差异,中国古代哲人几乎不用“理性”一词。据现有研究成果,若要挑出一个跟“作为理性的逻各斯”相当的范畴,大概要数“理”了。[110]

张岱年先生一向重视范畴疏释。让我们先看他在《谭“理”》一文[111]中所作的概括。

首先,关于“理”范畴的重要性,张先生指出:

理的问题本是哲学上根本的大问题。对于“理”的看法存在分歧,在中国及西洋都已有了两千年的历史,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112]

因此,若想讨论“理”,先要把该范畴的意谓说明白,这是一项最必要的工作。

其次,中国哲学上的“理”,解析起来,至少有5项不同的意谓:(a)形式,(b)规律,(c)秩序,(d)所以,(e)“至当”,或应当的准则。关于以上5项意谓,张先生都引用古典文献作为依据。[113]

再次,关于“理”范畴诸多涵义间的联系,张先生解释:

一个理字而含有这五种不同的意谓,岂不是一个很不清楚的概念吗?然而亦不然。理含这五项意谓,也非无缘故。这五种意谓,虽不相同,却亦相通,其间有很密切的联系。即就形式与规律而言,形式实也可说是一种规律,而规律也可说是一种形式。我们可以说,形式以静体言,规律以动事言;形式以空间言,规律以时间言。空时既不宜分,则形式规律似不必判。……至于秩序,则也可以说即多类事物在一起存在所依照的形式。“所以”,也实是一种规律;一物之所以,也可以说即是一物所根据的规律。

形式规律等与当然的准则亦很有联系,“应当”、“本须”与“所以然”相应。中国哲学家常不分自然与当然,而以为自然即是当然,违背自然即不当。[114]

基于以上几方面的疏释,张先生总结说:

这样,可见一个理字而兼含五种意谓,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我们也可以说理是五种“东西”的总名。或五种“东西”,总为一类,其名曰理。

总括理的前四项意谓,可给理一个界说:理即变中之常,歧中之一,化中之定。事物变动不居,而有不变者存,这就是理。[115]

在《天人五论之三:事理论》里,可读到张先生对“理”和“性”的简要说明。关于这两个概念各有两段说明,分别见于第一章“实有”和第五章“理与性”。

凡变中之常谓之理。

常也曰理。理字之古谊原指玉之条理,引申而为一切器物之形式之谊,引申而为变化所遵循之规律之谊,更引申而为变化之所以然之谊,此外复有当然之标准之谊。中国哲学中之理之观念,意谊颇繁,然而大要不出此四谊:即一形式,二规律,三所以,四当然。第四谊属于人生论方面,前三谊则属宇宙论方面。

凡通贯于一历程恒显无间之理,谓之性。凡性皆是理,而理不尽是性。

共相,自其为多物之所共有而言之,谓之共相;自其为一物之所有,则谓之性。一物之性即一物之恒常。[116]

近些年来,中国传统哲学范畴研究愈发受重视。例如,张立文教授主编了一套“中国哲学范畴精粹丛书”,其中一本就叫《理》。据该书的概括,“理”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大体有9种涵义:(a)理为治理,引申为规律。(b)理为义、为礼。(c)理为名理。(d)理为无或有。(e)理为空理。(f)理为天理。(g)理为心。(h)理为器。(i)理为公理。若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解释以上9种涵义,可归纳出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理是天地自然万物的本体或存在的根据,指脱离主体“心”而存在的形而上者,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之所以然的根据……

第二,理是事物的规律。规律是现象本质联系的反映,天地万物,气象万千,其间都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构成一定的秩序、次序,即条理,便是一种规律性……

第三,理是主体意识。作为本体理的内化,规律的主观化,理便是心,心即是理。心中充塞理,理与心完全融合为一……

第四,理是道德伦理观念、原则、规范。天理是社会最高的道德伦理规范或尺度,所谓君臣之理、父子之理等,便是仁、义、礼、智、信、忠、孝,后来是指三纲五常……[117]

显然,以上解释跟张岱年先生早先的疏释大同小异。相同之处不止表现在,都认为“理”至少有4方面的涵义[118];更值得注意的是,都首先强调该传统哲学范畴的形而上或本体论意涵,像“形式”(或共相)、“规律”(或秩序、条理)、“所以然”(或根据)等,正因为这样,张岱年先生把“理”的前三谊归入宇宙论,张立文教授则直接用了“本体理”一词;还有一点就是,都很重视“理”范畴的人生论或伦理学意义,这一点不必多说。[119]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按《理》一书的解释,该范畴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也指“主体意识”(即心),而在前引张岱年先生的两处说明里均未单列出此种内涵,这或许跟张先生从早期就不同意“理的唯心说”相关。[120]

总之,这一小节的资料及其讨论表明,无论就外延还是内涵而言,中国哲学传统里都不缺乏类同于“逻各斯”的范畴,即“本体论意义上的理性”。如果不从根本上否认这一点,那么,通过捕捉晚近的学术动向,抓住现存的争论焦点,我们便可致力于如下几个目的了:

(a)从中西两大哲学传统来发掘理性范畴的主旨要义,使之相互对照、相互印证、相互充实、相辅相成,以充分展示这个哲学基本范畴的本体论底蕴;

(b)梳理理性范畴的丰富本体论内涵,以再现理性与信仰关系问题的复杂本体论意域;

(c)试看中国哲学传统对理性范畴的独到理解,能否为整个问题的研讨提供有重大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源和学术进路。

【注释】

[1]参见[美]怀特:《分析的时代——20世纪的哲学家》,197页。

[2]参见[英]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7、2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以上观点详见[英]罗素:《宗教科学》,徐弈春、林国夫译,第一章,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沈海康译,2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5]同上书,25页。

[6]穆勒,又译密尔,其基本情况见第一章中注。和同时代的实证主义者一样,穆勒以改革社会作为治学目的,他认为要改革社会,须普及教育、传播知识;而知识的获得,又须奠定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他的代表作《逻辑体系》(2卷本,1843)被看做19世纪中后期英国经验论的最高成就。该书上承休谟等人的精神,近效孔德等人的主张,对近代实验科学的方法作了深入的阐述。因而,有研究者指出,罗素的思想源头系于穆勒,他对罗素的影响相当于“非宗教意义上的教父”。正如罗素在这里提到,他从15岁就念穆勒的哲学著作;18岁对正统神学的“创世论”提出疑问,也是受了穆勒自传的启发。

[7]参见[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13页。

[8]参见[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14页。

[9]《圣经·新约·马太福音》,5:39,5:42,19:21。

[10]《圣经·新约·马太福音》,23:33,12:32,13:41~42。

[11]同上书,25:31~46。

[12][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24页。

[13][英]罗素:《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44页。

[14]《真与爱——罗素散文集》,江燕译,162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15]同上书,165页。

[16]这件事在日本佛教史上确有迹可查,但罗素引用此例显然是“为我所用”,将史实简化甚至戏剧化了。对此,熟知日本佛教史的读者不必较真儿。一般读者若有兴趣了解史实,可参见[日]村上专精:《日本佛教史纲》,杨曾文译,第一章,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7]《真与爱——罗素散文集》,164~165页。

[18]《真与爱——罗素散文集》,170页。

[19]关于克尔凯戈尔著作的杂多性,可参见杨大春:《沉沦与拯救——克尔凯戈尔的精神哲学研究》,导论部分“克尔凯戈尔的作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0]参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22章。

[21]以上四种描述及其总结,具体参见Kierkegaard,Fear and Trembling,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3,pp.10ff。

[22][丹]克尔凯戈尔:《恐惧与颤栗》,刘继译,32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23][丹]克尔凯戈尔:《恐惧与颤栗》,43页。

[24]同上书,45页。

[25][丹]克尔凯戈尔:《恐惧与颤栗》,84页。

[26]普罗狄库(Prodicus),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哲学家,智者派的代表人物。

[27]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 f Philosophy,New Jerse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Fifth Printing,1974,p.19.

[28]关于“时机成熟”这个说法,可参见《圣经·新约》,“加拉太书”,4:4和“以弗所书”,1:10。在《圣经和合本》里,这两段经文分别译为:“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要按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圣经新译本》里,相应的译文是:“但到了时机成熟,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到了所计划的时机成熟,就使天上地上的万有,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这里参照的是后一版本里的译法。

[29]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f Philosophy,p.39.

[30]据希腊神话,女妖墨杜萨被英雄珀耳略斩首时,血中跃出一匹飞马,就是珀加索斯,它最后变成了星座,即飞马座。戈耳工,希腊神话里的蛇发女妖,据说任何人一看到她的头就变成了石头。

[31]希腊神话里该亚和塔尔塔罗斯的小儿子,生有上百个蛇头,败在宙斯手下而被投入冥界。

[32]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 f Philosophy,p.46.

[33]Ibid.,p.49.

[34]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f Philosophy,p.50.

[35]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f Philosophy,pp.52 53.

[36]Ibid.,p.55.

[37]Kierkegaard,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f Philosophy,p.58.

[38]Kierkegaard’s 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Third Printing,1974,p.173.

[39]Kierkegaard’s 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p.178.

[40]Kierkegaard’s 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p.178.

[41]Ibid.,p.181.

[42]Kierkegaard’s 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p.182.

[43][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杨德友译,53页,北京,三联书店,1995。

[44][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55页。

[45][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58页。

[46][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64页。(www.daowen.com)

[47][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62页。

[48]同上书,65页。

[49][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67~68页。

[50]以上几个结论详见[德]汉斯·昆:《论基督徒》,上,74页。

[51]Hans Küng,Theology for the Third Millennium:An Ecumenical View,Preface.

[52]这显然是针对克尔凯戈尔的观点而言的。

[53]Hans Küng,Theology for the Third Millennium:An Ecumenical View,pp.202 203.

[54]Wolfhart Pannenberg,Basic Questions in Theology,Collected Essays,Volume II,translated by George H.Kehm,Philadelphia:Fortress Press,1971,pp.46 47.

[55]1521年1月到5月,德皇查理五世在沃尔姆斯召开了帝国议会会议路德于4月到会受审。但结果是,路德坚持自己的立场,只承认圣经的最高权威,拒绝了令其公开表示悔改的要求。

[56]Wolfhart Pannenberg,Basic Questions in Theology,Volume II,pp.50 51.

[57]Wolfhart Pannenberg,Basic Questions in Theology,Volume Ⅱ,p.53.

[58]From Wolfhart Pannenberg,Basic Questions in Theology,Volume Ⅱ,p.61.

[59][德]潘能伯格:《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李秋零、田薇译,18页,香港,卓越书楼,1994。

[60]以上概述,可详见潘能伯格:《上帝的观念与人的自由》,“序言”、“谈论上帝:面对无神论批评”等部分。

[61][德]潘能伯格:《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27页。

[62][德]潘能伯格:《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28~29页。

[63][德]潘能伯格:《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159页。

[64][德]潘能伯格:《人是什么——从神学看当代人类学》,163页。

[65]See 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21.

[66]详见本书第三章“四、蒂利希和斯马特:宗教信仰与终极关切”。

[67]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本体理性”与“技术理性”。

[68]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72.

[69]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73.

[70]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74.

[71]See 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p.76~77.

[72]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80.

[73]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Three Volumes in one,p.83.

[74]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77.

[75]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信仰真理”。后面论及其他意义上的真理概念时,如科学的、历史学的、哲学的等,也采用类似的简称。

[76]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p.81~82.

[77]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p.82 83.

[78]Ibid.,p.85.

[79]Ibid.,p.86.

[80]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86.

[81]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p.90 91.

[82]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95.

[83]See Paul Tillich,Theology of Culture,Part One,Ⅱ,The Two Types of Philosophy of Religion.

[84]这篇专题通谕颁布于1998年10月16日。当天,西方各国主要报刊都在头版发表了报道或评论。舆论一致认为,这是一篇重要文献,将对今后的天主教神哲学思想走向产生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该通谕篇幅很长,共108款,分如下9部分:引言《认识你自己》,第一章《上帝智慧的启示》,第二章《由相信到理解》,第三章《由理解到相信》,第四章《信仰与理性的关系》,第五章《教廷对哲学问题的干预》,第六章《哲学与神学的相互作用》,第七章《当前的要求与任务》,以及结论。

[85]“保罗雅典……看到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诚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圣经》,和合本,《使徒行传》,17:16~18)

[86]See John Paul Ⅱ,FIDES ET RATIO: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ith and Reason,Boston,M A:Pauline Books&Media,1998,pp.49 50.

[87]See John E.Smith,Faith,Belief,and the Problem of Rationality in Religion,in Rationality and Religious Belief,Edited by C.F.Delaney,Notre Dame,Indiana: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79,p.47.

[88]如果读者对第五章里的“梵二与对话”一节还有印象的话,就会察觉,保罗二世的这段开场白酷似梵二文件《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的第一段。为表明世界几大宗教传统的共性,该文件一开头就指出,古往今来,人生之谜深深打动着人心:人是什么?人生的意义与目的何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痛苦的由来何在?怎么获得幸福?如何解释死亡、死后审判及其报应?一言以蔽之,我们从哪里来,将往哪里去?人们之所以皈依各种宗教,就是想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保罗二世在此重复该文件的基调,显然是想说明,哲学和宗教一样,从一开始就致力于解答人类所面临的基本问题。

[89]John Paul Ⅱ,FIDES ET RATIO: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ith and Reason,p.11.

[90]教皇保罗二世确有资格被称为史密斯教授的“同行专家”。他拥有哲学和神学两个博士学位,当过十几年哲学教授;据多位天主教学者的说法,与以往的通谕不同,《信仰与理性》主要是由他本人构思写成的。

[91]Jürgen 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s Active,Volume One,Reason and the Rationalization of Society,Translated by Thomas McCathy,Boston,M A:Beacon Press,1986,p.1.

[92]哈贝马斯注明,这是罗蒂(Richard Rorty)的说法。

[93]此处的说法,有助于理解宗教学里的两个基本概念,“神圣”和“世俗”。从西方文化背景来看,所谓的“神圣”与“世俗”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两种对立属性,后者的涵义是由前者衍变出来的,即指早先神圣化的东西后来被“非神圣化”了。按马里坦的判断,西方社会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将某些原本神圣的东西加以世俗化的过程;以笛卡尔为起点的近现代哲学既可视为思想方面的典型,又对上述过程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关于他的分析,可参见《理性的范围》和《笛卡尔之梦》等书。但要了解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目前最好的读物还是伊里亚德(Mircea Eliade)的《神圣与世俗——宗教的本质》。

[94]这是德尔图良的一句名言。中文文献里的惯用译法为:“基督教是荒谬的”。史密斯的这段分析,有助于准确理解该话的意思。“荒谬的”在中文里一眼看上去令人费解,似不如“悖理的”得当。当然,译法的改动,还要仔细研读德尔图良的原文原著。

[95]“信仰家族”是史密斯界定前两种张力时一再使用的概念,“神学圈子”则是为说明“信仰家族”而借用了蒂利希的说法。

[96]Faith,Belief,and the Problem of Rationality in Religion,Rationality and Religious Belief,p.47.

[97]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33.

[98]Ibid.,p.40.

[99]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pp.48 49.

[100]指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

[101]See Jürgen Habermas,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Philosophical Essays,Cambridge,M A:The MIT Press,1992,pp.3 9,pp.115 148.

[102]参见本书第三章第一节中的“奥托的宗教现象学”。

[103]See Richard Niebuhr,The Meaning of Revelation,New York,N Y:The Macmillan Company,1970.

[104]See William J.Wainwright,Reason and Heart:A Prolegomenon to a Critique of Passional Reason,Ithaca,N 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5.

[105]哈贝马斯也持类似的判断。他认为,直到黑格尔,西方形而上学思维是以宇宙论为导向的;自然被等同于存在物的整体。参见Jürgen Habermas,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Philosophical Essays,p.130.

[106]这里参照《希英大辞典》里的“逻各斯”条目,是受汪子嵩等先生所著《希腊哲学史》(第一卷)的启发。以上10种意思,据《希英大辞典》(A Greek‐English Lexic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New(ninth)Editon 1940,Reprinted,1977)重译。《希腊哲学史》里的译法,参见该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456页。

[107]转引自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一卷,456~457页。格思里的归纳,参见W.K.C.Guthrie,A History of Greek Philosophy,Volume 1,Cambridge,Reprinted,1971,pp.420 424.

[108]蒂利希的上述解释,可参见Pall Tillich,The Systematic Theology,Volume I,pp.75 79.

[109]William Foxwell Albright,From the Stone Age to Christianity:Monotheism and the Historical Process,Garden City,N Y:Doubleday&Company,Inc.,1957,p.371.

[110]当然,中国传统哲学范畴错综复杂,选择不仅是多种的,而且应是诸多相关范畴相互参照的。本文旨在提出问题,所以仅引“理”范畴为例。

[111]该文是在如下背景下写的:1932—1933年间,天津大公报·世界思潮》副刊上有过一场关于“理”的讨论,先是冯友兰和张荫麟二位先生撰文争论“理在事先”还是“理在事中”,后有张岱年先生参与讨论。张先生把自己的立论概括为两点:(1)理是实有的,外界有理,共相是外界本来有的,不因我们的认识而始存在;且外界本有之理,我们可以知之。(2)外界虽有理,但无独立自存之理,理依附于个别的事物,并没有理的世界,理只在事物的世界中;理有生灭,大多数的理非永存的,也许有一二最根本的理是永存的。所以,张先生不同意“关于理的唯心说”。

[112]《张岱年文集》,第一卷,11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

[113]参见上书,12~14页。

[114]《张岱年文集》,第一卷,14页。

[115]同上书,14、15页。

[116]以上四段说明,依次引自:《张岱年文集》,第三卷,116、155、117、158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117]关于以上9种涵义和引文,详见张立文主编:《理》,“绪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118]如前所见,本文引用了张岱年先生的两处说明,第一处指出“理”有五项意谓,第二处则归纳为四谊。这两处说明时隔不久,前者见于1933年写的讨论文章,后者出自“天人五论”。关于“天人五论”的写作,张先生有一段“后记”:1938年后的几年间,我蛰居读书,读了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著作,又读了英国解析学派怀特海、罗素、博若德、蒲锐士的一些书,还读了王船山遗书四种,广泛研究哲学问题,写了一些思想札记。1942年起整理成书……(参见《张岱年文集》,第三卷,298页。)据上述背景,第二处说明应比第一处更成熟。

[119]值得一提的是,张先生在写“天人五论”时留下的札记里,专列有一条“理性”。此处讲的“理性”显然是人生论意义上的。该条内容如下:
理性即不仅以自我为我,而以自我所属的全体为我。
理性即自我超越,理性即对于全体之爱。
人有理性,是自然的。人有欲,是自然的;人有理性亦是自然而然的。理性亦非离欲而存在,理性在于解决群己人我欲望之矛盾而达到群己人我欲望之和谐。
然求达到群己人我欲望之和谐,首须消除阶级差别。
理性的要求,可谓精神的要求。人有许多要求,于食色之外尚有其他要求。见他人之苦痛而恻然心动,有同情之心,逐己之生亦逐人之生,其欲逐人之生并非逐己之生之手段,此即理性的要求。
亦可以说,道德之实践在于满足精神的要求。
但同情心依阶级而有不同。真有同情心者,莫过于朴诚的贫苦人民。
见《张岱年文集》,第三卷,277页。

[120]关于“理的唯心说”,张先生批评道:“这种学说,以为外界本来只是浑沌的紊乱的;理非外界自居,乃由我们的心固有先验格式而看出来的,外界映在心的格式内而现出了条理,所谓条理只是内界的格式投射在外物上的。另一说则以为外界实有理,然外界虽有理,我们却难接近之,我们的概念与普遍命题只是我们理性的作用的结果,乃由内心的格式导致出来的。”见《张岱年文集》,第一卷,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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