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哲学研究: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

宗教哲学研究: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作为心智与实在的结构,理性不能不是现实的,总是处于存在、生存和生活的过程中。现实理性内部的这些冲突,为神学正当地批判理性提供了内容。对理性本身的悲叹,流行于宗教界,而且有半个神学界与之呼应,这种悲观论调应被取而代之,其举措就是对本体理性的内在冲突加以适当描述。自律理性与他律理性之争是无休止的,因为靠现实理性不可能消除其内在冲突。

宗教哲学研究: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

2.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

作为心智与实在的结构,理性不能不是现实的,总是处于存在、生存和生活的过程中。蒂利希指出,因为存在是有限的,生存是矛盾的,生活是歧义的,“现实的理性”(actual reason)注定分有这些特征。

关于理性的有限性,库萨的尼古拉作过经典的描述。“有知而无知”(docta ignorantia,learned ignorance),便出自尼古拉之口。这句名言有多重意思:首先,有学问的人才会承认,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理性本身的根据则是无限的,前者无法获知后者;但与此同时,这种承认无知的求知者意识到,无限的根据就在有限的事物里,“有限中的无限”就是“众对立物的一致性”;因此,尽管无法用合理的知识来表达无限的根据,但这种“不可为之的知识”可谓求知者的高境界——真学问。

说到理性的有限性问题,没有人比康德的分析更全面透彻了。他指出,人的经验范畴是有限的,我们的理性靠有限的范畴虽不能把握“物自体”或“实在本身”,却能认识世界上的所有现象;就经验范畴而言,“时间”至关重要,存在的有限性就是指事物的暂存性;因而,如同被限制于因果、空间、实体等范畴,我们的理性无法冲破“暂存”抵达“永恒”。

康德的分析与尼古拉的描述异曲同工。如果说尼古拉可令人感悟“有知而无知”,那么,康德则让我们充分明确了“批判的无知”(critical ignorance)。这个结论的重要认识论意义在于:通过分析理性的范畴结构,我们不仅可证实人被囚禁于有限性,而且发现人的理性不甘束缚,仍企图靠有限的范畴去认识无限的东西。

蒂利希感慨于哲学家的健忘症。他严肃指出,从康德以后的形而上学研究来看,哲学家不但忘记了“现实理性”的有限性,而且误以为理性认识至高无上。其实,这种抬举反倒是对理性本身的轻蔑乃至废黜。在当代哲学家那里,技术理性之所以备受推崇,而本体理性的普遍性与深刻性却被葬送了,这不能不“归功于”黑格尔,理性在他的哲学体系里被神化了,也随着该体系的崩溃而衰落了。

然而,理性的有限性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处于现实生活中的理性,其基本结构决不会丧失殆尽,否则,只要进入生存范围,心智和实在便遭毁灭了。所以,现实理性总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像本质的与生存的、创造的与破坏的等;正是它们之间既统一又对立的复杂关系,致使生存境遇下的理性本身难免发生诸多冲突。

现实理性内部的这些冲突,为神学正当地批判理性提供了内容。而对理性本身的谴责,则是神学上的无知或傲慢的征兆。另一方面,以理性名义来攻击神学本身,则是唯理论的肤浅或狂妄的征兆。对理性本身的悲叹,流行于宗教界,而且有半个神学界与之呼应,这种悲观论调应被取而代之,其举措就是对本体理性的内在冲突加以适当描述。与此同时,该举措也应强使理性承认,它自身处于生存的困境,它对启示的追求正是从这种困境中萌发的。[73]

那么,怎么理解现实理性的内在冲突呢?这些冲突跟启示或信仰又有什么关系呢?为回答这两个问题,蒂利希具体描述了三种主要的冲突形式。

(1)自律理性与他律理性的冲突

所谓的“自律理性”(autonomous reason),就是指那种漠视“理性的深层”而使其结构现实化的理性活动。问题在于,“自律”并不意味着个人可自由立法,而是个人服从于理性法则。这种法则虽然是作为理性存在者的每个人都能在他自身发现的,但并不属于“人格结构”,而是“主客体理性的法则”,即心智与实在的逻各斯结构所包含的法则。所以,就自律理性而言,自主性是跟随心所欲相对立的,其功能就在于服从理性的本质结构及其法则,因为理性法则是自然的、神圣的,是植根于“存在的基础”的。

与自律理性相反,“他律理性”(heteronomous reason)则把某种“异己的法则”强加于理性活动,任其支配的某种或各种理性功能。也就是说,在理性把握与形成实在的活动中,他律理性是从“外部”来颁布指令的。这种意义上的他律理性通常是反自律理性的,即反对那种因丧失其深层而变得空虚乏力的理性活动。因而,作为对立面的他律理性具有破坏性,它从外部否定了理性的自律权,破除了理性的结构法则。

自律理性与他律理性之争是无休止的,因为靠现实理性不可能消除其内在冲突。若使自律与他律和解,只有唤起它们对“神律”(theonomy)的不断追求。所谓的“神律”不是指理性活动的神圣法则是由“某个最高权威”所强加的,而是指自律理性与其深层统一起来。换言之,处于神律中的理性,是通过服从其自身的结构法则并凭借其根基的无限力量而得以现实化的,因为就理性结构而言,“神”(theos)就是“法则”(nomos),自律和他律的统一性表现为神律。

(2)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冲突

在蒂利希那里,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是指“绝对理性”与“相对理性”(absolute reason and relative reason)。它们的冲突来自理性结构中的两种对立因素,“静态的”和“动态的”。前面提到,理性就本质而言是静态因素与动态因素的统一体,但这两种因素在生存境遇下不但是分离的、冲突的,而且它们各自又分裂为两种形式。静态因素分裂为“传统的绝对主义”和“革命的绝对主义”;动态因素则分裂为“实证论的相对主义”和“犬儒派的相对主义”。

所谓“传统的绝对主义”,就是把理性的静态因素视同于现存的道德规范、政治形态、审美标准、哲学原则等。这种态度一般叫做保守主义。在蒂利希看来,对保守主义可作两种解释:一是安于现状,为维护理性的静态性而反对只强调动态性的做法;一是盲从态度,以为理性结构是静态的、绝对合法的。问题在于,静态因素与动态因素不可分离,任何分离的企图终将导致绝对化形式的瓦解,这种破坏力量恰恰来自另一种绝对主义,即革命的绝对主义。(www.daowen.com)

在现实理性的演变过程中,革命的绝对主义担当着摧毁传统的角色。但事过之后,它同样以某种绝对形式自居。这种归宿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革命的理性”之所以能摧毁“传统的理性”,其力量也来自某种绝对主张,而且该主张往往具有乌托邦的特征。因此,革命的理性自信“我就是永恒真理的代言人”,其程度一点儿也不亚于传统的理性,这就使同一类信念在自相矛盾中越陷越深。其实,上述两种绝对主义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为诱因的。

总的来说,相对主义是这么对待理性结构的:否认静态因素或强调动态因素,不给现实理性留有任何确定的容身之地。所以,相对主义的两种形式可看做绝对主义的两种形式的对立面。与传统的绝对主义相对立的是实证论的相对主义,与革命的绝对主义相抗衡的则是犬儒派的相对主义。

实证论的相对主义拒绝任何“绝对的标准”,只接受“给定的或既定的东西”。因此,这种态度酷似传统的绝对主义,在实践中可变得十分保守,只不过二者的基础和涵义不同罢了。实证论的相对主义曾流行于很多领域,像19世纪中期的法学、美学社会学等,但最突出的表现形式要数哲学上的相对主义了。这股哲学思潮自休谟时代蔓延开来,尽管有很多流派,但其主流就是用实用主义的真理观来涤荡一切传统的绝对标准。这样一来,对任何群体、时代、环境或生存境遇来说,真理便统统成为相对的东西了。在这一点上,晚近的生存主义与早期的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上述实用主义的悲剧性在于,要么变成保守的绝对主义,要么投靠犬儒派的相对主义。

犬儒派的相对主义通常属于“失望的产物”,即对乌托邦式的绝对主义的痛感失望。犬儒派思想家对理性结构,无论动态的还是静态的,一概抱高傲或漠视态度,他们的立足点就是,不相信任何理性活动的合法性,即使纯粹的批判理性也不例外。当然,他们也利用理性,但目的在于否定理性,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纯属“玩世不恭”。因而,犬儒派的相对主义不会因自相矛盾而自行瓦解,其结局是因否定一切而落入虚空。这是“绝对的真空”,只好任由某种新的绝对主义来加以填补。

虽然以上分析显得烦琐,但蒂利希的结论却简明扼要: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冲突,只能靠启示来化解,因为启示既是绝对的又是具体的。所以,通过绝对理性与相对理性之争来唤起启示的追求,这是理性的必然之路。

(3)形式主义情感主义的冲突

和前两种情形一样,形式主义与情感主义的冲突也是在生存境遇下发生的。形式主义一味强调理性功能中的形式因素,以致把理性的诸多功能分离开来。这种态度明显反映于各个理性活动领域。例如,在审美领域,打着“为艺术而艺术”的旗号,无视艺术创造的内容和意义;在法律领域,过于强调“正义的结构”,忽视法律形式与生活现实的适应性;在交往领域则墨守成规,一心维护社会和个人生活的因袭形式。蒂利希指出,“控制性知识及其形式化逻辑”,可看做形式主义在认识领域的“代理者”。作为认识理性的一个方面,“控制性知识”(controlling knowledge)的确是各类认识活动的本质因素,但问题在于,如果由它来垄断认识功能,否认其他获取知识和真理的途径,那么,理性认识活动便难免自行瓦解。

形式主义不但表现于各种理性功能,而且影响到各功能间的关系。首先,本质理性意义上的“把握”是认识功能与审美功能的统一,形式主义则把这二者割裂开来了,既使认识功能丧失了审美因素,又使审美功能失去了认识因素。其次,“形成”在本质理性那里是组织功能与生物功能的统一,这种统一性也被形式主义打破了,使组织功能缺乏生物基础,生物功能则没有组织结构。最后,从总体来看,理性的形式化造成了把握功能与形成功能的分离,也就是常说的,理论与实践的冲突。

作为对立面,情感主义所反对的就是形式化的理性及其后果,但这种抗争显然不会见效,因为它缺乏结构性因素,仅仅是“情感的”。蒂利希指出,情感主义如果没有理性结构,便成了非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的破坏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若要攻击形式化的理性,必须具备“理性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在非理性主义那里不是受理性批判支配的,而是来自情感的力量,它注定既盲目又狂热;其二,一旦非理性主义空却内容而变成主观情感,随之出现的真空便会被侵占,侵占者就是“某种被曲解了的、无须理性检验的理性”。因此,否定理性结构,势必导致各种反理性倾向泛滥,它们的工具往往是由技术理性提供的。

(4)关于理性与信仰的总结

关于上述三种冲突形式,蒂利希总结如下:在生存境遇下,自律理性与他律理性的冲突,产生于“理性的结构与深层的两极化”,这可唤起“对神律的追求”;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冲突,起因于“理性的静态因素与动态因素的两极化”,这导致了“对“具体—绝对”(the concrete‐absolute)的追求”;形式主义和情感主义的冲突,则来自“理性的形式因素与情感因素的两极化”,这能激发“对形式与神秘事物的统一性的追求”。以上三种追求,均指“对启示的追求”。

以上分析和结论出于《系统神学》。为便于读者理解,这里提一下《信仰的动力》里对“理性与信仰”所作的简要总结。蒂利希指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理性是信仰的前提,因为只有有理性的人才抱有终极关切,而某种毁灭理性的信仰,就是毁灭人性和信仰本身;另一方面,信仰是理性的超越,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我们通过理性所认识到的东西,无论宇宙还是人本身,都限于有限的关系,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理性自身所潜在的无限性,这种超越意识表现出来就是人的终极关切,其结果是,理性被信仰所把握并驱使,超越自身而得以实现。

理性是信仰的先决条件,信仰则是理性的实现。作为终极关切状态的信仰,就是出神入化的理性。信仰的本性与理性的本性并无冲突;它们是互为包容的。[74]

对于《系统神学》和《信仰的动力》里的两个总结,可这样来理解:前者之烦琐可借后者来简化,但后者之简明则需前者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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