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哲学研究的当代观念和方法论批判

宗教哲学研究的当代观念和方法论批判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仰与理性的并存与合作,发生于基督教思想的全过程,若想加以明确反省,必须首先澄清这里存在的紧张关系。这时,发问的主动权已从“信仰”一方转移到了“理性”手中。正是为消解这种令人绝望的对立,康德、施莱尔马赫等人不再着眼于“非理智的权威”与理性的关系问题,而是把“理论理性”和“伦理或宗教经验”划分开来,并把研讨重点从前者转到了后者。

宗教哲学研究的当代观念和方法论批判

1.这是一种“紧张的关系”

从整个基督教思想史来看,潘能伯格指出,“理性与信仰”不但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难题,而且二者的关系向来处于紧张的状态,其主要原因可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由于基督教神学本身是“一个思想过程”,这就必使人们期望,神学思想过程是按某种理性方式展开的;但另一方面,上帝的实在及其启示又是高于任何人类概念的,如果我们通常理解的“理性”在神学思维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话,那么,势必贬低上帝和启示。

上述难题和紧张状态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信仰与理性的明显联系使然。潘能伯格强调,基督教信仰不得不在各方面跟理性思维合作。譬如,在传道过程中,既要使人从理性上信服“作为普遍真理的启示”,但又不能简单地把信仰分解为某个特定时代所称为“理性”的东西。

信仰与理性的并存与合作,发生于基督教思想的全过程,若想加以明确反省,必须首先澄清这里存在的紧张关系。即使这种关系应被理解为“紧张中的统一”(a unity in tension,Spannungseinheit),而不是简单化的对立,也要把握住上述出发点。即使某人关注的是,那种始终贯穿于信仰与理性的统一性,也不能忽视它们之间总会突然产生差异,这种一再产生的差异来自精神根源的二重性,即一方面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另一方面则是古希腊,这里讲的双重精神根源不仅是指基督教神学的,而且泛指我们的传统可追溯的源头。[54]

潘能伯格就是以上述观点来把握整个基督教思想史的。他接着从神学史和哲学史上挑出了几位关键性的人物,以再现“理性与信仰的紧张关系”,并揭示几种主要观念的演变原因。

(1)德尔图良、达米安和路德

信仰与理性的尖锐对立,早在古代和中世纪就出现了。就这段历史而言,德尔图良(Tertullian,145—220)、达米安(Petrus Damiani,1007—1072)和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作为“理性的对头”而被载入神学史的。不过,他们三人尽管对理性和哲学抱有激烈的批判态度,可还是在这方面或那方面运用了理性。

例如,德尔图良曾严厉质问:雅典柏拉图哲学跟耶路撒冷或教会有何相干呢?到底是谁想证实超出信仰的非存在呢?可就是这位德尔图良在他的神学思想里引进了斯多葛学派的观点。又如,达米安十分厌恶哲学,把哲学称为“魔鬼的发明”,但他却用某种辩证的哲学思路来反驳异端学说,维护上帝的全能性,甚至留下了一句名言:哲学犹如神学的婢女。

最耐人寻味的是路德的理性观。路德总是不厌其烦地强调福音与各种理性观点的对立,他用来痛斥理性的字眼儿就更多了,像“妖怪”、“万恶之源”、“魔鬼的轻佻妓女”等。但另一方面,他又把理性奉为“自然和世俗领域的最高法庭”,并肯定理性能在“信仰和圣经的光照”下与神学合作。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在沃尔姆斯会议(Worms)[55]上,路德不但诉诸《圣经》里的教义,而且反问审判者:说我有罪,请拿出“理性的证据”来!

(2)奥古斯丁的观点

不难看出,德尔图良、达米安、路德等人之所以把信仰与理性截然对立起来,就是因为基督教教义必须置于圣经或教会的监护之下,而不能任由理性改头换面。那么,有鉴于此,真正意义上的理性又何在?奥古斯丁的回答富有历史感:纯正的信仰真理所涉及的是“历史事实”(historical facts)。

上述答案见于《论真正的宗教》。该书指出,古代人相信,就严格意义而言并没有“历史科学”(science of the historical),因为科学探索的是“一般的东西”,而历史描述却不得不跟那些特殊的、一次性的事件打交道。所以说,历史知识并不依赖于目击者的见证,而是求助于某种传统的可靠性权威性。正因如此,对理性来说,纯正的信仰真理并非显而易见的,而是非信不可的。这样一来,在奥古斯丁那里,“基督教启示的历史性”和“信奉权威的必然性”便是一回事了。

(3)休谟一代的批判(www.daowen.com)

到了近代,在休谟等哲学家的影响下,研讨信仰与理性关系问题的背景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时,发问的主动权已从“信仰”一方转移到了“理性”手中。

基督教启示的来源,也就是圣经的权威性,能否无矛盾地被理性接受,这不再是问题了。近代的问题反倒是,如果以权威为基础的信仰已被表明是非理性的,那么,理性还能否在根本上为基督教信仰留有一点儿容身之地呢?[56]

按照休谟的观点,尽管基督教看起来太神圣了,可其根据在于信仰而不是理性。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揭露基督教信仰的荒谬性,稳妥的方法就是将其置于“某种无法忍受的考验”,找出其信念所缺乏的理性根据。他在《人类理解研究》里指出,整个基督教信仰实际上依托于神迹,既然我们可证明“神迹是非理性的”,那么,所谓的信仰便不过是“神迹在信徒身上的延续”,就是令人颠倒所有的理解原则,一门心思地相信那些跟常理或经验完全矛盾的东西。照此来看,基督教信仰的非理性根据岂不只能作为理性者的笑柄吗?

(4)从康德到施莱尔马赫

休谟哲学之所以激烈抨击基督教信仰,就是因为理性与“权威”势不两立。正是为消解这种令人绝望的对立,康德、施莱尔马赫等人不再着眼于“非理智的权威”与理性的关系问题,而是把“理论理性”和“伦理或宗教经验”划分开来,并把研讨重点从前者转到了后者。按照他们的思路,基督教教义传统的权威性,只有作为“伦理或宗教经验的表达形式”或被此类经验证实,才是可接受的。

但从上述观点来看,信仰仍是以权威为根据的。因而,以往对立的东西——理性与信仰依然存在。关于这种观点的缺陷,潘能伯格指出了三点:首先,问题的关键在于,宗教经验有时主要表现为情感,有时则更多地涉及意识,其自主性是和理论理性相对立的;其次,“宗教的或伦理的经验独立于理论理性”,这种主张本身就很成问题,因为此类经验的内容总是以理论意识为媒介的,其独立性至多不过是部分意义上的;最后,从康德到施莱尔马赫,理性与信仰之争完全被转移到了“自我理解范围”,这就出现了一连串问题:如果以为某种宗教对人类精神来说有普遍意义,这需要给以证明;若对基督教情有独钟,认为它高于其他宗教,这必须拿出“知识性的证据”;假如拿不出此类证据,那么,诉诸所谓的经验岂不只能驻足于“个人的经验”,并因而把信仰完全变成“某种主观现象”了吗?

如果能这样理解的话,那么,再诉诸于经验,无论如何都将使信仰变成某种自我拯救的事情,或从外表上被判断为某种精神病、“文化不适应症”(uneasiness toward culture)的表现。这样一种宗教主观性之所以在我们社会找到了位置,只是因为实证主义科学对人的理解忽视了人的这一面,这样就为主观趣味留下了可占据的真空,不过主观趣味却没有任何普遍意义上的约束力。[57]

(5)历史性的判断

由上可见,潘能伯格所做的历史回顾虽然简要,但富有批判精神。通过这项基础性工作,他得出了如下判断:如何用理性来说明信仰的真理,这可谓现代学者的当务之急。历史告诫人们:诉诸《圣经》的权威性,已不足以确立信仰的合法性了;诉诸“宗教—伦理经验”或“个人的抉择”,则只会导致主观主义,破除信仰的本质;一旦承认“理性解释的必要性”,那么,神学家随即就会碰到休谟时代留下的难题。

正是迫于休谟哲学的强大压力,出现了悲观主义的假设:难道近代以来基督教所剩下的不仅仅是“一小块主观性的余地”吗?难道任何靠理性来解释信仰的尝试岂不注定徒劳吗?因而,现代神学家不得不对“近代意义上的理性”(the modern reason)作出这样或那样的妥协。但说到这里,潘能伯格并不想一一评论此类妥协方案,而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如下质疑:是否真有“近代理性”这种东西呢?难道它犹如铁板一块,只能使神学撞得粉身碎骨吗?其他意义上的理性真的不得不向休谟以及实证主义追随者让步,好让他们以“那种绝对意义上的理性”的名义来施舍怜悯吗?有必要承认“历史理性”(historical reason)的归宿就是“历史实证论”,而历史事件的独特性只能淹没于一切事件的同质性吗?

以上问题表明,深刻反省休谟等人借理性名义提出来的诸多绝对化的论断,这仍是神学面临的任务。潘能伯格认为,只有完成这项历史性的任务,基督教神学家才能获得关于理性和知识的批判性概念,从而史无前例地用这种新的理性概念来阐释基督教信仰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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