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尼特将其提出的对话模式命名为“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而笔者把它定性为“宗教实践论”,则力图联系前面评论过的几种对话态度或立场,以着眼于宗教对话观念的演变过程来探究此种模式的“更新意义”。
这里所谓的“更新意义”,借用了中文词“更新”的双关性,意在表明尼特所提出的“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有如此双重新意:在时间的意义上是“更新的”,在观念的意义上也可谓“更新的”。第一重新意简单明白,即本章第6节开头所评介的,此种模式是通过全面反省既有的几种主要的宗教对话观念,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广受关注的“全球伦理”而提出来的;但要认可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另一重新意,即相对于以往的诸种宗教对话态度或立场,此种晚近提出的对话模式何以具有“观念更新意义”。
据尼特本人的“自传性理论回顾”,即他所描述的“我的对话奥德赛”,这位天主教学者是随着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对话进程而逐渐转变其对话立场或观念的,即逐步经历了排他论、兼并论和多元论几个主要的观念转变阶段,而他目前提倡的“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则旨在把“宗教多元论”与“解放神学”结合起来。关于这种新的对话尝试,当代美国著名的新教神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考克斯(Harvey Cox,1929— )评价道:“保罗·尼特是将这两种看似分离的神学建构趋向结合起来的最重要的人物。他在此项事业上堪称一马当先。”[141]为什么给予这么高的评价呢?下面概述的是考克斯的主要理由。
1996年,考克斯欣然提笔为尼特的宗教对话新著《耶稣与其他名称》作序。当时年近古稀的考克斯回顾道,在过去30多年的神学教学与研究中,他一直关注“解放神学”和“宗教多元论”[142],因为这两场思想运动不仅对传统的神学观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且迫使他从根本上反省自己的研究方向。可是,他却长期困惑于一个理论难题:这两场思想运动的联系到底何在,或者说,怎么才能把二者结合起来呢?考克斯接着解释说,他在很多年里几乎对上述难题感到绝望,以为没有人能与他分担此种困惑了。当然,有许多人曾与他探讨解放神学问题,但这部分人却对信仰对话毫无兴趣,甚至有人将此鄙视为学术上的“奢侈”或“消遣”。这些人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太关注那些饥寒交迫、无家可归的穷人,太想用基督教信念来解救现世的困境了,以致根本无暇顾及所谓的宗教多元论问题。相反,那些与他探讨宗教多元论问题的学者,则有时把解放神学看做一种观念狭隘、惟我独尊的基督教运动,即认为此种神学观仍对世界上的其他诸多宗教抱有一种天真幼稚或缺乏诚意的态度,甚至有些学者将其贬低为陈旧的“基督教必胜论”(Christian triumphalism)的翻版。总之,这两个圈子的学者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是互不往来,没有交流的。在美国宗教学会组织的研讨会上,他们总是在不同的楼层或楼里讨论各自关心的问题的,仿佛让人觉得这两个运动属于两个世界。
正因为长期困惑于上述难题及其研究状况,考克斯才会用前面引过的那段话来盛赞尼特所做的理论尝试。可以说,尼特基于整合解放神学和宗教多元论而发表的一系列论著,令年迈的考克斯颇有终遇“学术知音”之感。他是以这样一段感言来铺垫前述高度评价的:
读过尼特陆续发表的系列论著,我不但感到自己在“解放神学与宗教多元论所构成的两难困境”中并不孤独,而且颇受某些启发;从《别无他名吗?》经《一个地球,多种宗教》再到《耶稣与其他名称》,尼特所证实的如下观点,不仅确凿无疑而且超乎我多年来的期盼:解放神学所关切的“苦难的他者”和宗教多元论所关注的“宗教的他者”是相辅相成的,这两个运动是彼此需要、缺一不可的,假如一方不与另一方相结合,那便会残缺不全、无所作为。[143]
以上评介主要表明了尼特所提出的新对话模式与宗教多元论之间的理论推进关系,即把解放神学运动这种充满活力的思想实践注入了业已陷入理论困境的宗教多元论。从宗教对话观念的晚近演变过程来看,还有一种更直接的理论联系需要进一步加以辨析,这就是尼特提出的新对话模式和宗教兼容论的理论关系。我们通过前面“宗教实践论”一节的评介已了解到,所谓“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是紧接着宗教兼容论的标志性成果《全球伦理宣言》而提出来的。这种接续关系显然表明,尼特是抱着一种理论批判精神来继而探讨“全球伦理”或“全球责任”,以期为宗教对话寻求更加合理或更为可行的实践途径的。关于尼特对《全球伦理宣言》起草者汉斯·昆等人理论观点的批评及其学术背景,前面早已述及,这里再来评介一下主要当事人汉斯·昆所做的回应,以助于我们搞清楚二者的理论联系和学术分歧究竟何在。(www.daowen.com)
在文献方面十分难得的是,汉斯·昆曾为《一个地球,多种宗教》作序,开诚布公地表明了他与尼特观点的异同。汉斯·昆提笔就指出,有两个理由使他乐于为“挚友和同事”尼特的新书写序,而第一点理由就是,他很看重与作者在学术上已有的坦诚友谊,以往他们公开讨论过不同的看法,同样尼特在此书中也没有回避他们的理论分歧。那么,分歧主要何在呢?汉斯·昆指出,他一向认为,作为一个基督教神学家,即使与其他宗教的同行进行对话,也必须维护耶稣基督的惟一性和终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主张基督教优越于其他诸多宗教。所以,在其所有的宗教对话论著——从《做基督徒》(1974)一直到《全球责任》(1991)里,他都坚持认为,正如其他宗教的信奉者只能有条件地接受基督教的真理观,基督教徒也只能在“信奉耶稣基督”这一条件下做出同样的回应。汉斯·昆强调,他以为自己一向坚持的上述观点更有助于推动宗教对话事业。然而,尼特在这一点上却提出了不同的论证:若要推进宗教对话,基督徒就必须跨越“耶稣的惟一性”这条神学上的“卢比孔河”。
鉴于上述神学问题并非《一个地球,多种宗教》一书的主题,汉斯·昆对此点到为止。他所讲的第二点理由就是,完全支持该书的宗旨和内容,并称这是他乐意作序的最重要的原因。尽管有此言在先,但细读后文,也就是这篇序言的主要篇幅,仍可进一步认识到他与尼特观点的异同所在。这明显见于下面这段带有总结性的评论:
我分享尼特所确信的观点,这就是像199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议会上最后通过的《世界伦理宣言》所主张的那样,诸种宗教之间的对话必须着手于“全球伦理”和“全球责任”问题。只有世界上的诸多宗教共同体能就那些共有的价值观念、根本原则、行为准则和道德理想等达成某种起码的共识,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和平、更为正义……在我本人的神学探索中,我是以自己的思路来朝此方向努力的,而没有像尼特那样,把苦难的现实作为宗教对话的惟一基础和出路。解放神学的主要倡导者们也已认识到“优先拣选穷人”这一主张的片面性,并设法予以协调,试图用他们的神学方法来对整个文化背景投以更多的关注。但对于这样的问题,每个神学家都会强调其特有的观点。而当他们分享某个共同的目标时,不同的观点便是互补的……[144]
通过前面有关“宗教实践论”一节的评介,再参照上述两位国际著名学者的评论,我们可以看到,尼特所提出的“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确有值得重视的“观念更新意义”。在笔者看来,此种“观念更新意义”主要可从如下两方面来加以理解。
首先,从尼特个人的信仰背景来看,他所提出的对话模式力图在“自我信仰”上有所突破,即力图跨越“耶稣的惟一性”这条基督教神学上的“卢比孔河”。在评价此种对话模式时,汉斯·昆之所以要首先就此提出异议,并与尼特划清思想界限,就是因为“耶稣的惟一性”不仅像尼特所理解的那样,是神学观念上阻碍基督教与其他宗教进行对话的“卢比孔河”,而且可比作“基督徒的信仰底线”。这也就是说,若不坚信“耶稣的惟一性”,便无基督教信仰可言。就此而论,尽管所谓“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是紧接着《全球伦理宣言》提出来的,但为了消除该宣言所遭受的理论非议,进而推动以全球责任为主旨的宗教对话,尼特的观念显然比汉斯·昆的宗教兼容论更开放,即在突破传统的基督教神学观念上比汉斯·昆更激进。当然,此种突破也易于在基督教神学内部引起更激烈的争议。
其次,从尼特本人的哲学倾向及其所处的美国哲学背景来看,我们可以说,他所提出的对话模式洋溢着“美国式的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精神”,本质上属于“一种彻底的经验论”。此种哲学倾向使他在宗教学理论上也试图有所突破,这主要表现为,暂且将“诸种宗教所共有的某种本质、经验或目的等”悬隔起来,直接把“苦难的现实”作为宗教对话的“共同语境”暨“紧迫议题”,把“解放性实践”作为宗教对话的“优先原则”和“中心任务”。这样一来,尼特所提出的对话模式便摆脱了以往的比较宗教研究,特别是宗教对话研究所难以逾越的理论难题及其争论,即何以确立“某种公认的学理基础或逻辑前提”,转而将宗教对话引向了“宗教实践论”。笔者认为,此种“宗教实践论”可看做宗教对话理论及其实践的新近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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