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什么是真正的宗教?
1985年,汉斯·昆就其宗教对话观发表了一次纲要性的讲演,题为《什么是真正的宗教——论普世宗教的标准》[69]。从时间来看,这次讲演虽比《我为什么还是个基督徒》早一点,但其内容却令人感到,汉斯·昆开始转向了更开放的兼容论立场,因为他通过批评现存三种主要的宗教对话立场,明确提出了“关于宗教的衡量标准”。这里先来概述他所提出的“宗教标准”,关于三种对话立场的批评留待本章最后一节评论。
就宗教本身而言,如何区分真与假呢?汉斯·昆就这个基本问题谈了以下看法。
首先,任何一种宗教都没有“真理垄断权”。因此,若把真与假的区分等同于本宗教与其他宗教的界限,无疑是一种粗俗的偏见。相反,我们理应严肃地承认,真与假的界限实际上普遍见于各种宗教传统。
在各种宗教中,并非一切都同等真实和完美。[70]
其次,宗教真理问题不光涉及理论而且关系到实践。若不否认宗教预示了生命的终极意义和最高价值,为信徒制定了行为准则,指明了精神归宿,那么,宗教便是“真与善”的融合,而在宗教范围内辨别“真与假”,也就是判断“善与恶”。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最后,若不寻求某种普遍的真理标准,宗教对话便没有希望。各种宗教诚然都有特殊的真理标准,但必须明确一个事实:这些标准首先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假如所有人都固执各自的标准,真正的对话便无从谈起。
那么,到底有没有“一种共同的或普遍的真理标准”呢?汉斯·昆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解答这个难题的,即“一般的伦理标准”、“一般的宗教标准”和“特殊的宗教标准”。
(1)人性:一般的伦理标准
拿任何一种宗教来说,都可以提出真与善的问题。汉斯·昆直截了当地指出,各种宗教都是优劣参半的,像印度教、佛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在历史上都不乏真与假、善与恶的例证。因此,各种宗教都必须反省:能否借宗教目的而使用任何手段呢?怎么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性呢?
人性作为一般的伦理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宗教。我们可按人性的基本规范来区分真与假、善与恶。对某种宗教来说,这个一般的伦理标准可规定如下:
(a)肯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提供了人性的美德,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助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能让他们的生存有意义的、有收获,那么,它就是一种真的和善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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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否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传播非人性的东西,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碍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而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只要它无法帮助人们实现一种有意义的、有收获的生存状态,那么,它就是一种假的和恶的宗教。[71]
(2)本原与圣典:普遍的宗教标准
在汉斯·昆的用法里,“本原”和“圣典”是两个交叉概念。前者指某种宗教的源头,如各大宗教的创始人;后者指各种宗教的“正经”,像《旧约》、《新约》、《古兰经》等。对各大传统宗教来说,本原与圣典从来就是权威、规范或标准。
难道常情不是这样吗?只有运用了确实可靠或符合正经的标准,才能清楚地看到某种宗教的原初的和独有的特征。这就令人信服地回答了下列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什么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同样也回答了:真正的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印度教是什么。[72]
按照普遍的宗教标准,如果某种宗教真实地保持了它自己的本原或圣典,也就是它的真正“本质”,它所不断引用的那些作为规范的经文或人物,那么,它就是一种真的和善的宗教。[73]
(3)耶稣基督:特殊的基督教标准
首先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确认某种特殊的标准呢?汉斯·昆指出,关于宗教可有两种观点,即“内部的”和“外部的”。如果我们作为中立者从外部来观察所有的宗教现象的话,那么,便会发现真正的宗教不止一种。但是,“外部观点”并不排除“内部观点”的有效性。
我是从下述设想来立论的:只有一个人抱着终极生存意义上的严肃态度,从内部来认同某种宗教时,他或她才能加以深切地把握。只有某种宗教已成为我的宗教时,关于真理的对话才能深入,令我激动不已。因而,到了这种地步,对我来说生死攸关的东西就是真理,就是我的信仰,这正像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犹太人和穆斯林而言,或印度教和佛教对印度教徒和佛教徒而言,生死攸关的东西就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并因此就是他的那种真理。[74]
汉斯·昆据此强调,在寻求真正的宗教过程中,没有人能摆脱自己的经验和生活经历的影响;换言之,任何一位神学家、宗教学家、宗教领袖或政治权威都不可能超脱于一切宗教传统,作出某种绝对客观的判断。
作为一个矢志不渝的天主教徒和神学家,汉斯·昆自然专注于“特殊的基督教标准”。他着重指出,就基督徒身份而言,最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条标准便是:信奉“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实践上跟随他,把他作为指路人,像《约翰福音》里讲的那样,认定他就是“道、信、生”。
上述标准不仅符合一般的宗教标准——本原和圣典,也从根本上合乎一般的伦理标准——人性,因为在基督教那里上帝意志、山上圣训、耶稣行为等,其目的都在于实现一种新的人性、一种彻底的人道。所以说,基督教越有人性,便越有基督性,越像真正的宗教。这样一来,关于宗教真理的三重标准便统一起来了,并得以充分发展了。
按照特殊的基督教标准,如果某种宗教让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感受到耶稣基督的精神,那么,它就是真的和善的。基督宗教是否并且在多大程度上就是基督徒的呢?提出这个带有自我批判性的问题时,我只是把这种理论直接用于基督教。在间接意义上——这么说不带骄傲自大的色彩,同样的标准无疑也可用于其他的宗教,即用来批判性地澄清这样一个问题:在其他的宗教(特别是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那里,一个人是否并且在多大程度上也会发现某种东西,我们可将其称为基督教的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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