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梵二会议:宗教对话的关键环节

梵二会议:宗教对话的关键环节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梵二会议与宗教对话梵蒂冈第二届公会议可谓现代天主教史上的里程碑,或“天主教跟上时代”的转折点。此次重要会议是在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的提议主持下拉开序幕的,从筹备到闭会历时6年多,会议期间表决通过了16个富有革新精神的文件,其内容广泛涉及教会组织机构、礼仪、神学、宗教间对话等。[35]改善天主教与其他基督教教派,尤其是其他宗教的关系,推动具有普世性的宗教对话,这是梵蒂冈第二届公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

梵二会议:宗教对话的关键环节

1.梵二会议宗教对话

梵蒂冈第二届公会议可谓现代天主教史上的里程碑,或“天主教跟上时代”的转折点。此次重要会议是在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的提议主持下拉开序幕的,从筹备到闭会历时6年多(1959—1965),会议期间表决通过了16个富有革新精神的文件,其内容广泛涉及教会组织机构、礼仪、神学、宗教间对话等。西方舆论有如下说法:这次会议犹如一篇新的“出埃及记”,标志着天主教会“反宗教改革运动的结束”,“清除自身封建主义因素、掀起自我革新运动的开始”[34]。布朗(Robert McAfee Brown)则用华丽的文笔描绘出了“梵一”与“梵二”的强烈反差:

在圣彼得大教堂里边,第一届梵蒂冈公会议(1869—1870)在可怕的暴风雨中结束,在这场暴风雨中,颁布了教皇无误的教义——这个教义最严重地把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教世界的其余部分分割开来了。

在圣彼得大教堂外边,第二届梵蒂冈公会议(1962—1965)在美丽的艳阳天里结束,在这个日子里,教会作为世界的仆人献出了自身——这个主题将越来越多地把罗马天主教不仅同基督教世界的其余部分,而且同具有善良意愿的一切人团结起来。[35]

改善天主教与其他基督教教派,尤其是其他宗教的关系,推动具有普世性的宗教对话,这是梵蒂冈第二届公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这方面的成果集中体现于两个重要文件,即《大公主义法令》和《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为表述方便,下面把这两个文件简称为《法令》和《宣言》。

(1)《法令》

该文件颁布于1964年11月21日,由五部分构成:绪言、论大公主义的公教原则(第一章)、论大公主义的实施(第二章)、与罗马宗座分离的教会及教会团体(第三章)、结论,其主旨在于阐明大公运动的原则及其实施条件。

何谓“大公运动”呢?《法令》里有如下两处说明:

“大公运动”是指适应教会各种需要与时代的要求,为推动基督徒的合一,而发起和组织的各种活动与措施。

这个合一运动,又称为大公运动,参加的人都呼求三位一体的天主,并承认耶稣为主和救世者。他们不仅是以个人的名义,而且是以团体的名义参加合一运动,他们是在这些团体中接受了福音,他们每个人都称这些团体就是自己的教会,亦即天主的教会。几乎所有的这些人,虽然方式容有不同,都期望一个统一而有形的天主的教会、真正的至公教会、为全世界所遣发的教会,如此好能使世界皈依福音,并为天主的光荣而得救。[36]

由以上解释可见,“大公运动的原则”就是只有一个天主(三位一体的),一个教会(主基督创立的)。据此原则,《法令》首先指出了教会分裂的严重危害。由主基督创立的教会是至一的、惟一的,可很多基督徒团体却自荐为“基督的真正遗产”,它们意见分歧,道路各异,好像基督本身便是分裂的。显然,这种分裂现象违背了基督的旨意,令世人困惑,有损于福音传播事业。

基督教会的分裂局面由来已久。据《圣经》记载,早在教会创立初期就出现了分裂现象。后来又发生了两次大分裂,一是东方教会与罗马宗座的决裂,另一是西方国家的许多教会或宗教团体与罗马宗座的分离。那么,时至今日,天主教会应如何对待上述分离局面呢?天主教会又名“公教会”,《法令》里则把公教会之外的基督徒称为“分离的弟兄”,明文规定:对于这些基督徒不得责以分离罪,而应抱以兄弟般的敬爱,因为他们既然信仰基督并合法受洗,便与公教会保持着某种不完全的共融。

的确,为了他们与公教会之间存在的各种分歧,有的关于教义或教律,有的关于教会的机构,制造了不少有损教会圆满共融的阻碍,这些阻碍有时较为严重,大公运动正在努力加以克服。不过,在圣洗内因信仰而成义的人,即与基督结成一体,因而应当享有基督徒的名义,理应被公教徒看做主内兄弟。[37](www.daowen.com)

关于大公运动的主要措施,《法令》中列举了如下几点:首先,应依据公平与真理,努力消除那些不符合分离兄弟情况的言论、判断和行为;其次,由各教会或团体的专家进行交谈,深刻阐述各自教会的道理及其特征,使双方获得更真切的认识,得出更公正的评价;再次,按基督徒良心的要求,双方进行更广泛的合作,以谋求公共的利益,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举行共同的祈祷;最后,双方都作自我检讨,如何忠于基督寄予教会的意愿,并努力进行应有的更新与改革。

相应于以上主要措施,《法令》详述了大公主义的实施条件,其内容包括:教会更新、内心皈依、联合祈祷、彼此认识、大公训练、表达信仰的方式、与分离弟兄的合作等。关于这些内容,有兴趣的读者可详见该文件的第二章。

(2)《宣言》

该《宣言》于1965年10月28日颁布,也由五部分组成:绪言、各种非基督宗教、论回教、论犹太教、普遍性的友谊

在我们的时代,人类的结合日益密切,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增加,教会亦更用心考虑它对非基督宗教的态度。教会既以促进人与人,甚至民族与民族间的团结互爱为职责,在此首先即考虑人类共有的问题,以及推动人类共同命运的事。

各民族原是一个团体、同出一源,因为天主曾使全人类居住在世界各地,他们也同有一个最后归宿,就是天主,他的照顾、慈善的实证,以及求援的计划,普及于所有的人,直到被选的人集合在圣城,就是天主的荣耀将要照亮的圣城,各民族都将在他的光明中行走。[38]

这段开场白表明了天主教会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普世性基调。古往今来,人生之谜深深打动着人心:人是什么?人生的意义与目的何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痛苦的由来何在?怎么获得幸福?如何解释死亡、死后审判及其报应?一言以蔽之,我们从哪里来,将往哪里去?人们之所以皈依各种宗教,就是想找到答案。

《宣言》申明,从古到今,各民族都意识到,万物与人生中存在着某种“玄奥的能力”,有时甚至可体验到“至高的神明”或“天父”。所以,各民族的生活中都渗透着深刻的宗教情感,而各大宗教都力图用较精确的概念来解答同样的问题。

例如,印度教徒靠丰富的神话和精微的哲学,通过苦修、默想、孝爱和信赖等来探究天主奥秘,解脱人世疾苦。又如,佛教诸宗派虽有不同的方式,但它们都承认现世变化无常,存在根本缺陷,教人以虔敬信赖来追求圆满,大彻大悟。同样,世界上的其他宗教也通过教理、规诫、礼仪等,向人们提供了解答人生之谜的不同途径或方法。

天主公教绝不摒弃这些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并且怀着诚恳的敬意,考虑他们的做事与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规诫与教理。这一切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天主公教所坚持、所教导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着普照全人类的真理之光。天主公教在传扬,而且必须不断地传扬基督,他是“道路、真理与生命”(若:十四、6),在他内人类获得宗教生活的圆满,藉着他天主使一切与自己和好了。[39]

所以,《宣言》郑重劝告全体天主教徒,应以明智和爱德,跟其他宗教的信徒交谈与合作,在为基督宗教作证的同时,承认、维护并倡导其他宗教徒所拥有的精神、道德以及社会文化价值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