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宗教经典与现代世界观的冲突,这既是布尔特曼试图解决的矛盾,也是批评者对其理论发难的切入口。因而,布尔特曼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尖锐批评:所谓的“解除神话理论”是以现代世界观为标准的,只许用现代人的观点来解释《圣经》和基督教教义,而不许古老的经文及其启示跟现代世界观发生任何矛盾。对这种批评意见,布尔特曼首先承认:
没错,解除神话的确是把现代世界观作为一种标准的。解除神话所抛弃的并不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圣经》或基督教信息,而是《圣经》里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属于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可几乎完全保留在基督教教义学和教会的布道里。解除神话就是否定《圣经》和教会的信息是被一种过了时的古代世界观束缚着的。[43]
布尔特曼进一步说明,他所尝试的解除神话理论基于如下重要观念:基督教会所作的布道,只要是以上帝的名义来宣讲上帝的话语,那么,便不能提供“一种理性所能接受的”或“牺牲了理智才能接受的”教义。布道就是宣示福音,其对象并不是“理论化的理性”(theoretical reason),而是作为一个个自我的聆听者。因此,布道所宣讲的就是“一种个人化的信息”(a personal message),这一功能正是通过“解除神话”所要明确的。
既然布道的对象是一个个自我,那就不能不考虑现代人的世界观。与《圣经》里的世界观不同,现代人的思想不再是神话的,不再认可超验的力量对生活的干预;而是科学的,靠科技手段来解决一切问题。譬如,现代人生病了,求助于医生或医学;处理经济或政治事务,利用的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关于这一点,只要拿起报纸杂志便会一目了然,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事件的分析,总是归因于自然力量或人为因素,有谁看到它们被归结为超验的力量,像上帝、天使或魔鬼呢?
论及现代人的世界观,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这种世界观的具体内容或当代科学的具体成果,而在于它所遵循的思想方法。如今的科学显然不同于19世纪了,更何况所有的科学成果都是相对的,无论昨天的、今天的或明天的世界观也都是不确定的。但就思想方法而言,科学的世界观却有共性。
譬如,“地心说”和“日心说”在原则上并无差异,真正造成决定性差异的是现代人关于宇宙运动的思想方法,即认为宇宙的运动是遵循某种自然规律的,而这种规律又是人类理性可发现的。因此,现代人所承认的实在只限于类似的现象,即只有在宇宙的理性秩序范围内可理解的事物才是实在的,而不符合此秩序的种种奇迹显然得不到认可。
《圣经》里的古代世界观与现代世界观的明显差异,就在于两种思想方式的明显差异,即一种是神话的,另一种则是科学的。[44]
然而,强调“神话世界观”与“科学世界观”的根本对立,尽管导致了对前者的否定,却并不简单意味着对后者的认同,即在科学世界观和基督教信仰之间画上一个等号。相反,布尔特曼认为,正是对神话世界观的批判与消除,才真正暴露出了科学世界观在通往信仰之路上设置的障碍或绊脚石——读不懂上帝的话语或关于十字架的语言,盲目追求所谓“人为的保障”(man‐made security)。
布尔特曼指出,科学世界观对现代人构成了一大诱惑,这就是想竭力控制世界和人生,因为科学能使人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计划来利用自然力量;同时科学也使人越来越精确地掌握了经济和社会活动规律,越来越有效地组织社群生活。由此带来的危险是,现代人忘掉了如下两件事:
(a)人类的计划与事业不能没有向导,可这种向导靠的不是人自己的种种愿望,诸如幸福、安全、有用、利益等,而是对善、真理和爱等要求的响应,对上帝命令的服从。而现代人的自私与自大却恰恰忘却了这一点。
(b)靠人为地组织个人与社群的生活而能获得真正的保障,这种假设不能不说是现代人的一种幻觉。人生是短暂的,其归宿是死亡,况且有太多的机遇无法控制。历史是发展的,不断拆毁着一座座“通天塔”。因此,就人自身而言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最终的保障。上述情形实质上是对“超越者”(the beyond)的遗忘,其后果是人靠科学试图占有世界,反倒被世界占有了人自身。我们在当代生活里已清楚地看到:人对科技的依赖何等明显,而技术带来的后果又是多么可怕。(www.daowen.com)
正是上帝的话语呼唤着人远离自私,远离他为自己构筑的虚幻保障;它呼召着人接近那超越于科学思维的上帝;它同时还呼召着人接近真实的自我。因为人的自我,人的内在生活和人格存在也是超越于这个可见的世界,并超越于理性思维的。[45]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布尔特曼重新厘定了基督教信仰的涵义。所谓的“信仰”就是指“相信上帝的话语”,而这又意味着放弃一切纯属人为性质的保障,克服那种企图自寻保障而产生的绝望。
这种意义上的信仰,既是布道的要求又是它所提供的礼物。信仰是对这种信息的回应。信仰是指放弃人的自我保障,并甘愿只在不可见的超越者、在上帝那里找到保障。这意味着信仰就是保障,而在此又不能看见任何保障;正如路德所说,信仰就是做好准备,满怀信心地步入未来的黑暗。信仰上帝——他具有超越时间的力量,具有永生,他呼唤着我,他过去与现在都在对我行动——这样一种信仰只有在“不过”是与这个世界相反的意义上才能成为真实的。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上帝及其行动见不到任何踪影,或者说,不能被那些在这个世界上寻求保障的人看到。我们可以说,上帝的话语就是对处于无保障中的人而讲的,呼召人进入自由,因为人自身在对保障的过度渴望中失去了他的自由。[46]
“信仰上帝”而能获得自由,这对现代人来说似乎是矛盾的、难接受的。但布尔特曼认为,这种看似矛盾的说法恰恰道出了“自由”的真正涵义。真正的自由并非主观上随心所欲,而是指顺从法则。主观主义的自由概念是一种妄想,因为它会令人放任自己的动机,随时随地按情感和欲望行事。真正的自由则是对此类瞬间动机的抵制,而以超越于目前时刻的法则来决定行为。因此,“自由”就是指“顺从法则”。这里说的“法则”也就是人所认识到的“他自身存在的法则”,其根由与合理性只能在超越者那里,所以可称为“精神的法则”(the law of spirit),或用基督教的语言,“上帝的法则”(the law of God)。
布尔特曼接着指出,上述由法则构成的自由观——“对法则的自由顺从”或“顺从的自由”,曾是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信仰的基本主张,可到当代却被主观主义的自由观取代了,随之而来的便是相对主义乃至虚无主义的盛行。这种观念演变过程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
(a)科技的发展引起了一种错觉:人是世界和人类生活的主人。这样一来,就从浪漫主义运动派生出了历史相对主义,其基本观点就是认为,人类理性是受历史发展制约的,不可能发觉所谓“绝对的、永恒的真理”;因而,一切真理都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即相对于特定的时间、种族或文化才是合理的。
(b)对自由的焦虑,导致了对保障的渴望。这是最深层的原因。真正的自由的确存在于法则中,但并不存在于保障中,因为自由总是来自责任与决心,是“无保障状态中的自由”。而主观主义的自由观则相信人自身就是保障,人靠科技可成为世界的主人,所以,无须对任何超越于物质世界的力量承担责任。“主观的自由”产生于对保障的渴望,而事实上就是对“真正的自由”的焦虑。
根据以上分析,布尔特曼针锋相对地反驳了本小节开头提到的那种批评意见。他反驳道,指责“解除神话”是把《圣经》和基督教教义理性化了,分解成人类理性思维的产物,毁损了上帝的神秘性等等,这完全是一种误解。相反,所谓的“解除神话”就是想澄清上帝神秘性的真正涵义。上帝的不可思议性并非属于理论思维的范围,而是个人生存领域的事情。因此,就神秘性而言,信仰者真正感兴趣的不是“上帝本身的属性如何”,而是“上帝何以与人类同在”。所以说,“神秘性”是相对于人的自然意志和愿望而言的,而并非理论思维意义上的。
更需要强调的是,从人的理解能力来看,上帝的话语并不神秘;换言之,假如缺乏理解,人便不可能相信上帝的话语。然而,这里说的“理解”不是指“理性地理解”。布尔特曼举例说,我能理解“友谊”、“爱”和“忠诚”等品格意味着什么,也的确知道我个人分有的这些品格是神秘的,不得不怀着感激之情来接受它们,因为我之所以接受它们,既不靠理性的思维,也不靠心理学或人类学的分析,而只是坦率地为我个人的偶然相遇做好准备。也就是说,早在他人给予友谊、爱和忠诚之前,我便在上述准备中理解了这些品格,因为它们是我个人的生存所需要的,所以我是在渴求的过程中获得理解的。
同样的道理,我能理解“上帝的恩典”意味着什么;只要这种恩典尚未得到,我便渴求并接受;而当我得到了这种恩典,仁慈的上帝成了“我的上帝”,这一事实仍是一种奥秘,其原因并不在于,上帝是以某种非理性的方式来解释自然过程的,而在于他与我相遇的方式的确不可思议——仁慈的上帝是以他的话语与我相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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