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摒弃传统自然神学
继上述质疑后,普兰丁格进一步否定了传统的自然神学,认为这种古老理论对确立信仰来说并不必要。相比之下,这部分观点比前述内容更值得重视,可使我们了解改革派认识论的立足之处,即该派是如何回归加尔文主义传统的,又是怎样通过阐释新教思想渊源来回答当代宗教哲学难题的。
“有一种关于神性的意识,是内在于人的心灵的,而且确实出于自然的本能”。这一点在我们看来是无可争议的。为了不使任何人躲避无知的伪装,上帝亲自在每个人心中注入了一种理解力,能理解他的威严。上帝一再注入活水,使这种理解力的记忆更新不已,于是,由于人们全都领悟到有一位上帝,这位上帝就是他们的造物主,所以他们都因自个儿供出的证据而被判为有罪的,这证据就是他们没能荣耀上帝,没能按上帝的意志而献出他们的生命……
——约翰·加尔文:《基督宗教基本原理》[28]
总的来看,普兰丁格就是从这段经典论述里找到了贬低自然神学的根据。从加尔文的论述可见,人人都有一种信仰上帝的强烈倾向,这本来就是上帝造人的方式。然而,这种自然的信仰倾向却在一定程度上被罪恶遮掩或压抑了。假如世界上不存在罪恶,那么,人们便会自然而然地信仰上帝,其自发性和相信程度不会亚于日常生活里的诸多基本信念,诸如相信他人、外界或过去的存在等。
这也就是说,人类信仰上帝,其条件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由于我们目前所处的非自然的罪恶状态,许多人才感到“信仰上帝”是困难的或荒谬的。根据加尔文的思想,一个不信上帝的人,事实上达不到认识论的起码标准,他的认识状况犹如一个糊涂的丈夫,连妻子的存在也不相信,或以为妻子像个机器人,没有思想、情感和意识。
作为一种自然倾向,关于上帝的信仰虽在一定程度上被压抑了,但仍能普遍显露出来,因为有“一种广为实现了的条件”(a widely realized condition)始终驱使着、激发着它。关于这一点,加尔文是这样说的:(www.daowen.com)
为了不使任何人被排除在幸福的门外,上帝不仅在人们的心灵里播下了宗教的种子——对此我们已提过,而且揭示其自身,天天都在宇宙的全部作品里披露着他自己。其结果是,假若上帝不强使人看见他,人们便睁不开自个儿的眼睛。[29]
对于上帝与信仰者的上述联系,加尔文和康德一样,仰视日月星辰的奇妙结构感触尤深。
即使连那些仅能靠眼睛来领受教导的人,即那些普通人,那些从未受过教育的人,也不可能意识不到神圣艺术之精妙绝伦,因为此种艺术是在变幻多端的日月星辰中自我展现出来的,其变化千姿百态,却又确定无疑、井然有序。[30]
按照加尔文的观点,接受关于创世论的信仰,其条件或境遇可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仰视星光闪烁的夜空,面对巍峨耸立的群山,注目一朵楚楚动人、奥妙无穷的小花儿等。普兰丁格据此强调,如果一个人顺应了前述自然倾向,并在凡此种种境况下接受了信仰,那么,他的信念完全内在于他的认识论权力。显然,像这样的信仰者,没有凭借任何无可置疑的论证,例如某种目的论论证;相反,就所谓的“证实”或“合理性”而言,他并不需要任何论证,他的信仰也根本不必建立在其他任何命题的基础上;换言之,即便不作任何论证,无论演绎法的还是归纳法的,他在前述条件下接受信仰也是完全合理的。
总括以上解释,普兰丁格得出了这样一个颇有挑战性的结论:
基督教并不需要自然神学,不论作为自己信念的来源还是用以证实自己的信仰。进而言之,基督徒不该把信仰建立在论证的基础上;如果这样做了,他的信条便可能是“不牢靠的、动摇的”,便可能成为“怀疑不已的话题”。如果我对上帝的信仰建立在论证的基础上,而且想在严格意义上合乎理性,在认识论上认真负责,那么,我便不得不时常查阅哲学刊物,看看某个哲学家,比如安东尼·弗卢,是否对我所倾心的论证终于提出了某种充分的反驳。这岂不是一件既烦心又耽误工夫的事情吗?如果某位哲学家并没有发现我的论证存在破绽,我又如何是好呢?再不进教堂了吗?[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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