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研究

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在中世纪的宗教语言问题研究中,最著名、最有影响的还是经院哲学巨匠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简称“类比理论”。类比理论与《神学大全》托马斯的“类比理论”主要见于《神学大全》。在这个条目下,托马斯共论述了12个问题。类比理论的基本观点不难看出,通过前4个问题,托马斯已为探讨第5个问题疏通了思路,为提出“类比理论”打下了基础。

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研究

2.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

中世纪宗教语言问题研究中,最著名、最有影响的还是经院哲学巨匠托马斯·阿奎那的“类比性宾词理论”(theory of analogical predication),简称“类比理论”(theory of analogy)。

(1)类比理论与《神学大全》

托马斯的“类比理论”主要见于《神学大全》。这部洋洋百万余言的神哲学巨著里,专门辟有条目讨论“上帝的名称”,这就是第一部分的13.A。

在这个条目下,托马斯共论述了12个问题。我们能否命名上帝呢?我们所用的名称能否从实质上描述上帝的属性呢?我们用来描述上帝的名称是恰当的或只是隐喻的呢?我们用来描述上帝的词语是否有同义性呢?如果某些词语既可用来描述上帝也能用于修饰被造物,它们是单义的还是歧义的呢……

类比理论的基本观点就是在讨论其中的第5个问题(即上列最后一个问题)时提出来的。不过,鉴于前5个问题有密切的推演关系,我们还是从头说起,先来概述前4个问题的要点,以便过渡到第5个问题。

我们能否命名上帝呢?托马斯指出,在哲学家看来,词语是观念的记号,观念则是事物的复写,所以词语的功能在于,借助理智的概念来表达事物的意义。因此,只要能理解某事物,我们便可给以命名。同样的道理,虽然人在今生今世不可能目睹作为本体的上帝,但可通过被造物来认识作为造物主的上帝,这便意味着我们可从被造物的角度来命名上帝。需要强调的是,这样来命名上帝时,所用的名称并不能代表上帝本身,因为我们只能借助被造物来理解并表达上帝,被造物是派生的、暂存的,而上帝是本原的、永恒的。

关于我们所用的名称能否从实质上描述上帝的属性,托马斯主要指出了两点:(a)有些名称是以否定的形式来描述上帝的属性的,它们不能表达上帝的实质,只能表明被造物与上帝的关系及其距离;(b)那些以绝对的、肯定的形式来描述上帝的名词,像至善者和智慧者,尽管不足以代表上帝本身,但还是能从实质上来断定上帝的属性的,因为此类名称已充分表达了人类理智通过被造物所获得的关于上帝的知识。

前两个问题的讨论其实已包含第3个问题的答案。在托马斯看来,现有的前提是,我们关于上帝的知识来自被造物的完善性;被造物的完善性则源于上帝的完善性;因而,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就是完善者。他据此进一步指出,既然人类理智是通过被造物来领悟完善性的,那么,对于那些用来描述上帝的名称,至少应考虑两点:(a)这些名称本身所表示的完善性,像生命、善良等;(b)它们的意义范围或表达方式。就这些名称所表达的意义来说,它们首先是用来描述上帝的,也就是说,与其把它们的意义归于被造物,不如归于上帝;但就意义范围或表达方式而言,这些名称又是不可能用来严格而恰当地描述上帝的,因为它们属于被造物。

对第4个问题,托马斯作出了否定性的回答,即我们用来描述上帝的词语不具有同义性。他指出,若把这些词语看做是用来表述被造物与上帝的关系的,那便不难理解,事物或结果的多样性势必导致词语或概念的多义性。原因主要在于,概念是在理智中形成的,是靠词语来表达的,而我们的理智只有借助被造物才能认识上帝,这就必然形成诸多关于完善性的概念。

问题的实质在于,所谓的完善性在作为源泉或本体的上帝那里是同一的、单纯的,而在被造物那里则表现为多样的、支离的。因此,如同万事万物通过多种多样的完善方式归根于上帝,对我们的理智来说,词语或概念的多义性也符合纯粹的、同一的原则。这就是说,虽然那些用来描述上帝的词语旨在表达同一的本体,可由于它们是通过诸多方面来展开描述的,所以不可能具有同义性。

(2)类比理论的基本观点

不难看出,通过前4个问题,托马斯已为探讨第5个问题疏通了思路,为提出“类比理论”打下了基础。第5个问题的要点在于阐明“宾词的性质与意义”。

托马斯首先指出,当某个宾词既可用来描述上帝又能用于描述被造物时,该词的用法决不会是“单义的”(univocal),即不会表示完全相同的属性。这是因为,凡是作为结果的事物,与其充足的原因或动因相比,都不会是一种成比例的产物,不会达到很相似的程度,而是难免存在几分不足、几分欠缺。所以,在原因或动因那里本是单纯的、不变的东西,在作为结果的事物身上总是表现为分离的、多样的。(www.daowen.com)

例如,太阳这颗行星,本身只有一种巨大的能量,可这种力量在地球上产生的事物却是多种多样的。同样的道理,完善性在上帝那里是同一的,在被造物那里则是多样的。正因如此,我们用任何表示完善性的词语来描述某种被造物时,该词意指的完善性事实上完全不同于此物的本质特征。

比如,若用“智慧”(wise)来描述某个人,我们想说明的是某种截然不同于人的本质的完善性,像不同于人的力量、存在以及其他类似的本质特征。可是,当用“智慧”来描述上帝时,我们力图表达的就不再是某种有别于他的本质、他的力量或他的存在的东西了。相比之下,在“智慧”一词的上述两种用法中,前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描述对象的包含和限制;而后者则使描述对象囊括并超越了该词的意义范围。

由此显而易见,“智慧”一词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上帝和人的。其他词语的用法也是如此。因而,任何名称用于描述上帝的属性与被造物的属性时,都不会是单义的。[4]

另一方面,托马斯又强调,这些宾词的用法也绝不会是“歧义的”(equivocal),即不会表示完全不同的属性。在当时的宗教语言研究中,主张宾词的歧义性是一种流行观点。在托马斯看来,这种观点的错误是很明显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它有悖于基督教哲学的研究成果,因为哲学家们已就上帝与被造物的关系做过大量证明。

其次,这种观点也有悖于《圣经》的启示,据使徒们讲:“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与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5]

最后,如果接受这种观点,其结论必然是:我们通过被造物根本就无法认识或证明上帝。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名称是以一种类比的意义,即根据相称性来描述上帝与被造物的。[6]

一般说来,宾词的类比用法可分为两种:根据诸物与某物的相称性而作的类比;根据某物与他物的相称性而作的类比。正如前文一再论证的那样,人类只有通过被造物才能认识并描述上帝;因此,凡是有关上帝属性的描述,其根据均在于被造物与上帝的关系,即把上帝看做被造物的本原或原因,看做现存事物的完善性的源泉,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作为一种描述样式的类比。

所谓的类比“是介于纯粹的歧义性与简单的单一性之间的一条中间途径。因为借助类比表达出来的观念,并非像其处于单义状态那样,意指某物与其本身;可它也并非像其处于歧义状态那样,是完全多样化的;用作类比的名称,是有多种意思的,但它所表明的是与某一事物的诸种相称性。”[7]

大致说来,托马斯就是通过上述烦琐枯燥的经院哲学推理程式,逐步论证了类比理论的基本观点。[8]

最后,我们不妨避开托马斯的大量晦涩论述,把类比理论的核心观念简述如下:就被造物与上帝的关系而言,正因为一方面异中有同,另一方面同中有异,才导致了日常词语在宗教语言里的类比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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