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大体分类观点及其说明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大体分类观点及其说明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大体分类观点及其说明在宗教哲学研究中,形形色色的宗教经验一般被划分为两大类:“神秘体验”[60]和“宗教经验”。以上几个主要特征表明,所谓的神秘体验实际上属于宗教经验的异常类型。[61]基于上述大体分类,便可以进一步讨论那些具体的分类观点了。下面,我们先来看看两种影响较大的神秘体验分类观点,即斯特斯的观点和扎纳的观点,然后讨论的是斯温伯恩提出的一种综合性的分类观点。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大体分类观点及其说明

1.大体分类观点及其说明

宗教哲学研究中,形形色色的宗教经验一般被划分为两大类:“神秘体验”(mystical experience)[60]和“宗教经验”(religious experience)。这种划分表面看来很不明确,需要做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这种分法不是相对于日常经验而言的,因为若跟日常经验相比,几乎所有的宗教经验都有神秘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其次,这种划分虽然是就宗教经验而言的,但即使就宗教经验本身而论也很难一清二楚地做出界定,哪些是“神秘的”,哪些是“不神秘的”,所以这是一种相对的分法;

再次,这种划分所依据的主要是这样一个“理论化的标准”:对经验者来说是否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差异;

最后,按上述标准,如果经验者不否认与其信仰对象的差异,那么,他所能获得的便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经验;如果经验者声称,他可“同化于信仰对象”或“与信仰对象同在”,不论该对象是指神、上帝还是其他意义上的终极实在,此类经验都属于神秘的体验。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宗教经验,所谓的神秘体验的确有某些显著的特征。择要而言,其显著特征有如下几点:

(a)化一感。

所谓的神秘体验大多具有一种强烈的“化一感”(the sense of oneness),即强烈地感受到“万物合一”或“万象一体”,以致使体验主体融身于神、上帝或其他超自然的存在物。

(b)超时空感。

大多数神秘体验都包括某种“无时间感”(the sense of timelessness),此种感觉是与化一感相伴而生的,即在感到“万物合一”的同时,日常意义上的时间概念顿然消失了,万事万物仿佛是共时共存的。

(c)愉悦感或安宁感。(www.daowen.com)

神秘体验时常令人畏惧,但在大多数情形下会给体验者带来某种说不出来的“愉悦感和安宁感”(the sense of joy and peace)。

(d)不可言说性。

神秘体验的结果往往被看做“不可言喻的”或“无法表达的”(ineffable and inexpressible)。

以上几个主要特征表明,所谓的神秘体验实际上属于宗教经验的异常类型。关于此类异常的神秘体验与一般意义上的宗教经验的区别,美国宗教哲学家莱特(William J.Wainwright)作过较全面的解释。他指出,英美学者使用“神秘体验”(mystical experience)一词时,一般要作下列几重限制:

(i)该词意指“一元化的”(unitary)状态;

(ii)此类状态是“纯理智的”(noetic);

(iii)但缺少“具体的”(specific)经验内容。

在上述意义的体验里,平常所说的诸多差别,像主体与客体、不同的客体、不同的时空等,都被彻底超越了。虽然此类体验是纯理智的或知觉似的,但它们不是关于现象世界里的具体事物的经验,而是某些直觉性的领悟,它们所领悟的是作为整体的“时空世界”(the space‐time world)的特征,或是超越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应把神秘体验与这样一些经验区别开来,像一般意义上的宗教情感和情绪,那些既敬畏又向往的经验,种种幻象和声音,以及心灵感应、慧心慧眼、先知先觉之类的隐秘现象。上列经验里,没有一种是一元化的。此外,声音、幻象和“隐秘的”直观都有具体的经验内容,而一般意义上的虔诚的情感和情绪则不是纯理智的。[61]

基于上述大体分类,便可以进一步讨论那些具体的分类观点了。下面,我们先来看看两种影响较大的神秘体验分类观点,即斯特斯的观点和扎纳的观点,然后讨论的是斯温伯恩提出的一种综合性的分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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