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思潮与新问题
从罪恶问题的研究现状来看,奥古斯丁的神正论、伊里奈乌的神正论和过程神学的神正论在西方宗教哲学界呈鼎足之势,是三种最有影响的解释观念。但与前两种经典的或“准传统的”解释观念相比,过程神正论似乎更有活力也更引人注目。
作为一种新思潮,过程神正论的主要吸引力在于,力图消除上帝的几种绝对属性、尤其是全能性所引起的长期争论。我们已看到,在过程哲学和过程神学那里,虽然上帝仍被看成宇宙或世界的终极因、原动力或创造者,但他却一改全能者的传统形象,变得只能劝导而不能控制宇宙或世界的创造过程,因为他本来就具有“二重性质”——既是“原有的”又是“后有的”,既是“一”又是“多”,既创造了世界又被世界所创造,既创造了善又不能不创造恶。
所以,过程神正论的出现,一方面打破了传统的上帝观,为罪恶问题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面,这种反传统的思潮难免遭到这样或那样的批评。耐人寻味的是,关于过程神正论的主要批评意见来自两种相反的势力——基督教学者和世俗哲学家,前者的矛头直指过程神正论上帝观的反传统性,后者的眼光则集中于过程神正论反传统的不彻底性及其新问题。于是,在这两种势力的夹击下,过程神正论的主要逻辑破绽便暴露出来了。鉴于上述特殊联系,我们可把这两类批评意见综合起来加以评述。
(1)关于“力量”概念
这是基督教学者的批评重点。过程神正论之所以能在罪恶问题上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对“上帝的力量”严加限制,即认为上帝的力量只限于“劝导”而不能“控制”宇宙或世界的创造过程。可在批评者看来,这显然属于一种误解,其失误不仅在于把“控制性的力量”与“劝导性的力量”简单对立起来,而且把上帝看成“力量垄断者”或“极权主义者”了。
其实,作为一个神学范畴,“神性的或上帝的力量”有多种涵义,像“创造力”或“推动力”、“强制力”或“控制力”、“认识力”或“感知力”、“感召力”或“劝导力”、“维持力”或“持续力”、“实现最终目的的力量”等。据此,可提出以下两点批评意见:
首先,传统神学虽然承认甚至强调上帝是宇宙或世界的主宰者或统治者,但这种意义上的“强制力”或“控制力”与道德意义上的“感召力”或“劝导力”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彼此矛盾或相互排斥的。关于这一点,过程神学家的理解显然简单化了。
其次,过程神学家把上帝误解为“力量垄断者”或“极权主义者”,显然混淆了两种意义上的“所有权”,即“财产所有权”和“力量所有权”。就财产而论,所有权具有垄断性。譬如,某人拥有这座房子,它便不属于别人。但就力量而言,相信上帝具有“无限的力量”,并不否认人拥有“有限的力量”,正如过程神学家所承认的,上帝能提供可能性,“实有”或“机遇”则能作出选择。
(2)关于“善”或“完善”概念
这是各种批评意见的聚焦点。如前所述,在过程哲学和过程神学那里,所谓的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集认识论的、伦理学的和美学的意义于一体。从怀特海到格里芬,虽然这个概念一直用来统称真善美,但批评者指出,就本质或主旨而言,过程神正论所强调的善或完善并非道德意义上的,而是审美意义上的。
因此,若像格里芬等人讲的那样,为了实现更高的价值,为了达到“悲剧美的境界”,上帝便不得不带着人类一起冒险,一起付出巨大的代价,遭受没完没了的灾难痛苦,那么,这样一种“既琐碎又不和谐”的创造过程,无疑是背离普遍道德准则的;若像格里芬等人强辩的那样,以“假恶丑”来换取更大比例的“真善美”,这是一种神圣的创造策略,那么,问题就更严重了,采取这样一种创造策略的上帝还有什么值得崇拜之处呢?显然,他不光在力量或能力上是不完善的(这是过程神学家公开主张的),而且在理智和道德上也是不完善的(这是过程神学家不得不承认的)。(www.daowen.com)
(3)关于“杰出人物论”(elitism)
以上两方面的批评偏重于逻辑问题,接下来讨论的则是一条现实色彩浓厚的批评思路。这条批评思路大致是这样展开的:着眼于历史哲学观点,根据社会历史现实来追究过程神正论的上帝观与罪恶观的荒诞联系。
一旦用社会历史现实来对照过程神正论,不难发现,这种解释倾向实际上隐含着某种老论调,即在历史哲学领域流行已久的“杰出人物论”。自古以来,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就世世代代生活于罪恶的煎熬中。他们在短暂的一生里不但要忍受物质上的贫困、肉体上的痛苦,还得经受精神上的摧残。那么,为什么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境遇如此悲惨呢?
按照过程神正论的逻辑,不论从可能性还是现实性来看,善的创造都难免恶的出现。因此,善与恶本来就是宇宙或世界创造过程中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尽管每个人或每代人所经验到的罪恶与痛苦可能很强烈,但就长远尤其是整体而言,“善的比例”远远超出了恶的数量,至于二者在质上的比较就更能体现出善的重大价值了。所以,为了实现更高的价值,达到神圣的目的,作为“原动力或终极因”的上帝不会因小失大,即因为“恶的存在”而放弃“善的可能性”。用格里芬的话来说,上帝决不会因为出现了一个希特勒,就不让耶稣、乔答摩、苏格拉底、孔子等无以计数的先知圣贤或才子伟人诞生在我们这个世界上。
乍看起来,以上逻辑及其解释似乎不无道理。可细究起来却很成问题。譬如,即便格里芬能提供一本古今杰出人物清册,其总数若跟芸芸众生或平民百姓相比,岂不无异于“九牛一毛”吗?先知圣贤或才子伟人属于上帝的造化,难道芸芸众生或平民百姓并非如此吗?为什么单把少数杰出人物推崇为善的范例,而将绝大多数普通人列为牺牲品呢?
因此,一旦将过程神正论的逻辑全部展开,那就不能不承认:每当创造一个圣贤或伟人,上帝便要付出太大的代价,把千百万凡人或平民打入苦海,使他们既没有自由又丧失人格,更谈不上有什么机会来发展理智、道德和美感了。
虽然以上说法并非过程神正论的本来意思,而是批评者的推论,但问题在于,只要这种推论顺理成章,那么,无论就宗教信仰还是道德评价而言,过程神正论的上帝观和罪恶观均将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这么说的理由主要如下:
首先,从传统信念来看,过程神正论推荐给人们的“那位上帝”,显然不是《圣经》里的上帝。千百年来,如此众多的人之所以信奉《圣经》,相信里面记载的上帝,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上帝既是创世主又是救世主,他不仅无所不能而且仁慈博爱,故能劝善惩恶,普救众生。这就使过程神正论的上帝观和罪恶观相形见绌了。
其次,从激进观点来看,过程神正论因正视罪恶问题而为革新上帝观付出的努力,显然远远不及当代解放神学[57]。解放神学家从《圣经》里找回的是一位深受穷人爱戴的上帝,因为他“优先选择穷人”,跟世界上所有的被压迫者、被奴役者、被遗弃者站在一起,和他们一起受苦受难,一起反压迫、反剥削、反罪恶,使他们恢复人的尊严,重获生存与发展的机会。这又使过程神正论的上帝观和罪恶观相形失色了。
当然,如同其他新思潮的遭遇,过程神正论受到的围攻多少显得有些评头论足,这并不意味着过程神正论百无是处。不过,多样化的批评总是发人深省的。值得过程神学家认真思考的是:假如真像前述批评意见指出的那样,他们所重塑的上帝形象既有失传统又远离现实,那么,这样一位改头换面的上帝是否会成为道德法庭上的“新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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