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麦凯:罪恶问题的逻辑矛盾
麦凯长年任教于牛津大学,治学严谨,思想敏锐、学识丰富,在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和宗教哲学等领域都有造诣。他的《罪恶与全能》一文,可比做“自由意志论之争的导火索”。该文洋溢着难以抗拒的理性批判锐气,通过剖析以往的主要神正论观念,深刻揭示了罪恶问题的逻辑矛盾——“现存的罪恶”与“全能的上帝”不可调和。
(1)辩护思路质疑
麦凯认为,在以往形成的诸种神正论观念里,大概要数自由意志论最重要也最有影响了。针对这种广为流行的辩护思路,他首先提出了如下质疑:
假如上帝把人造成了这种样子,他们出于自己的自由选择,有时愿意选择善的事物,有时则宁肯选择恶的东西,那么,为什么上帝不把人造成另一种样子,让他们总是自由地选择善呢?如果说某人在某种或多种场合下自由地选择善,这在逻辑上并非不可能,那么,他在各种场合下自由地选择善,也并非一种逻辑上的不可能性。当初,上帝所面临的并不是这样一种选择:制造一批机器人呢,还是创造一些能自由行动的、可有时会犯错误的存在者呢?那时,摆在上帝面前的还有一种显然更好的可能性,这就是创造出一些能自由行动的、但又一贯正确的存在者。显而易见,上帝没有实现这种可能性,这就跟他的全能和至善相矛盾了。[16]
假如有人反驳说,上述质疑是没有道理的,所谓的“自由”在逻辑上必然意味着可作出某些错误的选择,那么,他所讲的“自由”肯定意指“随意性或不确定性”,包括随心所欲地选择善与恶;换言之,只有人性不起决定性作用时,人们的选择及其行为才是“自由的”。麦凯尖锐地指出,只有靠上述假设,上帝才能逃脱责任,不为人们的行为承担后果;因为上帝虽然创造了人,但他对人们的错误选择不起决定性作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只能是,错误的选择并不取决于人性。
然而,如果所谓的“自由”就是指随心所欲的话,那么,这种意义上的自由何以能成为“人的意志特征”甚至“善的首要标志”呢?质而言之,这种意义上的自由选择对人类又有什么好处或价值呢?(www.daowen.com)
(2)“全能的悖论”
除了上述问题,自由意志论还摆脱不了一个根本的困难,这就是“全能”概念的内在矛盾。如果说有自由意志的人是上帝创造的,而人的自由意志又是完全自由的,那么,这肯定意味着上帝无法控制有自由意志的人,也就是说,作为创造者的上帝不再是全能的了。
或许有人会反驳,上帝把自由赐予人,并不意味着上帝不能控制人的意志,而是意味着他不想加以控制。但我们可以反问,为什么全能、全知和至善的上帝不想控制“罪恶的意志”呢?为什么上帝不让人们正当地行使自由意志,而把他们的错误念头消灭于萌芽状态呢?假如上帝能为之却不为之,再假如上帝是至善的,那么,我们只能作出如下解释了:即使自由意志导致了某种错误行为,这种行为也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罪恶,因为就某种行为而言,自由比错误更有价值,如果上帝把错误和自由一并取消了,便会造成某种价值损失。
显而易见,上述解释是跟有神论者的原罪观相冲突的。因此,要想维护自由意志论,只有采取这样一种辩解形式,即承认上帝所创造的人太自由了,他们的意志是上帝所无法控制的。
这就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悖论,我称为“全能的悖论”(paradox of omnipotence):某个全能者能够创造出他不能控制的事物吗?或在实践意义上采用相同说法,某个全能者能够创造出约束他自身的法则吗?(这种说法之所以在实践上有相同的意义,就是因为任何此类法则均可理解为:全能者创造出了某些超出他的控制的东西,反之亦然。)与后一种表述相关的是如下看法:某个全能的上帝创造了某些逻辑规则或因果律,然后便被这些法则所约束了,这是我们早已看到的事实。[17]
这无疑是一个悖论,麦凯强调,其中的问题,无论用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方式都无法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譬如说,若对上述问题加以肯定,我们便会作出这样的推论:要是上帝能创造出“他不能控制的事物”或“约束他自身的法则”,那么,一旦创造出这些事物或法则,上帝就肯定不是全能的了,因为此后有些事情是他所做不到的;反之,如果否定上述问题,我们当即就能断定:有些事情是上帝做不到的,也就是说,上帝根本就不是全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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