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詹姆斯的“风险论”
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是现代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他和皮尔士、杜威齐名,一起被看做实用主义哲学思潮的创始人。就思想特点而言,詹姆斯致力于实用主义哲学观念的通俗化,更注重现实生活里的价值问题,更倾向于为平民百姓著书立说,启发他们反省人生的境况、问题与意义。詹姆斯的主要著作有:《论信仰的意志及其他》(1897)、《宗教经验种种》(1902)、《实用主义》(1907)、《多元论的宇宙观》(1909)等。
(1)“理性证据”与“信仰选择”
和帕斯卡尔一样,詹姆斯也认为,就以往关于“上帝存在与否”的逻辑争论而言,论争双方都没能拿出确凿的事实或证据。因而,“信仰之选择”在现有理性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能看做是一场充满风险的人生赌注。为了重估这场人生赌注的风险与价值,詹姆斯首先从实用主义的哲学观出发,对“信仰之选择”进行了全面分析。
任何推荐给我们信仰的东西,都可称为“假设”(hypothesis);所谓的“信仰之选择”就是指在两种假设之间作出“决断”(decision)。事实上,我们一生可能会面临诸多类型的“信仰之选择”。譬如,就特定的境遇或具体的人来说,有些选择可能意义不大,而有些选择却能决定我们的一生;有些选择是没有出路的,而有些选择则是有生命力的,是充满现实可能性的;有些选择完全可以回避,但也有一些选择具有强制性,令我们不得不作出抉择,因为这时连“拒绝”也属于一种选择,即一种相反的或否定意义上的选择。
总括以上看法,詹姆斯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叫做“真正的选择”(genuine option)。
选择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可划分为:(a)有生命力的或僵死的;(b)有强制性的或可回避的;(c)价值重大的或无足轻重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论,如果某一选择属于那种有强制性、有生命力而且还有重大价值的,我们便称之为真正的选择。[87]
例如,基督教一神论就是这样一种真正的选择。“你是否信仰上帝”,这种选择首先描绘出了一种现实的可能性;同时我们对这一选择无法保持中立态度,因为若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便意味着拒绝神圣的启示;最后,这种选择本身将给我们一生带来的得与失是无法估量的。
又如,对一个阿拉伯人来说,即使他不是“马赫迪”[88]的追随者,马赫迪也不失为一种真正的选择;可马赫迪这个概念对西方读者来说却很难产生共鸣,这主要是因为,从西方人的情感本性来看,马赫迪的说法是缺乏生命力的。
在选择与证据的关系问题上,詹姆斯承认,假若我们已掌握充分的理性证据,当然应该相信事实,以证据作为选择的基础。可问题在于,我们的理性认识往往不可能为“信仰之选择”提供可靠的证据。因此,有必要区分下述两种情况:(www.daowen.com)
(a)对于那些并非“真正的选择”,如果证据不足或正反两方面的证据势均力敌,我们可以暂缓判断,继续求证。
(b)但面对那些“真正的选择”,比如“是否相信上帝存在”,我们既不能中止选择也不能等候证据,因为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否定上帝存在的证据绝不会少于相信上帝存在的理由。这两类证据的抗衡状态是长期以来逻辑论战的结果,恐怕再过很久也难以改观。
那么,身处这种境况应当如何作出选择呢?按照詹姆斯的看法,这时就应该把信仰之选择的权力交给我们的情感,即凭借我们自己的“情感本性”(passional nature)来作出这样的抉择:应当信仰什么,哪一种选择会给我们的一生带来最大的益处。作为一个极重现实的哲学家,他坦诚相告:
简言之,我所维护的是这样一个论点:我们的情感本性不仅有权而且必须从诸多命题中断定一种选择,因为只要是一种真正的选择,其本质便决定了我们不可能以理智的根据来作出决断;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说:“无须决断,尽可让问题悬而不决”,这和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一样,其本身就是一种情感的决断,而且同样也带有丧失真理的危险。[89]
(2)“信仰意志”和“信仰选择”
当然,詹姆斯清醒地意识到,上述关于信仰选择的看法难免遭到质疑。比如,有些哲学家坚持,如果没有充足的理性证据,就不可能从道义上确立任何信仰。在詹姆斯看来,这种批评意见诚然在信仰问题上表达了一种谨慎的态度,可如果被这种谨慎态度所困惑,以致缩手缩脚,总是不肯作出任何没有十分把握的选择,那无疑会使我们丧失许多真实的东西。
应当承认,人类的理解能力毕竟非常有限,况且就人类理智力所能及的认识范围而言,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的事物有待于我们去发现、去探讨。因而,我们理应正视所谓的失误或谬误,切不可因畏惧心理而裹足不前。回到信仰问题上,假若某种真正的选择最终能给我们带来最大的益处,那就不该由于惧怕可能出现的失误而情愿放弃无法估量的终极价值,而是应当凭借自己的“信仰意志”(will to believe)来大胆地选择信仰,毫不迟疑地赌定“上帝存在”。
总而言之,信仰之选择犹如一场价值重大的人生赌注,而带有赌注性质的信仰生活无疑是充满风险的。詹姆斯建议,读者可通过反省怀疑论态度来重估这场人生赌注的重要价值。他的建议集中反映在下面这段颇有影响的论述里:
宗教首先是作为一种价值重大的选择而呈现于我们面前的。若选择信仰,我们从现在起就该获得某种无法估量的好处;若拒绝信仰,则全然丧失。其次,宗教还是一种有强制性的选择,这是和其好处相伴共存的。我们不可能靠保持怀疑、等待更多的证据来避免这场争端,因为如果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虽然能在宗教并非真实的情形下避免谬误;可在宗教是真实的情形下,我们也将丧失好处,这一点如同我们实际选择了不信上帝一样毋庸置疑。打个比方,怀疑论者就好像一个想求婚的小伙子,只因无法完全确信那姑娘娶回家后能不能证明自己是个天仙,他就没完没了地迟疑不决。难道他并未放弃那姑娘可能是个天仙的盼头,不是和他放弃这种盼头而娶了另一个姑娘同样也算一种决断吗?因此,怀疑论并非逃避信仰之选择的办法;它也是一种冒有特定风险的选择。与其冒险步入谬误,倒不如冒险丧失真理——这就是你们的信仰否决者主张的立场。这种否决者投下的赌注实际上并不少于信仰者;他把赌注押在反对宗教假设的一边,正如信仰者赌定的是反对其立场的宗教假设。因而,若把怀疑论作为一种责任加以宣扬,认为我们必须固守此任直至发现宗教假设的“充足证据”,这无异于对我们说:面对宗教假设时,向我们对“它可能错”的恐惧投降,要比向“它可能真”的期望投降更明智一些、更可靠一些。所以说,拒斥一切情感并不是理智;惟有以某种情感为基础来建立理智的法则,这才算是理智。若真是这样,凭什么来保证这种情感就是最高的智慧呢?若以欺骗换取欺骗,那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由于欺骗而受骗较之由于恐惧而受骗竟会如此糟糕呢?至少我看不出来这有什么证据;所以说,一旦我自己付出的赌注意义重大,令我有权选择自己所应承受的那份风险时,我就会拒绝这位怀疑主义的科学家的要求,决不仿效他所主张的选择方式。假若宗教是真实的,而它所需要的证据仍然不足,我并不希望用怀疑论这只“灭火器”来窒息我的本性(因为我的本性令我感到怀疑论毕竟和这种事情有关),从而使自己丧失人生中惟一的一次机遇去投身于赌赢的一方。当然,这机遇取决于我是否心甘情愿地承受风险,我出于情感需要而以宗教信仰看待这个世界是否有预见性、是否正确,并能否如此这般行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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