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托马斯式宇宙论论证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托马斯式宇宙论论证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托马斯式的宇宙论论证托马斯·阿奎那被公认为中世纪最重要的神哲学家。[21]托马斯·阿奎那所建立的神哲学体系见于《神学大全》。一般认为,宇宙论论证的经典形式是由以上第二、三种证明方式表达出来的。为维护这种经典的宇宙论论证形式,不少当代托马斯主义者力图弥补上述薄弱环节。进一步讲,不可知论者的上述诘难,还会促使我们从根本上怀疑宇宙论论证的逻辑价值。其次,宇宙论论证将继续受到诸种因果观的挑战。

宗教哲学研究中的托马斯式宇宙论论证

1.托马斯式的宇宙论论证

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1225—1274)被公认为中世纪最重要的神哲学家。他的“人生”和“思想”恰成鲜明对比,前者“单调无比”,后者“无比辉煌”。据传记,出身于意大利名门望族的托马斯·阿奎那,5岁时就被父亲送进了著名的卡西诺修院,14岁转入那不勒斯大学主修神学和哲学;20岁发愿加入多明我会,决志终身侍奉上帝,随后在巴黎大学、科隆大学等处深造,26岁时晋升神父;再后来便专门从事基督教神哲学的教学和研究,直到50岁时谢世。

与上述单调的人生旅程相比,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成就在天主教史上可谓登峰造极。他留下了数千万字的神哲学论著和亚里士多德著作注释,其中主要有:《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神学纲要》、《论道成肉身》、《论灵魂》、《论真理》、《论谬误》、《论爱》、《论恶》、《论存在与本质》、《论自然原理》、《论模态命题》等。他被罗马教廷册封为“圣者”、“圣师”、“经院哲学之王”、“哲学导师”、“大众博士”、“天使博士”等。他的思想观点至今仍是天主教官方神哲学的“同义语”。[21]

托马斯·阿奎那所建立的神哲学体系见于《神学大全》。在该书的第1卷第1集第2题第3讲里,他提出了“五种证明上帝存在的方式”,又称“五条认识上帝存在的途径”。这五种证明方式或五条认识途径的特点如下:

第一种:从事物的运动推论出“第一推动者”;

第二种:从因果关系的有限性推论出“第一因”;

第三种:从偶然的存在推论出“必然的存在”;

第四种:从万物的等级性推论出“完满性”;

第五种:从世界的目的性推论出“有智慧的存在者”。

一般认为,宇宙论论证的经典形式是由以上第二、三种证明方式表达出来的。让我们先来看看第二种证明方式。

(1)第二种证明及其争论

托马斯·阿奎那关于第二种证明的原始表述如下:

第二,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上帝的存在。在现象世界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动力因的秩序。这里,我们绝找不到一件自身就是动力因的事物。如果有,那就应该先于动力因自身而存在,但这是不可能的。动力因,也不可能推溯到无限,因为一切动力因都遵循一定秩序。第一个动力因,是中间动力因的原因;而中间动力因,不管是多数还是单数,总都是最后的原因的原因。如果去掉原因,也就会去掉结果。因此,在动力因中,如果没有第一个动力因(如果将动力因作无限制的推溯,就会成为这种情况),那就会没有中间的原因,也不会有最后的结果。这是显然不符合实际的。因此,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乃是必然的。这个最初动力因,大家都称为上帝。[22]

一般而言,宇宙论论证主要包括两个推理步骤:(a)从“宇宙或世界的存在”来论证“第一因”或“必然存在”(a first cause or necessary being);(b)把“第一因”或“必然存在”归结为“上帝的本质属性”。批评者们大多是从第一步推理入手的。

从上列引文来看,显然,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一步推理就存在着一个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这就是假定:现实世界的“动力因秩序”或“因果关系序列”是有限的,或者说,因果关系序列必有一个起点或开端。大多数批评者认为,这种假定多少显得有些武断。因此,如果再考虑到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二种证明就是以这样一种假定作为前提的,那么,他的整个推理过程就很成问题了,因为其结论似乎早已暗含于前提,即不可能不存在“最初的动力因”,而“最初的动力因”就是指上帝。

为维护这种经典的宇宙论论证形式,不少当代托马斯主义者力图弥补上述薄弱环节。例如,马斯科尔(E.L.Mascall,1905— )解释道,在第二种证明里,托马斯·阿奎那所否定的“动力因秩序或因果关系序列的无限性”,主要不是就时间意义而言的,而是指“逻辑分析上的”。也就是说,对于具体的事实或事件,我们不可能没完没了、毫无结果地解释下去。

拿几个相关的事实来说,譬如事实A、事实B、事实C和事实D,马斯科尔指出,它们在时间上的联系可能是“历时性的”,也可能是“共时性的”,但对我们的解释来说,此类性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它们是可解释的,而事实A的可解释性在于,它与事实B、C、D三者的因果联系;事实B、C、D的可解释性则在于,它们各自跟其他诸多事实间的因果联系,那么,就这个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系统而言,我们最终肯定能找到这样一种“实在”:它就是“解释的根据”,即“关于整个因果关系系统的终极解释”。假如否认这一点的话,那么,整个宇宙或世界就只能被看做人类理性所无法理解的、杂乱无章的事实总和了。[23](www.daowen.com)

但细究起来,马斯科尔所作的解释不仅不能强化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二种证明,反倒使一些素有争议的哲学问题更突出、更尖锐化了。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这种解释难免引起哲学家回过头来争议认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即“宇宙或世界的可知性与不可知性”。在这个问题上,宇宙论论证首先遇到的将是不可知论者的挑战。就人类理性而言,怎么才能证实“宇宙或世界是可理解的或可认识的”呢?换句话说,怎么才能证实“上帝是可理解的或可认识的”呢?显然,只要解决不了这一道认识论难题,宇宙论论证便找不到赖以立足的“逻辑基石”。

进一步讲,不可知论者的上述诘难,还会促使我们从根本上怀疑宇宙论论证的逻辑价值。在以往的研究里,许多基督教哲学家肯定,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第二种证明有不可忽视的理论意义,它以鲜明的逻辑形式表达了这样一个“两难问题”:要么承认“最初的动力因”或“第一因”,要么便会否认整个宇宙或世界的合理性以及可理解性。

事实上,暂且撇开不可知论者的诘难,也不论该种论证形式的武断假设及其结论能否迫使人们作出某种选择,这个所谓的“两难问题”本身就存在诸多疑点。择要而言,是否真有“第一因”呢?即便有的话,能否把它合理地归结为“上帝”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可结合下述两点讨论来进一步思考。

其次,宇宙论论证将继续受到诸种因果观的挑战。传统的宇宙论论证所依据的是一种古老的因果观,即不但相信有其因必有其果,而且认为万事万物的因果联系必然以“一种固定的次序或线性的方式”表现出来。虽然上述因果信念自古希腊哲学以来、特别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不断得以论证,但其真实性或客观性却一直受到这样或那样的质疑。

休谟看来,这种古老的因果观并没有客观性或实在性可言,因为我们无法获得任何关于因果联系的感觉印象。因此,所谓的因果联系观念只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联想”。例如,通过对“火与热”、“雪与冷”等现象的长期观察,人们便把二者联系起来,并惯于作出这样的判断:前者为因,后者为果。

康德则认为,因果观念属于知性范畴。因而,如同必然性、规律性等范畴,因果性也是人的知性活动用来整理或综合感性材料的“一种纯形式”。也就是说,因果观念是人类知性的产物。譬如,“太阳晒石头”与“石头变热了”,这二者本来并没有因果联系,而人们之所以把前者称为“原因”,后者叫做“结果”,就是用知性范畴把二者结合起来了。

说到当代哲学家对传统的因果观的怀疑态度,情况就更复杂了。例如,根据物理学的晚近成果,一部分哲学家认为,应在微观认识领域放弃陈旧的因果推理模式;另一部分哲学家则主张,用“整体性的系统观念”来取代“简单化的线性思维”,以充分揭示因果关系的错综复杂性,诸如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互为因果等等。又如,詹姆斯以彻底的经验主义精神消解了古典因果观的客观权威性,在他看来,现实事物的惟一根据只能归因于人类自身的意愿或需要。再如,维特根斯坦曾对哲学家提出了这样的忠告:盲从传统的因果观无异于投靠“一种逻辑上的迷信”。

尽管上述种种看法不一定完全合理,甚至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重大缺陷,但它们却从诸多角度动摇了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二种证明,使其赖以推理的“第一因”难以成立了。

最后,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本体论问题,这就是关于宇宙或世界的“终极解释”[24]。我们不妨退一步讲,即使承认“第一因”,也接受传统的因果观,但是,对任何一位不沉溺于宗教感情的哲学家来说,不论他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恐怕都不会轻易满足于托马斯·阿奎那所作的第二种证明,因为直接把“第一因”等同于“上帝”,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现实中似乎都没有多少可靠的根据,也并不比“物质”或“精神”这两个古老的哲学基本范畴更能说明问题。

(2)第三种证明简介

接着,我们再来看看托马斯·阿奎那所作的第三种证明,即从“宇宙或世界上的事物”来论证“作为必然存在的上帝”,其原始表述如下:

第三,从可能和必然性来论证上帝的存在。我们看到自然界事物,都是在产生和消灭的过程中,所以它们又存在,又不存在。它们要长久存在下去,是不可能的。这种不能长久存在的东西,终不免要消灭。所以,如果一切事物都会不存在,那么迟早总都会失去其存在。但是,如果这是真实的,世界就始终不该有事物存在了。因为事物若不凭借某种存在的东西,就不会产生。所以,如果在一个时候一切事物都不存在,这就意味着任何事物要获得存在,也不可能了。这样一来,就在现在也不能有事物存在了——这样的推想,是荒谬的。因此,一切存在事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有些事物还必须作为必然的事物而存在。不过,每一必然的事物,其必然性有的是由于其他事物所引起,有的则不是。要把由其他事物引起必然性的事物推展到无限,这是不可能的。正如上述动力因的情形一样。因此我们不能不承认有某一东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某一东西,一切人都说它是上帝。[25]

与前一种形式的宇宙论论证相比,这个证明的角度虽然不同,但技巧如出一辙,托马斯·阿奎那同样是从“一个假设”出发,提出了“一个两难问题”。他所作的假设就是:现实世界中的万事万物具有偶然性,而偶然存在的事物肯定是以某个必然存在的东西作为“形成根据”或“存在起点”的;据此提出的两难问题则是:要么承认作为必然存在的上帝,要么就会否认宇宙或世界的现实性及其可理解性。

由于论证技巧相同,这个证明和前一种宇宙论论证一样,也存在大量有争议的哲学问题。我们把这些问题留给读者去辨别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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