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哲学与宗教学的关系

宗教哲学与宗教学的关系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宗教哲学与宗教学就学理而论,如果说宗教哲学应与神学决裂的话,那么,它无疑该跟“宗教学”联合。问题在于,有没有必要讲清楚宗教哲学与“宗教学”的关系呢?在绝大多数同行学者的眼里,宗教哲学和“宗教学”的关系,就像“老人”与“人”这两个概念的联系,一目了然,无须笔墨。如同“关于宗教的哲学思考”,关于宗教的其他诸方面或学科的研究工作也由来已久了。其次,“宗教学”无疑是一门学问,旨在探讨宗教的共相或本质。

宗教哲学与宗教学的关系

2.宗教哲学与宗教学

就学理而论,如果说宗教哲学应与神学决裂的话,那么,它无疑该跟“宗教学”联合。问题在于,有没有必要讲清楚宗教哲学与“宗教学”的关系呢?若有必要,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这两个“问号”并非“故弄玄虚”,更不是“无中生有”或“明知故问”。在绝大多数同行学者的眼里,宗教哲学和“宗教学”的关系,就像“老人”(宗教哲学是古老的)与“人”(宗教学就是泛指宗教研究)这两个概念的联系,一目了然,无须笔墨。可笔者的问题是这么提出来的:除了“这种概念上或形式上的联系”,宗教哲学与“宗教学”在“观念上”或“精神上”有什么关系呢?

若想解答上述问题,便要从“宗教学”入手。从上一段写到这里,“宗教学”之所以冠以引号,不但考虑到所用概念总是要交代清楚的,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笔者深感国内外宗教学界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如同前述“广义的宗教哲学概念”,对“宗教学”的理解也是如此,即一般都把“宗教学”看成“关于宗教的研究”;这么一来,凡是跟任何一种宗教传统或现象沾边的研究工作,便都有资格称为“宗教学”了。在此需要郑重表态,笔者指出上述现象,绝不对任何人的研究工作怀有丝毫的“贬义”或“轻视”;而只想扪心自问:作为一门新学问,宗教学的“精神实质”或“方法论观念”是否尚待发掘或深思呢?所以,笔者列出本小节的标题前就言明:我们只是试着来克服以往的“解释缺陷”。

如同“关于宗教的哲学思考”,关于宗教的其他诸方面或学科的研究工作也由来已久了。但严格说来,“宗教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性或综合性的人文学科。一般认为,这门新学科的倡导者是德裔英国学者缪勒(Friedrich Max Müller,1823—1900)[13]因为他提倡的方法论观念可使传统的宗教研究焕然一新。

宗教学是什么呢?缪勒的回答浓缩于一句名言:“只知其一,一无所知”(He who knows one,knows none)。这种答法非同寻常,不像司空见惯的学科定义那样,直接灌输某学科的对象、方法和目的等,而是先令我们反思求知态度:怎样才能认识宗教?

这里用黑体突出“我们”一词,有两重用意:其一,这种回答虽是一百多年前做出的,但仍值得我们深思,因为它针对的问题至今犹存;其二,“我们”包括所有想认识宗教的人,无论专家学者还是普通读者,信教的还是不信的,持肯定意见的还是抱批判态度的。下面就让我们回味一下缪勒当年的解释,看看这短短的一句话,到底浓缩了多少思想,是否还有学术活力,能否一语道破宗教学的主旨要义。

上述回答出自著名的“宗教学4讲”;时间:1870年2—3月间;地点:英国皇家学会下属的英国科学研究所;4篇讲稿结集出版于1873年,这就是被后人誉为宗教学奠基作的《宗教学导论》。今天的读者打开第一篇讲演稿,仍能身临其境般地感到这位宗教学倡导者的演讲对象就是“我们”。

在我们这个时代,要既不冒犯右派又不冒犯左派而谈论宗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对有些人来说,宗教这个题目似乎太神圣了,不能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对另一些人来说,宗教与中世纪炼金术和占星术一样,只不过是谬误或幻觉构成的东西,不配受到科学界的注意。[14]

缪勒首先坦言:我今天是怀着“辩护的心情”来讲一门新学科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会遇到顽强的反对者,他们将否认我的观点——用科学态度来研究宗教,我甚至预见到,自己的观点跟传统的信念和流行的偏见将爆发一场激烈冲突;但我同时感到,自己胸有成竹,因为我不怀疑那些反对者是诚实正直、热爱真理的,他们会耐心公正地听取我所申诉的理由。

那么,在这场称作“为宗教学辩护”的讲演里,缪勒是怎么申辩的呢?他的主要理由可概括如下。

(1)只懂一种宗教,其实不懂宗教

这是“只知其一,一无所知”的直接道理。

当研究比较语言学的人大胆地采用了歌德所说“只懂一门语言的人,其实什么语言也不懂”这句话时,人们起初大吃一惊,但过不多久他们就体会到这句话所含的真理了。难道歌德的意思是说荷马和莎士比亚除了自己的母语以外不懂别的语言,因此荷马竟不懂希腊语,莎士比亚竟不懂英语了吗?不是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荷马和莎士比亚虽然能够非常熟练、巧妙地运用他们的母语,但他们两人并不真正了解语言究竟是什么……在宗教问题上也一样。只懂一种宗教的人,其实什么宗教也不懂。成千上万的人信心之诚笃可以移山,但若问他们宗教究竟是什么,他们可能张口结舌,或只能说说外表的象征,但谈不出其内在的性质,或只能说说信心所产生的力量。[15]

这段话说得够明白了,不过加几点注解可尽显其底蕴。

首先,“宗教”显然是一个概念,外延包括世界上的各种宗教现象。所以说,“只懂一种宗教的人,其实什么宗教也不懂”。(www.daowen.com)

其次,“宗教学”无疑是一门学问,旨在探讨宗教的共相或本质。若想做到这一点,就要“对世界诸宗教进行真正的科学研究”[16]

最后,任何一种宗教都难免“优越感”和“排他性[17],问题在于,无论过去的还是现在的宗教研究,大多是由某种宗教的信仰者承担的。因而,缪勒强调:“科学不需要宗派”,“任何宗教都不应要求得到特殊待遇”[18]

(2)研究各种宗教现象,理应运用比较方法

这是“只知其一,一无所知”的内在逻辑。

人们会问,从比较能得到什么呢?要知道,所有的高深知识都是通过比较才获得的,并且是以比较为基础的。如果说我们时代的科学研究的特征主要是比较,这实际上是说,我们的研究人员是以所能获得的最广泛的证据为基础,以人类心智所能把握的最广阔的感应为基础的。

比较方法既然已在其他的知识领域产生了巨大成果,我们为什么还犹豫不决,不立即把它用在宗教研究上呢?我不否认,研究宗教将会改变人们通常对世界诸宗教的起源、性质、发展和衰亡所持的许多观点;但除非我们认为在新探索中的勇敢无畏的进展(这是我们在其他所有的知识分支中的本分和我们应得的骄傲)出现在宗教研究中是危险的,除非我们被“神学中无论出现什么新事物都是虚假的”这一曾负盛名的格言所吓倒,否则我们不应再忽视,不应再拖延对诸宗教进行比较研究。[19]

这两段话构成了一个判断:既然“比较研究”是获得科学知识的主要手段,那么,它理应作为宗教学的基本方法。换言之,只有运用比较方法,宗教学才能成为一门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也才能对各种宗教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这便是“宗教学”(the Science of Religion)一开始又名为“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 Religion)的缘故。[20]

(3)宗教学不是“神学”,而是“人学”

这是“只知其一,一无所知”的应有之义。所谓的“宗教”起码有两重涵义:一是明指“各种宗教传统”,像犹太教的、基督教的、印度教的等;二则意味着“人的信仰天赋”。

正如说话的天赋与历史上形成的任何语言无关一样,人还有一种与历史上形成的任何宗教无关的信仰天赋。如果我们说把人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的是宗教,我们指的并不是基督徒的宗教或犹太人的宗教,而是指一种心理能力或倾向,它与感觉和理性无关,但它使人感到有“无限者”(the infinite)的存在,于是神有了各种不同的名称,各种不同的形象。没有这种信仰的能力,就不可能有宗教,连最低级的偶像崇拜或动物崇拜也不可能有。只要我们耐心倾听,在任何宗教中都能听到灵魂的呻吟,也就是力图认识那不可能认识的,力图说出那说不出的,那是一种对无限者的渴望,对上帝的爱。不论前人对希腊字ανθρωποξ(人)的词源的解释是否正确[他们认为是从οανωαθρων(向上看的他)派生而来的],可以肯定的是,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只有人才能脸孔朝天;可以肯定的是,只有人才渴望无论感受还是理性都不能提供的东西,只有人才渴望无论是感受还是理性本身都会否认的东西。[21]

根据以上两重涵义,缪勒认为,宗教学可分为两部分:“比较神学”和“理论神学”;前者探讨历史上的各种宗教形态,即“各种宗教传统”;后者则解释宗教信仰的形成条件,即“人的信仰天赋”;就这两部分内容的关系而言,前者是宗教学的基础,后者则是目的。关于“理论神学”,他从哲学角度做出如下说明:如果有一种哲学专门考察人的“感觉知识”,另有一种哲学专门考察“理性知识”,那么,显然还应有第三种哲学,它考察的就是“人的第三种天赋”——作为“宗教基础”的认识无限(神)的天赋。

从以上论述来看,尽管由于文化背景、学术传统以及个人信仰等方面的限制,缪勒仍用“神学”一词来表述宗教学的两个组成部分,但他的意思是明确的。首先,“比较神学”是指,以比较研究为方法、以各种宗教为对象的“宗教历史学”,这显然不同于神学;其次,“理论神学”则指,以哲学反思为主导、以解释人性为目的的“宗教学原理”,这也明显有别于神学。综合这两点可得出判断:传统意义上的神学就是“关于神的学问”[22],缪勒所要申辩的则是一门“人学”。正因如此,这位新学科的倡导者才满怀信心地激励后人:

应当对人类所有的宗教,至少对人类最重要的宗教进行不偏不倚、真正科学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建立宗教学,现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23]

从著名的“宗教学4讲”算起,宗教学的探索历程不过百余年。但历经百年努力,这门新学科蓬勃发展,已成大气象,被公认为一门颇能反映现代科研特征——交叉性或综合性的人文学科,其活跃的分支或方向多达两位数,像宗教历史学、宗教考古学、宗教地理学、宗教生态学、宗教人类学、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宗教语言学、宗教神话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学原理等。当然,我们所研讨的“当代形态的宗教哲学”不但是其中一员,而且是“核心成员”,因为它不仅分有这门新学科的方法论观念,还以古老的哲学所特有的深广度为其孕育了“学术灵魂”——独立而客观的理性批判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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