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高速公路过境线布局走廊,主要是确定高速公路与城市的相对位置的问题,重点涉及过境环路或过境线与城市的距离。
1.环路规划原则[2]
“放射+环”的路网结构是城市交通规划布局的基本型式之一。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交通需求的强度将从市中心逐渐向外扩展,过境环路规划无疑对整个城市交通流量的重新分布和构成起着重要的作用。过境环路规划的目的是将城市的对内对外道路按一定的联结方式整合在一起,环路与连接道路的相对关系形成了在市区与郊区过渡带上的建筑规划空间体系。完善的规划方案应在一定的投资和规划期内,使车流的出行更为方便和快捷。
早期的环路按其交通流量的组成性质分为:城市环路和过境环路。其主要交通功能和建设标准因其上通行的交通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
过境环路的规划与布局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必须满足国、省路网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布局的发展规划;②半径大小受投资约束;③环路间的间距制约;④当采用高速全封闭公路时,应协调处理好过境交通与地方交通之间的关系;⑤合理利用土地以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即在规划中要避免单纯采用“增长导向型”方法,而应立足城市整体发展,综合环境和生态因素,引入“规划导向型”方法,使过境环路在充分发挥交通功能的同时,成为城市的生态景观,并引导城市发展。
2.环路半径的确定[2]
城市外环与城市内部交通网络联系紧密,服务的交通对象是城市内部交通、城市出入境交通以及城市过境交通。从功能上看,它以服务内部交通和出入境交通为主。因此,在确定城市外环的半径时,不应以过境交通为主要考虑因素。东南大学吴明提出一种计算方法,结论是:假设城市现状外环的半径为Rn,则新规划的外环半径Rn+1:取Rn+1=1.273 Rn为宜。城市环的设计以快速路或主干路为标准,公路环半径的确定,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交通系统的需要;二是城市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www.daowen.com)
交通系统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连接城市外围干线公路以形成网络,服务于过境交通、出入城市交通以及城市郊区和卫星城镇之间的交通联系,与城市对外交通其他方式相协调衔接,提高综合运输效益。
在城市发展规模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过境环路半径的大小常常被认为是由投资效益来确定的,而效益则主要由各部分流量使用环路的各项费用来确定。公路环的重要角色是沟通干线公路网,为过境交通服务。公路环半径大小对城市出入境交通影响不明显,而对过境交通的绕行距离影响很大。随着我国城市中心区外围道路的建设,外围通道对过境交通的吸引力和屏障作用越来越强。同时,城市内部迅速增长的交通使得内部道路负担加大,交通延误和时间成本加大,对过境交通失去了原有的吸引优势。另一方面,许多城市还通过交通管理措施限制过境交通入城。分析以上因素表明,节省过境交通运行成本不再是在环路半径规划时唯一考虑的制约因素,开始越来越多地注重环路与城市发展的适应性问题。
土地使用与经济活动间的相互关系,并非像数学计算一样简单,交通流量和投资方向不同,可以导致区域发展方向不同。同样如此。过境环线的半径决定了中心区与郊区的连接方式——采用小半径即靠中心区的方案,会逐渐在道路两侧形成大量居民点,环路逐渐会被城市包围,成为市区道路的一部分,区域的发展会随环路层层扩展而呈梯度发展。反之,采用大半径的方案则远离中心区,使环路成为市区和郊区的过渡地带,并将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多中心的城市布局。公路环满足城市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为城市空间合理拓展提供交通支撑,同时又不限制城市用地扩展。环路的半径不仅受到交通量组成和经济效益影响,而且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在确定合理半径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约束条件:①未来城市发展的范围,包括郊区在内的城市区域发展规划;②中心城和郊区在交通上的连接关系;③环路在各规划期的任务;④系统立交的布局,主要涉及环路与干线公路网以及城市放射性道路间的关系。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合理确定半径。
关于城市未来发展规模、用地范围、功能结构以及空间拓展布局,是个复杂的系统性规划问题,作为交通规划者,应根据“服务于城市,又不限制城市”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规划的蓝图,从交通系统的角度去判断公路环建设与城市空间拓展之间的作用趋势,确定公路环合理的半径。
高速公路过境线与城市的距离,一方面取决于高速公路线路布局走向,为了使高速公路线形顺适、线路走向简短以节约建设投资,有时候难以实现线路走廊上所有的城市都能便捷地连接高速公路,导致高速公路过境线距离城市过远,这将不利于城市对外交通对高速公路的利用;另一方面,为了给城市空间拓展留出足够的余地,高速公路也应避免距离城市过近,避免对城市用地发展的限制。从高速公路对城市空气、噪声和空间景观的影响方面来看,高速公路也不应太近城市。此外,从交通流的集散过程来分析,距离过近则高速公路与城市之间连接道路长度过短,不利于交通的集散和过渡。建议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向外至少预留出1.5km的空间作为缓冲过渡带。高速公路与城市规划边缘距离取为1.5~10公里为宜,大致分布在城乡接合部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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