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结构理论与区位论具有紧密的关系,最早杜能提出的农业种植圈层结构、克里斯塔勒提出的城市居民点等级体系、廖什的市场网构造模型等都分别是一种空间结构形态。但是,他们的理论模型表现的是静止的状态,局部均衡的状态。虽然所论及的城市是集聚的产物,但那时集聚的内容较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发展状况要简单得多。另外,有的模型对于形成的过程及变化,没有进行严格的理论分析及推导。
空间结构理论是在区位论基础上产生的,并且基本上沿用了区位论学者考察问题的方法,即区域基础状况的假设——几何图解及简单的公式数学推导模型的归纳模型的检验及与实际情况相对照,作有效性分析。但是,空间结构理论研究问题的目标及着眼点都不同于区位论,它不是要求得出各种单个社会经济事物和现象的最佳区位,而是各种客体在空间中的相互作用及相互关系,以及反映这种关系的客体和现象的空间集聚规模和集聚程度。为此,要把处于一定范围的各有关事物看成为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体,并且从时间变化上来加以考察,从这个角度,也可将空间结构理论视为动态的总体的区位理论。
空间结构理论既然是综合的整体性的区位理论,它所考察的对象包括产业部门、服务部门,城镇居民点、基础设施的区位,空间关系,人员和商品、金融、信息的区间流动等方面,因此,它的基本问题与古典区位论就有密切的关系,同时又体现出它的“综合”和“整体”的特点。由于客体的综合性和整体性难于数量化,在进行理论推导时,有较高的抽象性。但同时,由于空间结构理论是在区位论基础上向实践应用方向发展的产物,所以,其理论模型能够更好地刻画客体运动、分布的实际状态,对区域发展和区域规划有直接的参考意义。从一些西方学者的著作看,空间结构理论的内涵涉及面较广,学者们的看法各异。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区位理论和区域经济学(也译为“空间经济学”)也属空间结构理论的范畴。作者虽不同意这个看法,但有些区域科学和区域分析中的一些理论与方法,确可认为是空间结构理论的一部分。
一般认为,空间结构理论的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五个方面[1]:
(1)以城镇型居民点(市场)为中心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这是对杜能理论模型和位置级差地租理论的发展。它利用生产和消费函数的概念,推导出郊区农业每一种经营方式的纯收益函数,并由此得出经营地带的划分。(www.daowen.com)
(2)最佳的企业规模、居民点规模、城市规模和中心地等级体系。根据农业区位论和集聚效果理论,将最佳企业规模的推导与城镇居民点合理推导相结合,将城市视为企业一样,理解为一种生产过程;应用“门槛理论”,将地等级体系应用于区域规划的实际。
(3)社会经济发展各阶段上的空间结构特点及其演变。通过一般作用机制的分析,揭示空间结构变化的动力及演变的一般趋势和类型。
(4)社会经济客体空间集中的合理程度。在实践中表现为如何处理过疏和过密问题,对区域开发整治和区域规划有实践意义。
(5)空间相互作用。包括地区间货流、人流、金融流,各级中心城市的吸引革新、信息、技术知识的扩散过程等,这些方面是空间结构特征的重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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