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与北约工业系统中,物品描述采用“物品识别定义规定”方法。它主要有两种模式:“描述法”和“参考法”,以及两种模式的组合,生成系列化的物品描述资源模型。
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促进全球物品品种、规格和款式爆炸性增长,带动其描述信息资源也爆炸性的增长。对此,经过信息专家长期研究与实践,最终归纳出“物品描述模型”,通过几种彼此关联的序列化描述模型,在最大限度上满足国家对物品描述之需。这些两种方法及其组合方式说明如下。
1)描述法
通过直接描述物品的有效特征,即其物理、化学、机械、电气、材料、尺寸、性能等属性来界定对象。描述法记录这些特征属性,使它们能在系统中与别的物品区分开来。
描述法有四种模型,即1~4型;两种方法,即完全描述法(Full Describing Method,FDM)和局部描述法(Partial Describing Method,PDM)。前者用于制定1型物品识别定义规定(即“1型描述法”),内容包括物品的全部特征;后者用于制定4型物品识别定义规定(即“4型描述法”),内容包括物品的部分特征。局部描述法用于描述对象内容不充分,还需采用参考法进一步提供资料的场合。
描述法的用途如下。
(1)建立物品的完整描述数据资源。
(2)物品自动识别。完全描述法中,物品特征可与物品识别定义规定的诸项特征直接比较,如其具有完全描述内容中的所有特征,则认为其就是目标物品。局部描述法按识别定义规定的特征与目标物品特征比较后,尚无法认定目标物品是否就是所需物品,还需要参考资料来进一步判定。
(3)通过物品识别定义规定与物品特征比较,以确定它们间的相似性或差异性。由此还可:①按既定目标选择最佳物品。②对物品属性进行分类。③查询并选择物品类群,进行信息标准化处理。④对物品供应职能分类。(www.daowen.com)
描述法和参考法比较,以描述法为佳;完全描述法和局部描述法比较,以完全描述法为佳。所以,工业对象的信息资源加工首先采用描述法,其次采用局部描述法,再次采用参考法。
2)参考法
参考法不直接描述物品特征,而是通过媒介来间接获取对象的技术数据。参考号即制造厂为产品编制的零件号,也就是产品技术资料(如图纸、规程、技术文件等)的标识,但参考号需按规范格式编制。用户借助这些标识来查询技术资料,从而间接获得物品特征信息。参考法不如描述法,故仅当无法应用描述法时,才采用参考法。
参考法仅适用于某些特定物品,或所记录的物品特征数据没有实质价值,或政府无法获取厂商的技术数据(如图纸、规格、标准等)而无法建立物品识别指南时才使用。个中原因有多种:如物品技术信息属于厂商专利,或属于保密资料,或购买数据的费用过高,或厂商拒绝提供等。参考法要记录制造厂商所用的联邦物资代码(FSCMC)或“商业与政府实体代码”(CAGE),北约为“北约商业与政府机构实体代码”(NCAGE)。通过此代码可获得厂商名称、地址、零件号及有关管理数据等。
参考法的主要种类与功能如下。
(1)建立物品标识/描述资源索引,以此与其他物品相区分。
(2)利用制造厂商代码(CAGE/NCAGE),参考号(RN),参考号分类代码(Reference Number Cutegory Code,RNCC)、参考号格式代码(Reference Number Form Code,RNFC)、参考号变化代码(Reference Number Variety Code,RNVC)、参考号状态代码(Reference Num-ber Status Code,RNSC)、参考号验证代码(Reference Number Judgment Code,RNJC)、参考号活动性代码(Reference Number Action Activity Code,RNAAC)、文件可用性代码(Data Availability Code,DAC)等,为物品描述提供规范资源比较。
(3)作为国家与企业系统间的资源接口。诸参考号均为联邦/北约编目系统中的标准资源,这些资源为各国制造厂普遍采用,与企业内的各项图纸、技术资料、信息资源对接,成为国内外系统间互操作的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