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识别指南作为特殊的工业信息资源体系,能满足国家工业品宏观调控、行业中观管理、企业微观生产经营等层面的需求,对我国极具参考价值。故需从指南功能与内容上作进一步分析。
1)管理功能
国家开发工业信息资源时,要明确开发和管理具体到哪个层面。假如国家管理产品要直接针对具体规格与性能时,就要面对每种产品,以及每家生产企业,工作量极大。所以,除非对投资巨大且仅有少数企业能生产的大型尖端装备,国家一般只管到每种产品的信息资源模型上。识别模型对行业与企业信息资源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物品识别指南的具体目标如下。
(1)为物品建立生产、供应与后勤各环节使用的特征描述信息资源提供指导。
(2)将新物品的特征数据、属性值和计量单位等与中央库中的物品进行比较。如数据绝大多数重合,或主数据重合,表明其与库中的某物资相同,可能仅其名称不同,应按另外流程处理;对与现存记录、包括现有参考号不重合且不在指南规定内的数据,则应建立新物品记录并赋予新的国家物资号。主数据(master data)是指在整个业务范围的内各系统(操作/事务型应用以及分析型系统)间需要共享的数据,它们要在全系统范围内保持“3C特性”即一致性(consistent)、完整性(complete)和可控性(controlled)等。
2)服务功能
物品识别指南的主要服务功能可归结为:支持物品识别与描述,实现识别数据标准化、描述数据架构化,识别数据模型化。(www.daowen.com)
(1)建立物品识别数据集合。
(2)建立物品描述模型。
(3)支持自动识别系统。物品识别信息大量用于仓库调配、物流运输、实战使用等场合,多为紧急与恶劣场所。所以,对自动识别(包括机械式光电识读系统、条码自动扫描识读与RFID感知识别技术等)系统所用的代码,将按指南编制,以支持用户扫描检索,获取相应的数据。
(4)审核物品识别内容。确定国家物资系统中是否有实际重复或可能重的对象,严格把关类似物品或可替代物品等进入国家供应系统。所谓“实际重复”的判定条件为:(a)两种不同物品的概念(由物品识别定义规定表述)的特征数据相同,同时没有其他参考号者。(b)上述概念(不考虑特征数据)的参考号有如下相同情况者:①来源控制号相同;②参考号相同,但该参考号被另一种物品用作来源控制号,则被另一种物品用作设计控制参考号;③政府颁发的规格或标准的参考号相同。所谓“可能重复”的判定条件为:(a)两种物品之间性能数据多数类似者。(b)两种物品制造厂商的联邦供应(补给)号,物品识别参考号、参考号类别代码、参考号核实代码等,如有一个或以上号码相同者。即表明涉及同一种生产品。
(5)建立中心识别资源系统以简化数据识读。该系统由美国由国防后勤服务中心(DLSC)承建,它还负责制定各项规程和准则,以适应各种识别技术在各种场合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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