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国家物品识别体系的必要性
工业品最初源于各类企业,在无可用的官方物品识别规范与识别资源之前,各企业只能自行定义其产品特征数据与表达模型。它们间互不统一、不规范,如仅在企业内使用,影响尚不大。但如在国家层面上应用,就会对物品识别造成比物品命名更难应对的全局性混乱。
识别之所以比命名的难度更大,是因物品命名的结果仅是一个数据项或一条记录,而物品识别则需要形成一个描述模型、一系列的技术指标与图形表达等一套数据文件。
欧美实践表明:物品,特别是供应品的识别信息资源必须由国家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与统一维护,并与国家物品命名体系、国家物品描述体系和标识体系等结合,才能发挥对国家政务、国家防务与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
在美国,物品识别体系被称为“联邦物品识别体系”,“联邦物品标识体系”,“联邦政府范围内的统一物品器材标识语言”等。之所以强调“联邦”,是因如仅提“政府”的话,则可能被当做州或市政府,而物品识别的信息资源必须全国统一,故美国相关法律和官方文件都用“联邦”或“合众国”这一表述。北约则称为“北约物品识别体系”,对所有参与国均有约束力。因此,“国家物品识别体系”既指一类物品识别资源体系,也指将一种识别资源拿到国家层面来发挥作用。前者指由国家直接建设资源的过程,后者指由基层单位(下级政府机构、制造厂、供应商等)在国家统一规范框架内,自行建立并经权威机构认可后进入国家工业信息系统,成为法定的物品识别信息资源的过程。
2)物品识别在国家工业信息资源加工中的地位
联邦/北约编目系统,是一套覆盖物品“设计→制造→加工→供应→使用→回收”全过程的信息系统。物品编目就是其中一项加工过程,它由5个步骤组成:①物品命名;②物品识别;③物品分类;④赋予物资编号;⑤编目信息发布。物品识别是其中第二个步骤,它包含物品标识与描述两类活动,涉及这两类的资源开发,是这一个环节中作业量最大、技术难度最高与最复杂的工作。
3)工业化发展对物品识别的影响
大规模、系统化的国家工业品识别资源开发始于上世纪中叶,是联邦编目系统建设的主内容之一。当时,计算机尚未普及,工业品在数量、品种和集成度方面还很有限,相应的信息资源加工深度和广度也就有限。
随着微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时代到来,工业品日趋复杂。尖端武器装备、高科技产品出现了光、机、电、声、磁一体化的趋势,软硬件融合、物品出现了高集成化、多功能化等特征,物品识别产生了质的飞跃。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经过几场高水平的信息战,对物资自动识别与智能化、远程化、高强度、规模化、密集化与精准化管理的要求日益提升,致使物品识别的需求越来越高,战略地位日益重要。据报道,在“沙漠风暴”战役中,多国部队因在混合作战中无法正确识别友军飞机、移动武器等造成的错误打击导致的伤亡损失,竟然达到惊人的比例。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信息时代,单纯的物品外在标识已不能满足识别需求,面向物品内在属性和整体特征精准快速辨识的需求与要求日趋强烈,这使描述成为对象识别中工作量最大、技术内容最高、资源加工最深、数据关联度最高的一项作业。
4)发达国家物品识别系统的建设实践
(1)美国国家物品识别体系的建设历程 美国的物品识别从一开始就作为国家工业信息资源体系中的独立子系统来建设、管理与维护。1929年起,政府各部局、各军兵种、勤务部门、陆军航空兵等开始建立独立分散与内容不一的信息系统。1945年,罗斯福总统下令建立“国家标准物资目录”,主要任务之一是将上述互不一致的识别对象、识别内容与识别模型统一起来。1967年,美国在大量识别资源积累的基础上,总结出完整配套的“联邦物品识别指南”(Federal Item Identification Guide,FIIG)体系,确立了数以万计的物品识别模型,为每种物品建立单一的国家物品特征记录提供了规范化指导。这些记录采用机器可感知格式,能快速检索,形成的记录均统一保存在中央编目档案库中。1975年,《联邦物品特征编辑指南》制定完成,成为工业品识别作业规范,任何相关机构均无例外地遵守,由此将国家物品识别管理体制与资源加工模式推向社会。
工业物品识别体系与规范的建立,才真正代表了美国国家工业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规模化与分布式开发之始。各主管机构为每种物品建立识别资源,再对不同机构的识别模型进行研究对比,逐一选择或建立物品识别模型,获得主管机构认可后编入联邦编目系统。其后,这些资源连同其管理模式被引入北约各国,成为“北约物品识别指南”(NATO Item Identification Guide,NIIG),走向全世界。
(2)国家物品识别体系的内容 物品识别要对每种物品建立独立模型,工作量巨大,技术内容广泛。需要数十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专家、政府与军方代表、信息领域专家长期协同研究,并需资金、行政和法律保障。故直到1957年底,在国家预算局的支持下,美国政府和国防部才初步完成对每项物品的标识、描述以及将原有分散的识别资源整合改造为一个全国集中的资源系统。
在识别对象、识别内容与识别模型三者之间,美国将开发重点放在物品识别模型上。联邦编目系统将模型称为“物品识别定义规定”,认为国家工业信息资源开发需要重点投入、统一建设的,首先是每种物品的识别模型。之所以称为“识别定义”,是其不单有指示、鉴别、标识的作用,还有特征描述的功能;之所以称为“规定”,是指模型具有法定效力,一切相关机构均须遵循。
为指导识别模型的建立,上述联邦物品识别指南在以下三方面体现出重要性:①对象识别模式建设优先于对象识别信息。②识别模式建立对象的特征属性描述规程,解决同类对象的统一识别信息资源建设问题。③联邦物品识别指南的建设重点从描述信息资源上升为描述模型资源,是更高阶的信息资源。
联邦物品识别指南建立和模型,涉及对象识别信息资源、作业程序、操作规程等,从而成为在国家工业信息资源建设中分量最重、技术含量最高的一类资源。表8-1是巴西在加入北约编目系统时,对所接受的相关编目导则、手册、标准等的品种、数量、页码和语言进行的统计。可看出,联邦物品识别指南(FIIG)在卷数上和页码容量上都远超出了其他种类的规范资源,占各类文件总量的93.87%,足见其分量与重要性。(www.daowen.com)
表8-1 联邦物品识别指南(FIIG)在北约编目体系中的种类、数量与页码示例
续表8-1
5)物品识别体系的配套法律依据
物品识别系统,既被当做一项国家信息资源基础设施来建设,就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美国最早的立法是1952年第436号公共法案,确定了物品识别的内容与范围:“任何一项物品,凡重复使用、采购、储存和分发者,在从采购直到处理的全过程的各项补给业务中,均应使用专一的标识”。它说明以下问题:
(1)物品识别的对象与涵盖范围
①任何批量生产(即可重复使用与采购)的产品,都必须采用专一标识进行识别。
②物品使用专一标识的前提,是要先建立其识别信息资源。
③识别信息资源必须覆盖生产、运输与使用的全过程。
(2)物品识别体系的责任与标识
《美国法典•军事卷》第10编《武装力量:以及规则》第141章第2384条“补给品:对供应商和来源的识别”,给出了识别资源的应用规定和相关行政首长的责任:“国防部长应要求与国防部签订向合众国提供补给品的合同的承包商在根据合同提供的补给品上做上标志或另外的识别记号,如承包商的标志,所提供的补给品的国家物资编号以及承包商的产品识别号”。“补给品”即第7章讨论的“供应品”,也就是向政府和军方提供的物品,该条款明确了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①国防部长代表国家承担国家补给品识别信息资源的编制、制作、流转与应用的责任。
②物品识别为向美国提供补给品的所有承包商在供货时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③标识对象不仅有补给品,还有厂商标志、厂商识别号、厂商零件号以及国家物资号。前3项为私有信息,企业可自行编制其内容与形式,但有义务在政府采购中提供;后者为公用信息,内容与格式是标准化的。由此实现国家公用信息资源与企业私有信息资源之间的对接。
④识别号必须制作在每件补给品上。例如,如某厂商向政府提供一批电缆,即便这些线缆装在计算机机箱内,其上也必须印有或粘上相应的企业与国家识别号或标签。
此类法律的推行,美国政府、骨干工业、军事工业及相关的制造与服务企业均要依法加工、采用和开发物品识别信息资源。法律内容也随北约编目系统扩展到北约各国,具体按《北约标准协定(STANAG)3151——物品识别的统一系统》协定,使北约编目系统成为全球覆盖面最广的物品识别信息资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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