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规范:物品命名内容研究结果

规范:物品命名内容研究结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物品名称类型及特性国家工业信息系统中的物品命名,是为物品制定或选定专一名称,让各类信息系统都使用的统一表述。所以,美国与北约系统中将物品名称分为:零件名、基本品名、核准品名和俗称等4类名称,具体如下。对此,则应采取标准化措施实现一物一名。北约编目系统中使用的物品核准品名与美国联邦编目系统保持严格的一致。

规范:物品命名内容研究结果

1)物品名称类型及特性

国家工业信息系统中的物品命名,是为物品制定或选定专一名称,让各类信息系统都使用的统一表述。但统一命名并非要摒弃一切民间称谓,强推官方语言,而要体现科学性与公众习惯的结合,使不同情况、不同范围中的不同对象既可使用不同的习惯称谓,又能与官方的应用系统交换信息。所以,美国与北约系统中将物品名称分为:零件名、基本品名、核准品名和俗称等4类名称,具体如下。

(1)零件名(Parts Name,PN) 在无核准品名时,政府采购机构或制造厂商所使用的物品名。零件名就是生产品名,也称非核准品名或未核准品名(Non-Approved Item Name,NAIN),不收入美国国家编目手册即《联邦编目手册——H6》目录中。在形式上,零件名可有多个附加术语,以进一步说明对其性能。零件名来自各类企业,所以,就有一种零件名表示多个不同产品、或多零件名表示同一产品的情况。对此,则应采取标准化措施实现一物一名。在物品标识中,采用参考法(非描述法)和局部描述法时使用零件名,因参考法主要根据厂商的产品名及标识号进行。

(2)基本品名(Basic Item Name,BIN) 可以是一个基本名词(表明物品的基本概念),或词组(表明物品概念的最少数量词的集合)。其用途是:

①当其能表达物品唯一概念时,作为核准品名,如“鼠标”、“光笔”。

②作为核准品名的首词,加上界定范围的最少量修饰语,如“螺栓,机器用”。

③作为核准品名的一部分。如其表达的是一个新概念,则给出明确的定义。

所以,在确定物品名称时,正确选定基本品名就很重要。选择的准则是该名称应能解答“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如能正确回答,且具唯一性,就可考虑作为核准品名,编入《联邦编目手册——H6》目录中,作为国家认可的物品规范名称。

(3)核准品名(AIN) 美国定义核准品名为:由国家法定机构由国防后勤服务中心(DLSC)下属的“物品标识委员会”行使这一法定职能,指定“后勤信息中心主任”为其主审官,选择、甄别、批准并发布的物品的官方名称。北约定义为:被选择、定义和决定,用以精确地描述某种物品的名称。核准品名能确定一种物品的基本概念,它可以是一个基本名称,也可是一个基本名称加上修饰语,以区别同名称下的不同物品(其基本实体结构与性能相同,但规格、型号、款式各异。如:螺栓,钟表用;螺栓,电动机用)。

当物品拥有两个以上名称时,则选政府和工业部门中最常用者为核准品名。其他名称均作为参照,与核准品名建立映射,以使用户采用这些称谓时系统也能处理。在国家系统中,一种物品只拥有一个核准品名,并赋予唯一的标识代码。如联邦编目系统中,只有核准品名才拥有唯一的5位“物品名称代码”(Item Name Code,INC)。其他各种名称皆为非核准名(NAIN),即非官方名称,均无正式编码,一律用代号“77777”标识。使之既能被系统自动处理,又不与核准品名相混。

对象的核准品名还应包括其定义。北约编目系统中使用的物品核准品名与美国联邦编目系统保持严格的一致。显然,这是通过硬性的行政规定来实现多语种、跨地区、跨国间的物品名称一致表达与对照问题。从实践来看,舍此尚无其他成功模型可鉴。

(4)俗称 物品除核准品名以外的任何名称(该物品必须已有核准品名)。系统既要在所有俗称与唯一的核准品名之间建立映射,又要在各项俗称后连续列出核准品名。形式如“厨师帽,见‘帽子,炊事员用'”中,前者是俗称,后者是核准品名。

2)名称界限规定

“名称界限规定”这一概念在国内信息系统中尚未见使用。欧美经验表明,它是一种简便有效的对象概念描述方法。名称界限规定用于对核准品名对应的概念,在范围与形态上作进一步的划定,以区分同一名称下的不同物品,或区分不同名称中相似物品的概念,或排除某一类物品的概念。具体地说,物品名称界限规定用以下几个方面:

(1)表达多物品概念下的各个基本品名,用以界定单一概念。如:自行车,电动式(俗名:电瓶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非电动,可折叠式,等等。(www.daowen.com)

(2)表达多物品概念下的各个基本品名,用排除法划分以界定单一概念。如:“涡轮增压器。包括:涡轮增压调节器,地面和飞机发动机涡轮增压器。不包括:与发动机集成一体的增压器”。后者就排除了某种概念。

(3)一个基本品名或其表达的物品概念与另一个基本品名或其表达的概念有可能混淆时,用界限规定来进行区分。

3)品名指南

品名指南是用于制定联邦物品识别定义(Federal Item Identification,FII)规定的品名数据。物品识别定义规定也称联邦物品后勤数据记录。它包含了确定物品基本特征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数据,这些特征构成了该物品特性并使其区别于其他供应品。特别应注意的是,每个物品识别定义,只适合于一种、且仅仅是一种供应品。联邦编目系统中,每种物品都有一个专一对应的物品识别定义规定。参见第8章。品名指南是国家工业信息资源加工的规范之一,如《美国国家编目手册》即国防部编目手册H6,就包括了对各种物品的核准品名、基本品名、零件名、俗称及其定义;各种品名代码,以及品名、物品识别指南标号之间的相互对照;各种术语与缩写的对照等。故美国的联邦品名指南就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物品名称词典,称为《Federal Item Name Directory》简称(FIND)。该品名编入中央资源库,成为一类相对独立的国家工业信息资源板块,实现对各级各类应用的支持。

4)各种名称的使用要求

各种名称的产生有其地域、历史社会、技术、人文甚至情感等原因。一种名称一旦形成并在社会上传播,就无法用行政手段对各类系统、各类应用中强行统一或制止其使用。但国家工业信息资源体系,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设施,必须按统一标准运行与维护。

在美国/北约编目系统中,对几种名称的使用有以下几项规定:

(1)政府与军方系统中,所有物品必须使用核准品名(AIN)。

(2)建立联邦识别定义或北约物品识别定义(FII/NII)规定时,必须使用核准品名。

(3)基本品名加上一定的附加语,用来确立物品概念,可表达某种程度上的不同。

(4)零件品名用于无核准品名时,制定参考法物品识别的定义规定。

(5)各类俗称均应逐一与核准品名建立对照表。

(6)核准品名以倒置形式表述,即名称中的词序是倒置的,其优点是能按品名顺序将同类物品汇聚在一起。该结构表述特别适合于计算机排序检索,如“锯,手提式,横截,柴油机驱动”。倒置名称也适于作界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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