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物品(以下简称物品)的命名,按美国国防部指令DoD4130.2-M定义:“是给供应品(即向政府、军方和企业间提供的产品)选择或拟定的规范名称,为物品与设备管理提供共同语言,是供应品识别的第一步。”该定义依据美国第436号公共法,以实现“在从物资采购到处理的全过程的各项业务中,均应使用专一标识的要求”为宗旨。名称,就是对象“规范名称”和“专一标识”的首要组成部分。此处的“物资”表示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中的所有实体对象以及能源、动力、燃料等,也包括了加工处理过程中投入、使用与生成的每种物品。对该定义的三个要点分析如下。
(1)命名对象 工业信息资源中,命名对象为数以百万计的工业物品,包括各类零件、部件、组件、半成品至成品。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命名对象也扩展到非实体领域,大量的虚拟对象、过程等也都扩充到了命名对象之列,并有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这是现代工业与服务业融合的必然反映。命名对象的数量庞大且特征复杂,特别是信息时代,大批与国计民生、国家防务和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信息系统无法实现对工业品信息的统一命名,才使各国产生了将其纳入国家层面上进行统一,赋予其法定识别功能的需求。事实上,导致美国联邦编目系统诞生的直接原因,就是二战中政府和军方信息系统中对物品命名的混乱,对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浪费所致。
(2)命名作业 命名是信息资源加工的基础,也是物品识别的第一环节。随着网络时代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到来,物品命名也呈现复杂化的趋势。而对象名称多语种化、表述多形态化、概念描述深入化、词间关联网格化等特点,正日益反映到计算机系统中,使物品名称表述出现结构化、模型化、本体化(此处的本体Ontology是语义网中对概念的系统化表述的方式,与第3章中的哲学领域的本体论不同)等现象,这就增加了命名与概念描述作业的难度。(www.daowen.com)
(3)命名要求 信息系统中,命名的一个重要要求,是要供人类和计算机都能正确“理解”其指代的对象,特别是要使计算机能正确“认知”对象。物品名称作为要在国家乃至国际范围内统一使用的信息资源,其加工处理有一系列严格而规范的要求。随着信息应用的日益深入,对象命名也将在计算机系统支持下,形成语义表述链和概念描述链。人类与计算机在对象认知上有本质上的差异,由此导致对面向机器与面向人类的对象命名与表达要求存在诸多的不同。这些都给命名作业提出了一系列与人文科学中对象命名内涵迥异的要求,命名作业日益强调规范性、严格性与科学性。显然,在人工系统、人—机系统与机—机系统中,对象命名在技术要求上差异较大,导致互联网时代和物联网时代中命名又出现了全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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