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李绂的政治生涯与广西边疆建设

李绂的政治生涯与广西边疆建设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绂所处的时代可谓是一个过渡时期。李绂在雍正朝被重用,一方面有其能力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亦涉及雍正继位问题。但到了第五年,则受到一些大臣攻击,结果,李绂被罢职,交刑部治罪,议罪二十一款,定斩决,妻子财产入官。李绂的政治生涯主要是在雍正朝。也正因为如此,李绂在广西为西南地区的边疆建设做出很大贡献,受到雍正帝的好评,而被委以重任,担任直隶总督之职。李绂在赴广西巡抚任于陛辞之时,请求修建书院,以广教化。

李绂的政治生涯与广西边疆建设

李绂所处的时代可谓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内,清政府统治逐渐趋于稳固并达到鼎盛时期,在思想文化领域则是由清初博大恢宏、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潮逐渐发展成为乾嘉学术思潮。

李绂年轻时勤奋好学,聪慧过人,自称“看书日可二十本,字版细密者犹不下十本”[3],年仅十二岁时,与里中诸先生为诗社,诗社中皆为成年人,最小的都已三十六岁,聚集山中,皆以“山”为号,李绂则被称为“小山”。在《李氏裘书自序》中李绂谈到自己少年时曾以《山堂肆考》《潜确类书》为底本,摘录成《李氏裘书》共计一千页,类似一小型百科全书。李绂二十四岁为秀才,到三十四岁时,四次乡试不售,其间无论是游学还是授徒,都是专意于词章,作有《楚游杂诗》《吴征草》等大量诗篇。

李绂一生任官内外,曾担任民政、漕运、典试、志书馆等职。康熙四十八年(1709),李绂中进士,此时他已经三十五岁。此后,他“进入词馆,授编修,即受圣祖不次之擢,超五阶为庶子,自来词馆所未有也”[4]。后又再次被“迁而至阁学,摄吏部侍郎兼副都”。他自己也感到志得意满,曾说“三年频奉使,五载四持衡”[5]之类的话。但是,“以辛丑(1721)校士之役,被论罢官”,他被发往永定河工效力。雍正即位,被召回,恢复他原来的官职。李绂在雍正朝被重用,一方面有其能力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亦涉及雍正继位问题。在雍正即位时,李绂肯定为其出了力,允禟之死,就与李绂有直接关系。雍正在为皇子时,就曾经与李绂往来,且关系不一般。雍正元年(1723)六月趱催漕运,七月授兵部侍郎。二年,巡抚广西。三年升直隶总督。四年十二月内转工部侍郎。但到了第五年,则受到一些大臣攻击,结果,李绂被罢职,交刑部治罪,议罪二十一款,定斩决,妻子财产入官。后雍正特旨“李绂学问尚好,著免死,在八旗志馆效力行走,免妻子财产入官”[6]。雍正十三年,乾隆即位,特授侍郎衔管理户部三库。旋补户部左侍郎,八旗志书馆副总裁,又兼兵部侍郎。乾隆元年(1736),因保举新进士而被降两级调用,六月仍在副总裁上行走,十月补授詹事府詹事,十二月充三礼馆副总裁。五年,仍在八旗志书馆、三礼馆。六年,充明史纲目副总裁、光禄寺卿和典试江南。七年因病原品休致。十五年去世。

李绂的政治生涯主要是在雍正朝。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注重边疆建设。李绂关心边疆,主要是在雍正二年(1724)任职广西巡抚时。是年四月初五日奉命出抚广西,六月到任。李绂到任后,“咨访地方利害,孰为政治所宜亟者?司道大员咸以土、苗、徭、壮仇杀劫夺最为难治,积案繁多,莫能究结。施以恩则冥顽无知,治以法则哨凶拒捕,实有无可如何者”。前任遗留下来的众多少数民族“仇杀劫夺”案件,成为治理当地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李绂认为“国家大化翔洽,光天之下咸为帝臣,岂有不可治之民哉。治徭壮土司之法,诚不过威惠二者。乃谓惠不知感,威不知畏,无是理也。盖惠未尽惠之道,威未尽威之道耳”。前任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所以不能解决,因而,他指出:“治徭壮土司者,惠不必给牌赏布帛也,惟院司道不求货于府厅州县,府厅不求货于土官,州县不求货于徭壮,即大惠,即真惠矣。威不待发,兵役而后见也,平时训饬营行,士皆精炼,战可胜攻可取,乃大威,乃真威矣。”[7]鉴于此,李绂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颁发诸多文告,晓谕当地官民,并对一些敢于犯法的“顽民”进行围剿。刚到达广西时,就大力支持梧州知府建立义仓,以备荒年,解决当地百姓的燃眉之急。支持修葺镇南大关,他说:“广西越在南服,重山密箐,徭壮丛杂,所以险阻。而镇南一关,南临交趾,号为要地,马新息铜柱在焉。其地独平旷,无高山深林为之阻固,所恃者关而已。……是关久不修,渐就倾圮。贡使岁款关,往来是路。虽设险非圣世所急,然非所以肃观瞻而重边防也。且恐内地细民,间潜出外境,扶我藩服,亦非我国家所以怀远人之心。”[8]当时广西、广东交界处,聚集大量流民私自开矿,如此,“目下即幸无虞,将来或恐滋事”[9],会严重影响清政府的统治,因此,李绂上书雍正帝,请求禁止私自开采矿藏,他的上书得到皇帝的嘉奖。为了加强地方武备,李绂制定了较为详细、又十分适应当地情况的练兵之法。在其处理的诸多边政中,较有成效的是改土归流。雍正三年(1725),李绂曾连续上书,建议皇帝对西南地区一些地方州县进行界定,这样,一方面明确了地方官的职责,加强了地方官对边疆的管理。另一方面也使得地方百姓相安无事和睦共处。还有许多具体而微的事宜,他都是认认真真地去做,尽心尽责。也正因为如此,李绂在广西为西南地区的边疆建设做出很大贡献,受到雍正帝的好评,而被委以重任,担任直隶总督之职。

第二,注重教育。李绂认为:“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非学则无以化民而成俗。而教之不合于古,则犹未足以化民而成俗也。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学之为制,立先圣先师,释奠释菜之宫,而列黉舍以居学者。黉与横通,亦曰横舍,盖学宫南向,横舍则东西向,使诸生聚处,以讲道而问业之所也。相观而善,则教之所由兴;独学而无友,则教之所由废。《学记》之法,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学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曰群、曰师、曰友,则教学之法,不可不聚处也明矣!后世仿古法立学,国学而外,郡县莫不咸建学。然未尝聚弟子员于学宫,其名列于学册而已,散而无纪,疏而不亲,课无与为程,业无与为考。后世学宫之士,德业之不古,若视此之由也。封疆大吏有加意于化民成俗者,就昔贤讲学之所立之书院。拔诸学之秀者,聚处其中。延经明行修之儒,为之山长,日省而月试之。其事若狭隘,而书院之士以聚处讲贯,而学业易成,学成而散之各州县,皆足为后学之师,则其教也广,而民可化、俗可成矣。故书院非古,而教法之合于古,莫书院若也。”[10]于此,且不论李绂之学古正确与否,我们从本段话中可以得知,李绂十分向往古代的书院教育,认为古代的书院教育尽善尽美。所以,他希望广立书院,选拔优秀的士子,延聘硕儒为山长,采用古代书院之教法,诚如是,则民可化而俗可成也。

李绂在赴广西巡抚任于陛辞之时,请求修建书院,以广教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法以治其既犯,学以化于未然”,所以他希望“诚择各州县中生童,有聪明而知自爱者,入于省城书院。使经明行修之儒,朝夕化诲,讲明道义,以变其贪戾之心,课习词章,以训其顽梗之气。庶几道德一而风俗同,以益成圣人之盛治”[11]。李绂还认为,“天下之治在风化,风化转移在学臣”[12],“风俗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师资为重”[13]。一个国家治理程度的高低,就在于风化程度的高低。而风化程度的高低,是以教化为先的,教化是以师资为前提的,所以,作为教化的执行者——师资是重中之重。

李绂说:“今国家郅隆,天下称乂,独风俗未尽淳,人材惰窳,则教士之官失也。古学官务择悖师老德。今吏部选人,以资叙而已。……竹垞(即朱彝尊——引者注)有言,后世学日以弛,为之师者,不尽择君子儒,使之不尽其诚,教之不尽其才,士亦隐其学而疾其师。”[14]今国家风俗未淳,人才懒惰,都是由于学官的不称职造成的。而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则是由于吏部的选人不当造成的。“今吏部之籍,由他途以进者,数倍于科目。庠序之权既轻,郡县学官尤杂,不足以餍士子之意。学使之贤者,亦止洁清自好为救过也,而无见于古人兴贤造士之法。盖《大学》所谓修身、齐家、平均天下之道,自入学之时,父兄不以诏子弟,师长不以训学子。所相与齗齗讲切者,不过空疏无用决科之文,士习益惰窳。夫教之失其术,欲人材之成,不可得也。庠序之人材不立,欲他途之无并进,亦不可得也。有国家者,岂不欲得贤材而用之。顾庠序之士,无以异于他途。其儇利捷给或反若不及,五谷不熟不如荑稗,固宜不甚爱惜。听他途之杂进,而不以为怪也”[15]。所以,国家在选拔人才,尤其是选拔学官时更要慎重。(www.daowen.com)

第三,清正廉洁奉公。李绂为官一生,可谓廉洁自守,其自称:“薄官近二十年,迂拙饥困,未尝的升米之禄逮亲旧。”[16]康熙五十六年(1717)典云南乡试时作《云南驿程记》,其中说:“所乘车马蠃瘠,俶装顾囊,不能名一钱,戚党无从称袋。”[17]甚至于在永定河效力时,“方卖书置炊”,以至于在李绂获罪后,“籍其家,取其夫人之簪钏视之,皆铜器也”[18]。当皇帝令他纂修八旗志书时,也是“敝车蠃马,即日赴局”[19]。所以当年羹尧与李维钧讦告李绂巧取公款盈余时,就连雍正帝也不相信,对李绂说:“伊等蓄意如此,尔若根基不牢,则已堕其术矣。”[20]李绂可谓廉洁矣!

另一方面,李绂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他在广西任内,尽职尽责,查出原督抚、司道、府厅分得羡银八十二万两多,李绂勒令他们限期分偿有差。上奏,受到皇帝的嘉奖,称他能够秉公执政。李绂在吏部时,年羹尧子富等捐造营房,下部议叙,李绂公正办理,不肯从优。为此,得罪了当时势盛的权臣年羹尧,以至于影响了自己的仕途。尤其是李绂在直隶总督任内,力言河东总督田文镜之负国殃民,“既面奏之,漏三下,犹未退,又连章纠之”。但最终由于世宗的回护,李绂遭受到处罚。其好友全祖望曾这样评价说:“世方以闭眉合眼,喔咿嚅唲,伺察庙堂意志,随声附和,是为不传之密,则公之道,宜其所往辄穷也。”[21]可谓一语道出了李绂之为人处世之方,锋芒毕露,耿介直言。这是当时封建官场中所不多见的。

第四,爱惜人才。这也是李绂一生当中最大的一个特点,“爱才如不及,以识一贤、拔一士,为生平大欲所存,形迹嫌疑,坦然不计”[22]。可以说李绂一生中几次被贬官和降职,无不与此有关。第一次贬官是在康熙六十年(1721),李绂任会试副考官,“仿唐人通榜故事,一时名宿网罗殆尽。而毷氉不弟者,至袖瓦石相随,填公门,几满。以此夺职,公终不以为非”[23]。唐人通榜法即考生试卷不弥封,由考官选定录取。使用这种办法,自然很容易引起别人的猜测,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正想找借口发难之人,便会利用时机制造是非。最终结果,李绂因此而夺职,被发往永定河工效力。尽管如此,李绂却依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自己是问心无愧的。

第二次是被降职。李绂于雍正三年(1725)九月被任命为直隶总督,次年三月到任。“路过河南,河南总督田文镜势方张,冒整饬吏治之名,一疏辄劾十余员,半皆科目。公乍见,揖未毕,即厉声曰:‘公身任封疆,有心蹂践读书人,何也?’田不能堪,即密以公语奏。而公于入觐时,亦首劾田之负国殃民。漏三下,犹侃侃未退。退又连章纠之”[24]。经过李绂的努力,世宗准备责备田文镜,但终因田氏的歪曲,以及恰恰遇到蔡珽事件,世宗疑李、蔡是“朋党”。此时,一些仇视李绂的大臣,也都趁机而起,列举种种形迹,指李、蔡是“死党”。尽管如此,李绂于十一月,又上奏曰:“各省候选训导之岁贡,前经田文镜奏请预行验看。臣思禀生必二三十年而后出贡,又三十余年而后选官,亦未必俱能得选。现在验看未老人员,至重选时已老,岂能悬断其可否供职?且教职领凭,必经巡抚考验,又何必预验于十年二十年之前?徒令穷老寒士奔走跋涉,废业失馆,请将此例停止。”[25]上以其识虑卑浅,严训饬之。十二月奉旨不宜总督之任,内转工部右侍郎。

第三次是被定为死罪。雍正五年(1727)二月李绂与甘汝来前往广西办理土司之事。三月赴云南会同云贵总督鄂尔泰等办理粤黔分界以及泗城改流等事。“会直隶总督宜兆熊等疏参原任大名府知府曾逢圣、原任清苑县知县王游亏空钱粮,上以二人均绂所保荐,令明白回奏”[26]。八月,宜兆熊复参大城县知县李先枝私派累民。世宗谕曰:“李绂任直隶总督时,将李先枝题升天津州知州……今李先枝目无国法,公然私派科敛,苦累小民,实为科目中之匪类;而李绂乃敢在朕前特荐题补天津要缺,是李绂不但有心袒护,且必有暗受李先枝请托之处。著将李先枝革职拿问,其私派情由,该督等一并严审定拟,再将如何请托李绂之处,究出具奏。李绂受朕深恩,不思报效,敢于营私欺罔,甚属可恶!著革工部侍郎职。”[27]此时,李绂正在广西办理土司等事已毕,雍正帝令李绂来京。既归,下刑部听讯。十二月,议政大臣等会议李绂罪二十一款。于此,不管李绂如雍正帝所说是受李先枝请托,还是李绂有营私之意,也不管李先枝是否真的有才能,但最终李绂都是因为荐举人才而获罪。

最后一次是降职。“乾隆元年(1736),诏举博学鸿词,公已荐六人矣。格于例限,乃取夹袋中某某名姓于朝房中广托九卿。有吴江诗人王藻者,尚无荐主。乃交门下孙副宪国玺荐之,孙有难色。公大怒,责其蔽贤。孙不得已,长跪谢,允荐乃已。次日,其事上闻,以浮躁失大臣体,镌二级,补詹事府詹事”[28]。可见,这次降职原因也是因为其“荐举过多”。所以,李绂好友全祖望说:“公之好士出自天性。故校士则蒙关节之谤,察吏则遭钩党之诬,而词科之役,公方待罪书局,犹谆谆问予以天下才俊,各取其所长,登之簿录。是以丙辰(即乾隆元年——引者注)复受荐举过多之罚。”[29]我们从古代历史上看,古代人才荐举,可以从正反两面来分析:一方面是确实出于公心,爱惜人才,为封建国家荐举大量治国安邦人才;另一方面是出于私心,为了自己的利益,拉帮结派,对封建政权的统治起反作用。我们从李绂的所作所为可知,李绂是属于前者。

总之,他的经历和学识决定了他的政治思想,使得他能够关心下层和注意上层,能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和为老百姓办实事,以致于得罪了皇帝和一些不法官僚,也使得自己的仕途三起三落。尽管如此,也没能改变李绂的志向,他一生铮铮铁骨,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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