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不光可以用乐器演奏,也可以用一些并不是乐器的东西演奏,或者是在已经成形的音乐的基础上再演奏一遍,变成新的作品。
你对披头士的印象是什么样的?认为他们的风格是流行,摇滚,迷幻,还是别的?如果我说披头士玩过磁带音乐,你会不会感到惊讶?或许你听过这首歌,甚至琢磨过这首歌用的是什么乐器,能发出那么奇怪的声音。那个奇怪的声音就是磁带音乐,而这首歌的名字叫《明天永远未知》(Tomorrow Never Knows)。
胡说八道的一本正经。
这种音乐是怎么出现的呢?或者换一个问题,披头士为什么要做一首磁带音乐呢?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天约翰·列侬在家闲极无聊,就去逛书店。他本来想买一本《尼采选集》,结果逛书店的时候看到了一本关于通灵的书,这本书更让他感兴趣,因为它声称能指导你在活着的时候看到自己死后的样子。
约翰·列侬把那本“通灵”书买回家一看,书上第一页就写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有条件的话,先贴一张邮票再看这本书。”列侬那时候刚好有条件,就贴了一张邮票,然后似乎慢慢进入了自己死后的世界。他觉得这个感觉很妙,于是从书里引用了几句话作为歌词,写了这首《明天永远未知》。
在录音的时候,约翰·列侬和制作人说:“因为我这首歌是受到一本生死书的影响,所以我想要这首歌有一种百人念经的感觉。”制作人就通过磁带倒放之类的技术达到了列侬想要的这个效果。
这首歌录完之后,保罗·麦卡特尼特意拿着这首歌去给许多音乐圈里的朋友听,想看看他们的反应。结果是,给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和何许人乐队(the Who)的成员听,他们都觉得特牛。但是鲍勃·迪伦听的时候,他那个表情用今天的话说,就叫“不明觉厉”,然后迪伦说了一句:“嗯,我好像应该明白你们为什么这么做了。”说得很模棱两可。(www.daowen.com)
后来用倒放的方式制作音乐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新加坡的一个披头士女歌迷。女歌迷的名字叫孙燕姿,她2003年发行的专辑《未完成》中的第一首歌《神奇》的前奏,就用了倒放的技术,同时还采样了印度音乐。而披头士乐队在录制《明天永远未知》的那段时间,正好是他们受到印度音乐影响的时期。孙燕姿在录制这首歌的时候,十有八九也对制作人说过和披头士当年说的类似的话,只不过不是要百人念经,而是想要有一种披头士《明天永远未知》的感觉。
虽然是披头士第一次把磁带音乐的技术用到了流行音乐里,但是这方法还真不是他们首创的。这个方法是“二战”后出现的。
在有关“二战”的电影里,除了真刀真枪打仗的,还有搞地下工作的,他们用电报传送信号,这些电报需要被录制下来,以便之后分析,于是磁带就成了那个年代很重要的军需品。后来“二战”结束了,战争的结束往往伴随着一场科技革命的结束,当时许多在战争时期发展成熟的技术,在和平年代没有军事目的之时就会被用于发展生产,转为民用。于是磁带艺术家出现了,他们把各种声音录到磁带上,再想方设法地折腾磁带,播放出一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究其历史,简言之,这是一个埃及哥们儿琢磨出来的,后来通过法国传播到了全世界。我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对这种音乐感到深深怀疑,怀疑它不是音乐。后来读了西方艺术史才明白,人类的艺术创作是朝着一个越来越开放的方向发展的。现成的东西就是当年的颜料,用几个桌椅板凳摆出来的装置,就相当于曾经的抽象绘画。如果你觉得这个类比不像,是因为今天人们普遍能接受抽象绘画的存在了,但是在抽象绘画刚出现的年代,人们对于抽象绘画,就像现在看到那种桌椅板凳摆出来的艺术品,有过同样的不解。
前文已经说过,音乐不光可以用乐器演奏,也可以用一些并不是乐器的东西演奏,或者是在已经成形的音乐的基础上再演奏一遍,变成新作品。杜尚可以在《蒙娜丽莎》的海报上画几撇小胡子,然后说这是新作,凭什么做音乐的人不能将磁带里本来有的声音做一些处理,让它变成一种新的声音?这就是磁带音乐诞生的艺术合理性。
虽然这个说法有争议,但是也有很多人同意,其中一个人叫约翰·凯奇,后人将其称为先锋派作曲家。他为了证明磁带音乐是音乐,专门写了一个磁带音乐的乐谱,并且按照这个乐谱演奏出来一首作品,叫《威廉姆斯的混音》(Williams Mix)。为了这首曲子,他找来了几百种声音,把它们快放或者倒放,制造出一些新的声音。他还为此写了乐谱,乐谱长达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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