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氏在《物质救国论》中的工业化计划可简单述之如下。在某些方面,此一计划近似戊戌的变革计划。[426]
为了奠定工业发展的坚强基础,他以培养人才为第一步。必须派遣留学生到外国学习科技,有名的外国专家要请到中国学校讲学,他特别指名德国与苏格兰人专精机械工程,美国(特别是康乃尔、芝加哥大学与柏克莱加大)为派遣学生的最佳地方。[427]
同时,科技院校与工业学校要在中国建立,教导应用机械的课程要在小学设立。当然,现代化的工厂必须随时建立。[428]
他相信私人企业为执行其计划的适当途径。因而他既反对“官办”,也反对社会化。他反对前者基于实际的考虑:
同、光数十年来所开之新器局,所皆官办也。夫一切待于官办,无论财力不足,不能开也。即使财力能多开,其能有竞争至美之心,以与欧洲列强敌乎?
康氏特别指出德国的克虏伯厂与英国的阿姆士庄厂为私人企业成功的光辉例子,值得效法。[429]
他反对社会化则有所保留。他于后序中说:
近者吾囯上下纷纷知言实业矣,而不得其道之由……或进以社会至平之义,岂不持之有理哉?无若未至其时而误行之,徒足以召乱也。[430](www.daowen.com)
不过,康氏在原则上并不反对社会主义,也不认为私有企业为永久性的经济制度。私营企业不过是促使中国工业发展的过渡性安排。[431]
物质建设将使中国自农业的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的社会,而非脱离到大同社会之路。实际是走向大同的迂回路。换言之,康氏并未放弃若干年前在《大同书》中所演绎的社会主义理想,而是警告,如过早应用,是违反社会进步与有规则发展之原则的。
康氏认识到资本化乃工业化的主要问题,但他并未忽视政治稳定的重要,而政治稳定必先有政治制度的现代化。中国古老的专制统治必须代之以君主立宪(他认为其基础植于地方自治),然后工业发展才能出现。他在《物质救国论》结尾说:
夫成物质学者在理财,理财之本又在官制,官制之本在人民自治。……不能行公民自治,开省、府、县、乡之议院,而欲理财,犹欲入而闭之门也。[432]
此说未尝无理,然而康氏受惊于革命风潮,所说似乎是在反对宪政与自治,下引一段可以为证:
盖凡百政制皆可吾欲之则为之,惟物质之工业则非欲之而即得,旋至而立效者也。由斯而谈,然则假令政府立行发愤,举国维新,议院立宪,即成民权公议,而此六、七年之中外衅迭生,强邻交迫,将何以御之?[433]
此不仅掩遮了他的真正立场,即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同样必要,同时也影响到他提倡宪政的努力。他的挫折经验断不能给他如此乐观的看法:“凡百政制皆可吾欲之则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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