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走向大同的初步步骤

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走向大同的初步步骤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进向大同可有三个初步阶段:今欲至大同,先自弭兵倡之,次以联盟国纬之,继以公议会导之,次第以赴,盖有必至大同之一曰焉。[180]康氏认为设置世界性的“公议政府”乃是走向大同的第一个具体步骤。大同之世虽有选举,但将是公平与严肃地举行,不会有竞争助选,相比之下,当前的选举显得野蛮和荒谬。康氏自亦不满意他当时的议会制度,认为大同之世的议员举止无讹,与“今政党议员,互攻激刺,大笑喧哗”绝不相同。

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走向大同的初步步骤

康有为乌托邦构想可约略述之如下。那是一个在民主政府领导下的世界国,一个没有亲属、民族或阶级分别的社会,一个没有资本主义弊病而以机器发达来谋最大利益的经济。简言之,经由人类的团结和平等,将出现完全的快乐。到极乐之路,需经过人与社会四方面的转变——政治、社会、经济以及民族。

康氏转变世界上政治制度的计划系取消所有单独的国家、专制制度,建立一个民主的世界政治组织。这些并不是他的乌托邦思想中最惊世骇俗者。这不过令人想起古代中国人所说的“天下为公”[171],或“天下如一家”。[172]

这也令人想到康德所说的“向往永久和平”(Project for a Perpetual Peace)[173],当然康有为和康德在理论观点上是极不相同的。康氏先认定国界的存在不可避免会有国际的武装冲突,故唯有消除国界后,人类才能享受长久的和平。康氏认为一个主权国家的意志是难以遏制的:

国者人民团体之最高级也;自天帝外,其上无有法律制之也,各图私益,非公法所可抑,非虚义所能动也。[174]

然则国界必破。但此非由突发的革命可成,乃需渐变而成。康氏对此感到乐观,他以天理人心肯定大势趋向世界的统一与和平[175]。两个政治发展可为证明。

其一,许多国家结合为更大的政治实体,在亚洲和西方的历史上都有这种结合的例证。例如中华帝国初建于公元前3世纪,由许多小国逐步结合而成。

又如阿育王(As′oka)在同时统一印度,相同的情形发生在古罗马、近代德国和意大利。虽说甚受战争之苦,但结果足满人意。康氏说:

盖分并之势乃淘汰之自然,其强大之并吞,弱小之灭亡,亦适以为大同之先驱耳。而德、美以联邦立国,尤为合国之妙术。……他日美收美洲,德收诸欧,其在此乎,此尤渐致大同之轨道也。[176]

其二,政权逐渐移到平民,也是走向世界统一与和平的趋势。美国革命首创民主运动,传播到其他国家,见诸后来诸国的革命。政治民主带来社会的运动,倡均产之说,促进大同。康氏解释道,民主既可除政治之私,共产可却经济之私。[177]

祛除人类之私乃能实现全球和睦。

康氏虽承认过去的政治统一由于军事征服,但他仍希望能用和平方式达此目的。人类进向大同可有三个初步阶段:

今欲至大同,先自弭兵倡之,次以联盟国纬之,继以公议会导之,次第以赴,盖有必至大同之一曰焉。[178]

康氏乐观地估计在二三百年之间可以完成“三世”的进展。他在一小注中提到,有鉴于“飞船”(飞机)的发明[179],他觉得大同之世也许在一世纪中就可实现。[180]

康氏认为设置世界性的“公议政府”乃是走向大同的第一个具体步骤。此一机构的代表由各国每年公平地选出。虽不设总统来统驭各国主权,但应由多数的代表选出一发言人,一切事务都由多数决定。康氏指出,此种安排与瑞士相似,但与美国的制度绝异。此一全球性的立法机构有权处理一切所能处理之事,其他事则由个别国家处理。[181]

世界议会将执行国际交往的统一事务,包括制定国际法,调停国际纠纷,统一税率以及度量衡,以及发展万国语以替代现有各种语言。它有权控制不属单独国家的人民、土地和海洋。它将切实执行(必要时可用武力)其规章,要求各国报告军备状况,并限制武装的数量。为达此目的,它可征调个别国家的军队,或自设武力。[182]

然则康氏所设计的世界议会,其权力远超过今日的联合国。用万国语的想法尤具兴味,它暗示康氏有意废止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并显示他的乌托邦思想中的极端国际性。[183]

当情况许可设立共同的“公政府”时,大约是世界议会设立数十年之后,第二阶段(即康氏所说的中间阶段)便可到来。到那时,康氏相信各国的权力逐渐式微,一国欺侮另一国的私心逐渐减轻,而“民主组织”日增,并更为坚实。世界遂可出现与美国联邦制相似的政府。

康氏条列出世界政府的主要性能为可促使世界走向统一。第一个性能就是逐年裁军,直至各国都无常备军。另一种任务是消除国家,连国家此一名词也要废止。[184]

然后全球将分为“省”或“区”,各有其地方自治政府。为了方便整合。世界政府将另用历法[185],另用度量衡,另用同一语言,以求一致。[186]

康氏似认为此一世界政府乃是建立乌托邦的主要工具。[187]

值得注意的是,康氏将现有世界走向完美世界的三个发展阶段比作公羊三世之说:“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188]

此为全书中唯一显示他与儒学的思想关系,也许他是无意的。

当全世界合并为一国时,所有的人都成为“世界公民”,以“公议为权”[189],选世界议会的代表和治理地方政府。康氏所说的政府结构实甚简单,其议会为两院制,上院议员由各地区的居民选出,下院议员则由全民选出,无需议长,一切由多数票决定。上院除立法权外,尚可听取民众控诉并处罚有罪官员。世界政府的行政部门有若干行政官与一行政长官,由两院选出。全球的每一区都享有自治,有权在其范围内立法和行政。[190]

康氏未见政党之用,他辩称竞争即使可以导致进步,毕竟败坏人性,并不值得。政党的存在必会卷入政治,政治即是竞争。康氏对助选极不以为然:

今立宪之政体,其行政之诸长皆出于全国政党竞争。……喧走道途,号召党徒,密谋相攻,或至动兵行刺,若选举之先,兆人万众彷徨奔走,大罗酒食以媚庶人,所取既未必公,即公亦出大争,坏人心术。[191]

以康氏之见,此种行为不会见诸大同之世。大同之世虽有选举,但将是公平与严肃地举行,不会有竞争助选,相比之下,当前的选举显得野蛮和荒谬。康氏自亦不满意他当时的议会制度,认为大同之世的议员举止无讹,与“今政党议员,互攻激刺,大笑喧哗”绝不相同。此种“野蛮之至”的行为在太平之世必为清议不齿,必纠议弹之。[192]

除了世界中央政府之外,另有地区性的政府以及地区自治政府。康氏建议将地球区分为100度,每一度设一与中央政府相似的政府,主要的分别只是:地方政府无权处理通信交通事务。每一度更分为较小的单位,每一单位也享有自治。

康氏地方政府的构想颇有新意。他预测世人终将居住公共楼宇以从事农、工、交通、发展等行业,或居住在公家院舍如学校、医院、老年或少年院,遂无私人住宅,亦不作离散的乡居。人口集中之地非农即工,分别集中于大农场或大工厂。地方自治政府的区分应以性质而不以土地分。每一农场或工厂为一自治政府的单位,农场或工厂的总管即为地方政府的首长,所有的工人参与决策。每一农场或工厂要有自设的教育和福利事业,如学校、公共育婴院、医院、老人院、穷人收容院以及公共设施和经济事务的官署。每一地方自治单位自成一自足社区,全以民主方式运作。[193]

因此,依康氏之见,大同之世有三级政府:世界政府、“各度”政府以及农工自治政府。三者皆为人们所需。在此种政府之下,平等原则彻底实现,权威原则灭至最低。一切人都成为大同社会的成员,按照分工原则,人人同享平等福祉。康氏写道:

故大同之世,无有民[194]也。举世界之人,公营全世界之事,如以一家之父子兄弟。无有官[195]也。其职虽有上下,但于职事中行之,若在职事之外。则全世界人皆平等,无爵位之殊,无舆服之异,无仪从之别。[196]

政治组织仅是康氏大同构想的一部分。在大同之世完成之前,必先有基本的社会转变。康氏在抨击现有制度时(前已述及),明确指出无阶级的共产世界社会将逐渐演变而成,决不是突然和暴力革命的结果,他描述出转变的主要趋向。

首先是取消社会阶级。康氏深信无论在中国或在西方国家,这一方面的趋向已有相当的进展,不过中国虽有孔子,仍较落后,仍然允许奴隶制度存在。废止奴隶完全恰当与必要,其理由不言而喻。他声称:“人为天所生,民为国所有,非一家一民所能私有。”[197]

不过政府立即下令废奴将召奴主之怨恨,不如逐渐废止。[198]

一则,经年为奴者偿付奴主一些钱财以获自由之身。二则,新买之奴须给予雇佣身份,以无偿劳动若干年作为补偿。三则,制定完全禁止奴隶买卖的日期。[199]

更加根本的是改变长期制造血亲和婚姻关系人间不平等的家庭制度。康氏特别关切中止性别间的不平等。他指出两个阶段的进展。在第一个阶段,使女性逐渐平等和自立。[200]

女子与男子一样接受教育,同样运用政治权力,自由社交和婚配,不再有缠足、整脸、穿耳、束腰等痛苦和腐败的习俗。已婚女子无须服从丈夫,或用夫姓。所有的女子宜穿与男子同式衣服,以示独立与平等。[201]

到第二个阶段,男女都将获得更多的自由,届时婚姻制度即将消失,以自由择配以替代婚嫁。相配男女将立“交好之约”。此种结盟不称夫妇,而双方都处完全平等之地,因康氏认为结合双方之约有如两国的条约,并不影响任何一方的主权。康氏强调:若稍有高下即“违天赋人权平等独立之义”[202],又将趋于尊男抑女之风。

为了防止重新回到旧式婚姻,康氏建议所有交好之约须设一时限,因而终身许配的合同可以宣称无效。[203](www.daowen.com)

康氏指出暂时婚约的进一步好处可使不相爱者不必勉强继续住在一起,因人性各异,即使是极为相爱之人,仍然不可能有相同的感觉、欲望和志向,若强使他们终身结合在一起,必然有害。而且,人是多变的,结合过久必会厌倦对方,自然想与更有才智、更加俊美、更具财富的新异性交往。如硬要继续婚约,双方都将不乐。在亚洲,男子可纳妾而女子必须守贞,终身婚约实给妻子们带来更多的不平与痛苦。

最根本的婚姻制度不容于大同之世。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婚姻有其地位。在据乱世中,父权家庭乃是社会结构的中坚,若无永久性的婚约,父子之间的关系便无法维持。但在大同之世,父权必须消除以臻普遍的自由和平等。父权家庭既失,以父为主的婚姻亦无存在的理由。康氏的建议实甚简明:

(一)婚姻限期,久者不许过一年,短者必满一月,欢好者许其续约。(二)立媒氏之官,凡男女合婚者,随所在地至媒氏官领收印凭,订约写券,于限期之内誓相欢好。[204]

此种建议与载于《周礼》中儒教婚姻观完全相背,康氏并不以为意。《礼记》有云:

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205]

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206]

然康氏不顾这些原则,道出他所认为可以作大同社会婚姻的真正基础:

男女之事,但以徇人情之欢好,非以正父子之宗传。[207]

因此,自宋以来所崇尚的女子贞节在康氏的思想中毫无重要性可言。在他看来,符合快乐的原则较好,让人们遵守自己的良心。离婚既无需要,通奸之罪也不存在。康氏立场激烈到极端,要知道他写此在世纪之初,早在陈独秀、胡适等提倡妇女解放和排除贞操之前,而康氏似更有过之。[208]

不过,康氏并非无视其主张的危险性,因此他在终结婚姻一章时有这样的警告:

从上所论,专为将来进化计,若今女学未成,人格未具,而妄引妇女独立之例以纵其背夫淫欲之情,是大乱之道也。夏葛冬裘,各有时宜,未至其时,不得谬援比例,作者不愿败乱风俗,不欲自任其咎也。[209]

婚姻废止之后,阻碍大同实施的传统父权家庭也就消失。因基本人伦如夫妇、父子、兄弟,当男女暂时交媾之时,便无以辨认。康氏建议由公家机构来替代家庭的角色,这些机构将解决人们自生至死的需求,要胜过近代任何福利国家所能做到的。在此无需详述康氏的计划[210],但可指出其中的一些特点。

康氏首先说出他的理论基础,他说:

人非人能为,人皆天所生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211]而公立政府者,人人所共设也,公立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212]

据此,有三种公家机构作三类服务:公养、公教、公恤。公养的机构包括照顾妊妇、婴儿以及小孩,公教机构从婴儿学堂到大学,公恤机构包括照顾老人、穷人、病残以及公众火葬场。因此,每人生命中的任何一个阶段从生到死,都由政府经由这些机构来安排,其结果将是:

父母之与子女,无鞠养顾复之劬,无教养靡费之事。且子女之与父母隔绝不多见……不相认,是不待出家[213]而自然无家。[214]

在此不能详述康氏所提出这些机构运作的法则和原理。有些法则很有趣,但最重要的是指引教育机构者。他对教育的想法显然受近代西方工业国家的影响。他强调知识专业的重要性,特别是大学:

大同之时,无一业不设专门,无一人不有专学,世愈文明,分业愈众,研求愈细,究办愈精……其门目之多,与时递增。[215]

此种加强专业正与传统中国的学问理想相反——“天下事”无所不知。同样重要的是,康氏以实验之学为重要,而反对空泛的书本知识。因此,研究农业要到田里工作,研究医术要到医院见习,研究法律要到法院实习。康氏认为教育不是“虚文高论”。[216]

此也远不似传统理:“坐而论道”。也许康氏不自觉地提倡近代西方的科技教育,而非自由人文教育。在此须一提的是,此一想法在三年后的《物质救国论》中以更强烈的字眼表达出来。

大同预期经济和社会的转变。康氏经济理想在实质上,不论生产和分配,都是共产式的。经济生活的各面都是国有或共有,农、工、商都为“公”有。在乌托邦之中,一切私有财产、土地与其他,都将消失。[217]

政府将设立适当机构来管理世界经济事务。

农业需有中央部门以及若干地方机构来计划、规范、管理各方面,诸如耕种、森林、渔业以及矿业。政府将全部控制,不容一点私人的选择和异同,一切从事农业之人,出身公众教育训练部门,组织起来,几如军管:

其耕耘、收获、牧养、渔取,皆有部勒程度,其每日作工皆有时限。……然作工之时,坐作进退几如军令矣。[218]

每一农场将是一自治的生产单位。农场的主管也是地方政府的首脑,领导与农场相关机构(诸如公养、公教、公恤)的主事者。地方事务将由农场成员公议。公家宿舍、食堂以及其他设施使私人住宅没有用处。[219]

康氏此一计划与共产中国的农村公社相像得毋庸评述。

“公工”与“公商”也照同样模式。每一工厂为自主生产单位,工厂主管亦为“地方”政府首脑,而所有工人都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220]

工人获得技术突破和荣誉将得奖金,新发明与逐步机械化将减少工作时间,每一工人终将一日仅作一或两小时之工。工人既全无家累与匮乏之虞(家庭与私有财产皆已废止),自由享用充足的共用文化和休闲设备,皆“极乐天中之仙人也”。供应和需求既由世界政府精确地控制,自无因劳力过剩而生产过量或失业等事。[221]

商业有如农工,将属公有、公办。中央商务部将指导分布世界各地的工厂制造一定数量的物品,以应一年中全人类所需,并将分配这些物品到批发商店。政府规定所有价格,商品将由快速便捷的自动化方式送到顾客手中。商店中的所有员工都属公务员。既无“谋利”之心,中间剥削自也取消,也无税收,商品价格自然十分低廉。[222]

康氏不认为有官府贪污的可能性。他辩称家庭既已消除,社会制度和人们心理既已完全改观,不仅弄假作弊的客观条件不存在,而且偷窃的欲念也不会发生。康氏因而作结道,取消家庭实为转变整个经济社会所必须。[223]

综上所述可知,康氏实在要彻底地规范人际关系和经济生活。但尚要另外一种转化,人类才能获得乌托邦的境界,那便是消除“种族”。康氏在涉及种族时,曾谓白人和黄人较棕人和黑人优秀。他指出达到种族平等的两个途径:一是让“天演”[224]完成其任务,终将淘汰“劣”种,或合各种为一种。“优胜劣败之理”将于千百年后消灭非洲的黑人[225],但较理想较人道的乃是经由种族统一以达到种族平等。

康氏的建议揭露他对生物知识的无知,他认为种族之异可经由四个方法消除,那是“迁地之法”“杂婚之法”“改食之法”和“沙汰之法”。第一步以大同公政府之力,迁移居住在赤道及其附近的黑人至较冷地区,如加拿大、波罗的海、黑海以及南美三四十度之间。第二步是鼓励杂婚,“凡有男子能与棕、黑人女子交,女子能与棕、黑人男子交者,予以仁人徽章”。康氏不赞同张伯伦(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等种族主义者所谓杂交将导致整个种族转劣,而深信不同种族的后代将遗传较淡的肤色。同时,改变劣种人的食物可加快同化,甚至几代之后可除其身中腥臭之气。最后,棕、黑人中有“性情太恶、形貌太恶或有疾者”,宜绝其传种,以免人种退化。[226]

康氏期待这四种方法会生奇效。他深信杂婚可令肤色变白,因此:

速则七百年,迟则千年,黑人亦可尽为白人矣。……故经大同后,行化千年,全地人种,颜色同一,状貌同一,长短同一,灵明同一,是谓人种大同。[227]

换言之,康氏要求种族平等并非视各种族平等,而是要转变“劣”种,以与“优”种无别。这倒像一位美国作者所建议的:中止歧视的最好办法是“将每一个黑人变成头等公民”,使他们不再像一个黑人。[228]

康氏同样要帮助黑人不再是黑人,以使每个黑人成为人类的头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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