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同书》中有关社会和政治制度(特别是帝制中国的制度)的议论,可知康氏确是他所属时代的一个严厉批判者。他“总诸苦之根源,皆因九界”。[123]
首先是“国界”。[124]
康氏确认由于自然的发展,以及主要是为了自保,人类自太古以来,都以各种群居的方式居住——如家庭、家族、部落和国家。这些制度虽有用而不可避免,并非尽善。它们所带来的不幸之一是造成群体间的冲突,其中最致命的,是随着目前所知人类最大组织群体——国家的建立而带来的征服战争。战争来自政治组织的本质,因国家和帝国乃用武力兼并小国而来。因此,国家一日存在,战争不会停止,不仅是地球上如此,在宇宙星河之间想亦如是。[125]
文明并不能阻止战争,只令战争更凶猛,更具破坏性。
古之争杀以刃,一人仅杀一人;今之争杀以火以毒,故师丹数十万人可一夕而全焚。呜呼噫嘻,痛哉,惨哉!国界之立也。[126]
康氏接着抨击社会阶层。社会等级损害人们平等之权,正如政治组织干涉人们生活之权一样。康氏坚称平等乃“公法”所主张的自然权利。
夫人类之生,皆本于天,同为兄弟,实为平等,岂可妄分流品,而有所轻重,有所摒斥哉?[127]
不平虽不似战争般毁灭人类生命,但其后果仍具毁灭性。康氏宣称:“人类之苦不平等者,莫若无端立级哉!”[128]
不幸的是,不平等的制度在世界上各时代各地区中蔓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于古代的埃及、巴比伦、希腊、中古欧洲、封建日本以及印度。印度的世袭阶级最为恶劣,中国与美国在进向社会平等先于其他各国。康氏对美国很赞扬:
美之人民至平等,既不立君主而为统领,自华盛顿立宪法,视世爵为叛逆,虽有大僧,而不得入衙署,干公事。林肯之放黑奴也,动兵流血,力战而争之,故美国之人,举国皆平民,至为平等,虽待黑人未平,亦升平世之先声矣,故至为治强富乐。[129]
而最高的赞美却意外地留给中国,更具体地说是留给孔子——康氏所制造的孔子。据康氏说,社会和政治的不平等,在孔子前和孔子之世勃兴,造成一种与封建日本和中古欧洲一样的情况,而较印度情形为佳,但孔子藉其学说一扫所有的不平等。
自孔子创平等之义,明一统以去封建,讥世卿以去世官,授田制以去奴隶,作《春秋》立宪法以限君权,不自尊其徒属而去大僧,于是中国之俗,阶级尽扫……无阶级之害。此真孔子非常之大功也,盖先欧洲二千年行之,中国之强盛过于印度,皆由于此。[130]
可惜中国未全依孔子学说。奴隶仍在,还有“蜑户”“乐户”等下等民众。这种弊害不在汉人之错,而是由于元朝蒙古人奴役被征服之民,满洲人又继蒙古人的传统,建立契役,遂使中国回到孔子之前的传统,违反了孔子学说中的“公法”。[131]
依康氏所见,种族歧视为人类痛苦的第三个渊源,但有些不一致的地方。他在宣扬“公法”时谴责社会不平等,即认为人人皆是兄弟,完全平等,但他不认为世界上各种族的智力和体力是平等的。他明确地认为白人和黄人比黑人和棕色人优秀:
于全世界中,银色之人种横绝地球,而金色之人种尤居多数,是黄白二物,拥有全世界。白种之强,固居优胜,而黄种之多而且智。[132]
康氏同样明确地认为黑棕二色民族无论智力和体力都较低劣。“棕色者,目光黯然,面色味然,神疲气荥,性懒心愚”,仅略胜黑人一筹,黑人乃最劣之种。[133]
康氏对黑人作了十分侮辱性的描述:
其黑人之形状也,铁面银牙,斜颔若猪,直视若牛,满胸长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134]
康氏继谓,他可以理解为何林肯不惜流血以解放黑奴后,美国人仍不以平等待之:
美国人言平等,而不肯举黑人入仕,不许黑人入客店,不许黑人坐头等车……实色不同也。[135]
康氏不谴责种族歧视,而想解释它,但他的解释无异证实它:
夫大同太平之世,人类平等,人类大同,此固公理也。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凡言平等者,必其物之才性、智识、形状、体格有可以平等者,乃可以平等行之。非然者,虽强以国律,迫以君势,率以公理,亦有不能行者焉。[136]
当然,康氏并不赞同种族的不平等,但下文将会提到,他的消除种界之法不仅仅是立法而已。
康氏对另两个苦难的来源——“形界”及“家界”的批评,则要求得更为严厉。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在他表达出来的那个时候,显然是最新奇且具有挑拨性的。他用极强烈的字眼来谴责对妇女的屈抑。以下是一段激昂慷慨的文字,他说:
天下不公不平之事,不过偏抑一二人,偏重一二人,则为之讼者助者纷纭矣。……若夫经历万数千年,鸠合全地万国无量数不可思议之人,同为人之形体,同为人之聪明,且人人皆有至亲至爱之人,而忍心害理,抑之、制之、愚之、闭之、囚之、击之,使不得自立,不得任公事,不得为仕官,不得为国民,不得预议会,甚且不得事学问,不得发言论,不得达名字,不得通交接……不得出室门,甚且斫束其腰,蒙盖其面,刖削其足,雕刻其身,遍屈无辜,遍刑无罪,斯尤无道之至甚者矣!而举大地古今数千年号称仁人义士,熟视坐睹,以为当然,无为之讼直者,无为之援救者,此天下最奇骇,不公不平之事,不可解之理矣![137]
康氏对女子不能自由择偶特为注意。他严厉抨击“父母之命”的婚姻及终生守寡,二者都是早已奠定的儒家道德规范。此种罪恶由于缺少“婚姻自由”,此一名词在晚清时最早出现,而为民国以及共产中国所习用。[138]
不能自由择偶经常导致婚姻的不合,而女子因其在家庭与社会中低下的地位,尤为不满婚姻的牺牲者。有时女子尚未出生已被婚配;一年轻女子被允嫁配一年轻男子仅仅因为男家有名有钱,而经常男子无论在身体和性格上都有严重的缺陷,并不值得婚嫁,或者在气质上也难与妻子匹配。康氏举这些自己有亲身经验的例子,来强调历来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恶果。[139]
这一切都不合理性和正义。康氏宣称:
人人有天授之体,即人人有天授自由之权。……禁人者,谓之夺人权,背天理矣。[140]
男女有性别之异,但并不准许压制较弱的一性。事实上康氏指出两性之异并不一定强者属于男性。就心智来说,就有许多愚笨的男人及聪明的女人。当然女人中没有学术上杰出者如扬雄、张衡、哥白尼和牛顿。但无可否认的,若女人有同等机会,未尝不能有如此贡献。[141]
康氏认为女子对文明的贡献虽有所不同,却与男子的贡献一样重要。[142]
因此,不予女子平等,犯了双重不公平:既犯了人类平等的原则,又忽略了女子在文明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康氏追溯男女不平的渊源至男人以体力决胜的时代。后来由于社会制度和价值的发展,压制女子变本加厉成为积习,女子也就失去独立人格之权,表面上是男人的“匹配”,事实上是奴仆。结果丈夫犹如君王,“三纲”的巨权也随之建立。[143]
康氏要宋代理学家负压制中国女子之责。那种规范,尤其要求女子守贞,虽给男人带来喜悦,却是造成女子难言的苦痛。康氏说:
宋儒好为高义,求加于圣人之上,致使亿万京陔寡妇,穷巷惨凄,寒饿交迫,幽怨弥天,而以为美俗![144]
值得注意的是,康氏对女子境遇之见解开了1920年代许多作者的先声,他们特别大声谴责传统道德价值以及女子贞操。[145]
说康氏首先发动了一种潮流,继续于民国时代,积成于共产中国,并非没有道理。[146]
不过,康氏最惊人之见在于全书最长的第六部,论及家庭此一社会制度的罪恶。他首先探讨家庭的渊源和基础。他深信在生民之初,并无家庭,因那时男女杂交,犹如狐狗,儿童只知母,而不知父,没有后日父权家庭的痕迹。到后来由于一些男子对他们的伴侣特别喜爱,乃用强力占有,而渐有婚姻制度。夫妻关系建立之后,才有父子关系,以至于家庭和家族制度的出现。[147](www.daowen.com)
家庭和家族在据乱世尚有用处。高度发达的家庭制度和明确的家庭伦理颇有功于过去的中国。康氏承认,家庭制度存在一日,孝道乃是子女对父母爱心的最好回报。康氏斥责欧美人“忘父母之恩”。基督教之所以不及儒教,即由于前者崇拜神而“轻父母”。康氏宣称:“吾从孔子也。”[148]
然不幸的是,中国的孝道讲得多,行得少。私心和经济情况使大多数人无法回报他们的父母。在心理上也爱护小孩要比博父母欢心为易。小孩的可爱很少人能拒绝,而很多人不能容忍父母与自己的“意见迥多不同”。因此,此一儒教大德目仍然是“空言”。[149]
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的严重缺憾亦因而损害到家庭制度。缺憾在中国虽显较西方为少,但无家无之。
子女既难以对父母显爱心,家庭中其他成员血缘较疏,则更难相爱。传统强制大家住在一起,亲戚们乃经常因忌妒、厌恶、意志薄弱或利害冲突,造成人际争斗,很可能导致吵架、打架、谋杀或自杀。在康氏眼中,中国家庭生活是一悲凄的情景。
盖囯有太平之时,而家无太平之日。……名为兄弟娣姒而过于敌国,名为妇姑叔嫂,而怨于路人。……其富贵愈甚者,其不友孝愈甚;其礼法愈严者,其困苦愈深。[150]
大多数的家庭并不因纷争而破裂,至少暂时维持表面的和谐,但是没有一个家庭可永久遮掩真相。康氏说他30年在乡居住期间,婆媳争吵,妯娌诟啐不绝于耳,他并亲见兄弟间的打斗,对这些人而言,“先圣格言,徒虚语耳”。[151]
他作结道:家庭使大家永远住在一起,只会带来无尽的痛苦。
家庭此一社会组织尚有更可拒斥之处:其继续存在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阻碍,也是人类进步的阻碍,因其为自私的温床,罪恶之源,以及养成依赖性与永久的不平等。因此,家庭在太平世中实无置足的余地。[152]
故康氏斥之甚坚。
这种说法显然有其重要性。他在痛斥家庭之余,事实上已毁灭了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石,以及儒教道德系统的中坚。他虽明确表示要“从孔子”,也不能易此事实。当然,康氏知道此一立场的极端反传统性,所以他坚拒印行书中类似此种令人震惊的建议。
前已述及,康氏在1880年代已具有对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夫妇之间关系不同凡俗的看法。[153]
但他并未持此见不变,在1890年代完成的一本讨论今文经的书中,他对传统中国价值坚信不疑,特别是孝道和友爱,认为孔子之教与“天理”相合。他强调“三纲可求于天”。[154]
值得注意的是,康氏在他一生中绝大部分时间尊行传统家庭的价值,他对袓父和父母尽孝,对他的兄弟和子女尽爱护之责。[155]
这一切与他在《大同书》中所写的极不一样。
什么是导致康有为对家庭的态度转变,以至于向中国素来尊重的道德传统作最严厉的批判?我在别处已经提到,一些不同的因素的结合导致此一转变。[156]
此外,他在海外长久旅行所见欧美社会,益信所有的社会制度,包括他敬慕的国家在内,都有严重缺憾,因此,必须要有一与中国和西方都不同的社会秩序,人类才有快乐。于是,康氏成为第一个不妥协的反对传统价值观念者。[157]
康氏认为私有财产是另一阻碍人类快乐的错误制度。私有财产与家庭一样都能制造纷争。值得一提的是,康氏抨击家庭主要基于他对中国情况的观察,而反对私有财产大都来自他所知的西方工业社会情况。康氏显然关切近代工业技术社会所产生的道德问题,尚无解决之道。他说:
人生之所赖,农出之,工作之,商运之。……至于近世……凡农、工、商皆有学校。农耕皆用机器化料,若工事之精,制造之奇,气球登天,铁轨缩地,无线之电渡海,比之中古有若新世界矣。商运之大,轮舶纷驰,物品交通,遍于五洲。……文明日进,诚过畴昔,然新业虽环玮,不过世界之外观,于民生独人之困苦,公德之缺乏,未能略有补救也。[158]
康氏道出主题之后,继续展示私人企业在农、工、商中的缺点。他的讨论虽未尽合逻辑,但他很清楚地表达他的思想。他追究在农业上的不均和困难,都因“许人买卖田产”。除了“新开辟”的美国之外,其他国家都无足够的耕地。这种情况在中国已很严重,其他“亚洲各旧国”更加严重。一些解决的方案曾经提出。在中国,孔子曾“创井田之法”以求达成“均无贫”的原则。[159]
但这种“方格”式的土地分配,仅能行之于初开发的国家。王莽一意妄行平均,结果搞得奇糟。[160]
在西方,“英人傅氏”曾建议一种大“井田”制以调民生,但此为另一立意虽好而不切实际的设想。[161]
这一切改革的方法都无效,因其未能触及罪恶之源。
盖许人民买卖私产,既各有私产,则贫富不齐,终无由均。[162]
康氏提到傅立叶(Fourier),足证他在日本小住时已接触到社会主义思想。[163]
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康氏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必然是模糊的、片断的。说他已理解或已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思想,自然是没有根据的。[164]
但是他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的掌握虽然不足,仍可说是最早认识到此种思想并形诸文字之一人,比中国搞革命者倡导早期的社会思想还要早若干年。[165]
康氏于诊断资本工业制度病症时,尤倾向于社会主义思想,他曾写道:
若夫工业之争,近世尤剧。盖以机器既创,尽夺小工。……而能作大厂之机器者,必具大资本家而后能为之。故今者一大制造厂、一大铁道轮船厂、一大商厂乃至一大农家,皆大资本家主之,一厂一场,小工千万仰之而食,而资本家复得操纵轻重小工之口食而控制之或抑勒之,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矣。[166]
犹有进者,康氏预测几十年之后,由于资本主义工业的继续发展,贫富益为不均,整个人类将遭遇到无可估计的灾祸。即在眼前,祸端已见:
近年工人联党之争,挟制业主,腾耀于欧美,今不过萌蘖耳。又工党之结联,后此必愈甚,恐或酿铁血之祸。……从此百年,全地注目者必在于此。故近者人权之说益昌,均产之说益盛,乃为后此第一大论题也。[167]
此几若预言,虽时效有误。他在撰写上文时尚不知马克思主义的第一波即将冲击到中国的知识界,且将于五十年内主宰整个国家。
康氏在讨论商业时,改变了他的看法。他关怀的并非经济的不平等,而是自由竞争的阻碍。商人为了发财,不可避免会有不合伦理的作法:如以贱货售高价以欺大众,或悍然破坏同业竞争者等等。这一切都显示道德的败坏。康氏将竞争精神归罪于达尔文主义,他谴责道:
近自天演之说鸣,竞争之义视为至理,故国与国陈兵相视,以吞灭为固然。……以才智由竞争而后进,器艺由竞争而后精,以为优胜劣败乃天则之自然,而生计商业之中尤以竞争为大义,此一端之洗耳,岂徒坏人心术,又复倾人身家。[168]
康氏继谓,竞争对社会影响之坏,工商都一样。无论哪一种竞争都导致不均。[169]
康氏更提出反对自由或私有企业的理由,大都是经济性的。私有农夫不能预计产品的市场,不知种多少,种哪些农作物,他经常会遭遇到产量不够或过剩的问题。而私营制造业者也有许多问题,诸如消费者需求的波动、劳力供应、费用以及成品的质量等。他无力解决这些问题,以至浪费物力人才。私营商业也有同样困难,不但害到自己的利益,也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70]
康氏虽然欣赏社会主义,似对资本主义制度有相当的了解。
以上结束了康氏对某些社会制度的批评。他于20世纪之初提出如此看法,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思想的革命性。梁启超比之“火山”“地震”,并非虚言。值得指出的是,康氏所批评的,都是中国和西方具代表性的。假如他拒斥专制国家以及男人中心的家庭(在儒家道德中所谓的“三纲”)是针对传统中国,那么他谴责种族歧视和资产不均乃是针对近代西方。康氏思想的普及性格于此可见。但在此他不求普及真理,仅指出制度缺陷的普及事故。这些在中国以及西方文明中的不良因素必须排除。换言之,他要求灭华灭洋以彻底改造人类的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建造大同社会——世界化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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