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社会思想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关注实际事务,在晚清时冀图挽救帝国危亡,在民国时抨击风雨飘摇的政局。另一个是神驰于理论与想象的领域,超脱现实。康氏常来往于两层次之间,有时同时立足于两层次。他可说是扮演了双重角色:实际的改革家与向往乌托邦的思想家。
有人说康氏自谓其学30岁时已成,不求再变。[1]
此说与事实不合,康氏一生中不止一次转变[2],但就其社会思想而言,则非无据。综观其著作,凡涉及人和社会的基本信念,见诸于1880年代的,历久不变。[3]
惟当亲身经历证实不可行时,仍适应时势,突出可行者,搁置不可行者。是以,他来往于不同的思想层次。他的思想也因而有不同的阶段。但一阶段与另阶段之间并不是真正的思想发展,而是不同思想层次的转换。
有几个阶段显而易见。在1878~1884年之间,经过研读儒家经典、佛典、中国制度、西书之后,得以独立思考,奠定了他的社会思想初基[4]。他在两部未刊稿——《实理公法》和《康子内外篇》[5]——中,提出了他的思想纲要。于此处女作中,他特别关怀道德价值与社会关系。在此时他并不注意实际事务,而注意他所信仰的“真理”和“原则”。他尚未能建立乌托邦之说,但他的乌托邦理论的最早基石于此奠立。
到1888年,他开始要求政府注意变法,遂暂时中止空洞理论的追求。[6]
自此之后直到戊戌之秋,他日益卷入变法运动,至“百日维新”达到高潮。在这段时间内,他当然还有其他的活动,如为一小群年轻学生讲课,以及重新评价儒学。[7]
但在追求普遍真理上,至少是暂时停顿下来。
变法失败之后,他流亡外国乃得机以重续1888年中断的思想路线。至1902年,他完成了乌托邦理论著作——即《大同书》。[8](www.daowen.com)
有鉴于书中某些思想的深远影响,他暂不印行,直到1913年才在《不忍》杂志上刊载前三部。[9]
他在1919年重刊此三部,并另写一短序和三首诗,可见他一直认为他的大同理想是有价值的。[10]
同时,他有另一个方向。1903年的《官制议》显示他对实际事务感兴趣的第二阶段。[11]
他撰述了一系列论述中国当前问题(1903~1922)的文章,其中可述者有《物质救国论》(1905),“中国颠危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1913),“中国还魂论”(1913)。[12]
康氏此时从乌托邦的高峰走下来,回到与19世纪末冯桂芬、王先谦、张之洞等人一样的立场[13],即中国的未来有赖于西式的工业化,以及固有精神文明的保存。
戊戌以后的政局对康有为打击甚大,他的救国努力一再遭到挫折,终感心灰意冷。他乃逐渐漠视迷惘的世界,而转向超脱的领域,甚至超越“大同”。至此,他不再是一社会思想家或乌托邦思想家,而扮演了“无邦”(outopia)[14]
的先知角色。无邦乃是一“无何国”,其中完全没有道德价值和人际关系的牵挂。假如康氏晚年的《诸天讲》(撰于1926)[15]可说是乌托邦之书,则照曼亩福(Lewis Mumford)的说法,那是“逃避的乌托邦”(utopia of escape),而不是“重建的乌托邦”(utopia of reconstruction)。[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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