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结果

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结果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月17日——复辟失败后五日,他在美国使馆中避难后九日,民国政府下令通缉康氏。例如,他在“中国善后议”中,明言清帝复辟、虚君共和乃是中国政治的唯一出路。康氏为即将复辟的清帝草拟了一些诏书,但无一被采用。康氏在无据的乐观中认为,经与地方军事领袖协商一年之后,另一次复辟的时机已经成熟。溥仪于前一年被逐出紫禁城,可能终于使他相信复辟已成为他的另一不成功的使命。

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结果

民国六年(1917)的复辟乃是由清帝逊位以来,一直酝酿着的帝制运动累积而成。[209]

康氏自称到民国二年之春,始参与复辟。[210]

而民国六年,他则积极参加了张勋军事政变。[211]

袁世凯的帝制给予复辟运动新的冲力。[212]

康氏以袁氏之举为共和在中国已无望的明证,虽然他同时以为袁氏所开的药方更糟。他与梁启超等共同倒袁[213],不过康、梁的目的有异。康氏除洪宪帝制,要为清帝复辟和虚君开路,而梁氏仅在恢复民国,并明白反对康氏之企图。[214]

在此无须赘述民六复辟事件之经过。[215]

所可一述者,康氏虽非决定性的参与者,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6月之前,他屡次写信给张勋,促其必须以武力取京师[216]

6月27日,复辟前四天,他与另外三人到达北京。7月17日——复辟失败后五日,他在美国使馆中避难后九日,民国政府下令通缉康氏。[217]

《中国新闻》(The China Press)在1927年报道康氏逝世有谓,康氏“倾向帝制”从未“确切证实”。[218]

所谓“倾向帝制”若指专制,则康氏的罪名实无可加。但若指“虚君”,则可确指康氏图谋取消1912年建立的民国。康氏自己不止一次承认此点。例如,他在“中国善后议”(作于民国五年)中,明言清帝复辟、虚君共和乃是中国政治的唯一出路。晚至1925年,他仍执着此议,仅略有不同而已。至此他辩说,以退位之清帝为虚君,不与任何权力,不足以称作“复辟”。[219]

吾人实不能无视他积极卷入民六复辟之事实。

就因康氏并无真正保皇企图,以虚君代绝对王权,以至使他的建议不为张勋以及其他复辟领袖所重视。康氏为即将复辟的清帝草拟了一些诏书,但无一被采用。[220]

康氏于失败后曾言,假如采用他的建议,复辟将可成功。只因包括张勋在内的“无知莽夫”,毫无西方宪政知识,不谙世务,力主恢复清廷的绝对王政,以至招祸。[221]

吾人不能不回想到,最初鼓励张勋者乃康氏本人,并与“无知莽夫”协商,幻想利用“北军”,依靠“义勇冠时,乃心皇室”的张上将来达成任务。[222]

结果,张氏及其他诸人对康氏而言,毫无用处,他也对他们无用。[223]

更有进者,在当时的情况下,将退位的清帝复辟作为虚君,即使得到“莽夫”的全心支持,也是无法成功的。

康氏说张勋以及其他忠清人士不知国外事务,是正确的。他本人对西方历史的知识,相当丰富。在1917年,他曾多次提到,虽然英国在1647年处死查理一世后成为共和国,但1660年查理二世复位后即变成君主立宪。因此,康氏说“欧人号英为共和国”。[224]

他认为西方各国的历史,并没有认为一旦成为共和国就不能改为君主立宪。[225]

此种“改回”并不是政治的退步,而是在某种情况下为走向进步所必须。查理二世的复位就是很好的例证。[226]

康氏认为反对君主立宪之论乃源于无知与偏见,他驳斥道:

辛亥革命之前,举国不知有共和之事,及辛亥革命之后,举国不容人议共和之非……仆诚不忍,著《共和平议》一书大发明之。富冀国民必有大明政体之一日,则国体变,然后国治可期。[227]

康氏的知识再丰富,实际上仍无以展其所长。民六复辟甚至在未举事前即已注定其必败。康氏所仰仗的军阀们对君宪既无知亦乏同情,康氏所期望的17世纪英国史事,无以在20世纪初的中国重演。张勋即非乔治·孟克(George Monck)。而英国虽排除清教徒革命的政治结果,以倾向王政[228],却已有几百年的议会政治传统(此仅重要因素之一),来促使国家的政治制度走向康氏所钦羡而想施之中国的民主形式。17世纪英国所有的民主潜能,中国都未具备。在上引康氏论说中,他希望能使国民明政体而变国体。简言之,政治觉悟须先于政治改革。若然,则可试问:民六之举岂不是躁进,实际上违反了他本人政治渐进的主张?助成复辟,即使他的基本主张仍然可嘉,岂不是采用了错误的策略?不知清廷立宪的最后机会已于辛亥之前丧失,他岂不是犯了认不清历史环境的错误?

平心而论,康氏迅即理解到自己的错误,而决心恢复其1912~1913年间即已尝试的和平改革的努力,不再对未成熟的共和主义多作抨击。在北京美国使馆避难时所撰之《共和平议》,为此一论点最重要的著作。[229](www.daowen.com)

此文所言者,大都是发挥从前的议论,当然也有些由于局势发展而得到的新意见。例如,他强调俄国革命必将引发该国的灾难,而共产主义虽在思想上有崇高的一面,但在理想来到之前不宜试用。[230]

为使他的读者知道他并不反对民主,他重印了《大同书》中说明人类最后将进入全世界民主的部分。[231]

他相信使共和行得通的一个办法是召开全国会议讨论立宪政府。此乃答复在1922年直奉战争后当选总统的曹锟所提问题的要旨。康氏说,不论何种政体,无论王政与共和,宪法断不可少。全国会议乃是给民国新生的唯一途径。若循民元以来的毁灭性的覆辙,将是令人悲痛的错误。[232]

换言之,他建议以民权来救民国。

他再次命定失望。时局仍然无望如昔。他再次想中止共和,于1923年着手发动另一次复辟。[233]

在致庄士敦(Reginald F.Johnston)的信中[234],他要求转告废帝他行动的结果。康氏在无据的乐观中认为,经与地方军事领袖协商一年之后,另一次复辟的时机已经成熟。陕西、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以及贵州诸省,据他说都已同意行动。[235]

很显然的,他以没有约束的允诺作为信誓。总之毫无结果。[236]

从他努力灌输废帝溥仪君宪的理论和运作,可以看出康氏对此事的认真。[237]

1923年可说是康氏要把民国变成“虚君共和”的最后努力。此后直到1927年康氏逝世。他多半从事非政治性的活动,包括在国内各地旅行、谈论真正的孔教,以及演讲“天游”哲学[238]

他并非已经否定了他久持的主张——以清帝为虚君乃民国危局的唯一出路。晚至1925年他仍然坚持此乃“最佳的方案”。[239]

但对他而言,此已成纯粹的理论问题。溥仪于前一年被逐出紫禁城,可能终于使他相信复辟已成为他的另一不成功的使命。

由上述可得一结论,即康有为乃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改革派,他相信中国政治的终站——民主,只能于逐渐演进中达到。因此,他坚决反对以革命为政治转变的方法,但并不全盘反对共和。共和之不可行乃因无充分的准备。

一位中国历史学者近谓,康氏于辛亥革命后继续提倡君宪,乃是依恋旧时的妄想而无视进步。[240]

此似是由于不了解康氏的立场而导致的浮浅论断。就康氏未能使中国经由逐步进步而达成政治近代化而言,就他误认为在当时可行而政治上所需者而言,他确有妄想。仅就此而论,这位历史学者是对的。但若说康氏因取渐进改革而不取突进革命,就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保守主义者,则毫不正确。再者,我们不应忽视,尽管他对未成熟的共和表示疑虑不安,他曾诚恳地想帮助民国成功——“妄想”可以助其成功!

并非康氏一人助之无效,即使是全心主张共和的梁启超与孙中山也弄不出结果。民国一成立,梁氏即毫无保留地赞助。他积极的组织政党,且于1913年认真充任司法总长。当袁世凯于民四着手帝制,梁氏冒生命危险维护民国。他坚决反对民六复辟。当袁氏覆败后,他再次充任内阁职务——财政总长。不过,他终于失望,完全地憎恶,而退出政坛,从事教育与学术工作。[241]

他献身民国政治并没有比康有为“依恋旧时妄想”产生更积极的结果。

同样的,孙氏最初对共和的热望也被后来的事实所沮丧。1917年他兴护法之师以抗北方军阀。1924年他兴师北伐,最后终于有国民革命军的胜利[242],此实为十二年前他所参与建立的多难共和的结束。中国的第二共和始于1928年南京政府的建立。民国政府重新肯定他的训政之说,以为国民行宪的准备。[243]

共和立宪于1932年再度提出[244],但逆境如共产党的威胁和日本人的侵略致使长期未能施行。最后,国民大会于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元旦颁布。[245]

但时已不我予,毛泽东不久就在中国大陆试行他的“新民主”,而台湾则成为基于孙氏《三民主义》而建立的民主共和国的基地。[246]

1947年的宪法对在大陆的中国人而言,是否为另一引人的希望呢?

目前,还很少有人能给予肯定的答案。不过有一自明的结论,民主不可能随叫随到,即使最有决心的改革派与革命派也难立致。如历史可提供线索,建立民主的捷径,除了良好的环境与领袖外,要有许多像1775年在美国殖民地争取自治的、普利斯顿队长(Captain Preston)一样的农民,虽然他们从未听到哈林顿、薛地尼、洛克等人所倡导的“自由的真谛”。[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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