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爆发与民国的成立,呈现了一个全新的局面。康氏继续追求一有节制的民主,但因环境已经改变,他觉得有调整战略的必要。
在辛亥年末,他作了阻止共和的最后努力。他致函黎元洪及其他革命领袖,要他们把他的主张转达各省的领导者。[190]
他首先承认革命的迅速成功,清朝统治结束,可谓“天与人助”之举。他接着警告采用从未在中国试行过的共和政府总统制的危险。他指出拉丁美洲一些国家试行此一制度而造成的混乱局面。他说民主在美国行得不错,仅是因为特殊环境所致。美洲殖民者早自英国带来民主传统。再者,当美国革命时,人口很少。而中国既无民主传统,又有庞大人口,不可能成功地实施共和政府。
他本人虽认可“民治”政府的原则。但未成熟而应用之,将是绝大的错误。当务之急是给中国一个基本上是民主的政府。法国与美国式的“总统共和”与英国式的“君主共和”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二者皆在取代绝对专制。像中国之习于专制而缺少民主经验,“君主共和”有“总统共和”所无的好处。前者的虚君可置身于政治竞争之外,可作为国家团结与安定的象征。君主统而不治,固无须具有杰出的个人才能。如此说不误,则清之废帝与衍圣公(孔子之后裔)都可胜任此位。
康氏于同时所作的二文中详论其“虚君共和”的观念,一篇是“救亡论”,另一篇是“共和政体论”。[191](www.daowen.com)
在论述共和政体理论之余(他道及雅典的贵族制和罗马的三头马车制)他作结道,每一历史上及现存的制度都有缺点,而英国的“君主共和”则较少弊端。“总统共和”既为较劣之民主政府形式,冒政治斗争与混乱之险而在中国试行,实在是得不偿失。[192]
紧接着几年,康氏继续在他的论著中申述此一见解,如“中国善后议”(1916)[193]、“与徐(世昌)太傅书”(1917)[194]及“告国人书”(1925)[195],他坚决认为“虚君共和”乃解决中国政治困局之唯一办法。
然须指出,康氏虽一直反对所谓不成熟的共和主义,他对那一种民主政府形式适合中国的看法有修正。如他在1917年自谓:“仆戊戌以来,主持君主立宪;自辛亥以来,主持虚君共和。”[196]
两种制度的主要不同是,君宪乃君主虽受制于宪法仍有实权,而虚君则无任何权力。因此,有一些学者认为康氏的思想是在进步的。[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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