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康氏君主立宪研究成果: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的希望与破灭

康氏君主立宪研究成果: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的希望与破灭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氏君主立宪的希望,到辛亥年完全破灭。简言之,此乃君主立宪的缘起。[101]中国人民,不论士绅和农民,都未有民主准备的事实,支持了康氏用现存君主权威并争取士人赞助来推动宪政起步的论点。检视他的著作可知,他的主要关注是经变法以救中国。再者,吾人须知,在康氏政治转变的大计划中,即使君主立宪制本身,最终将归结于“民治”。换言之,康氏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单纯忠君或主张君治之人。

康氏君主立宪研究成果: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的希望与破灭

康氏君主立宪的希望,到辛亥(1911)年完全破灭。实在说来,至此他为中国政治转化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但失败并不一定没有历史意义。不管如何,康氏的努力值得作一些不以现实标准来衡量的深入探讨。

就当时政治生活的事实而论,康氏为中国所设计的道路并非无理。中国专制政体之过时,除了顽固保守派与完全无知者外,都会承认。像康有为这样的人,在努力探求西方成功的秘密之后,自会得到一种结论,即民主乃唯一可以替代的政体。同时他得到另一种合理的结论:中国人民在专制统治下几千年,既无能力也无欲望取得政权。因此,在他们有资格运用权力之前,给予他们政权是愚蠢的。最安全的方法是尽量利用现存的设施作大转变的准备。简言之,此乃君主立宪的缘起。

说中国人民政治准备不足绝非夸大其词。康氏忠实门人麦孟华在1898年夏天,在京师内外传闻民权之说,有这样的观感:

中国之民未能自事其事,即不能自有其权,未能事事而畀以权,则权不在秀民,而在莠民。[88]

臣民对1898年8月2日求言上谕[89](改革派宣传家所倡议,认为可鼓舞臣民关切公众事务的举措)[90]的立即反应,为麦氏的疑虑提供了一些事实的佐证。来自各方的奏折如雪片飞至朝廷。每日至少有成打的奏折送到皇帝手中,而他根本无暇竟阅。[91]

有许多奏折不论内容或形式简直无关痛痒,甚或荒唐。只有少数真正提出相关的建议。[92]

其中最荒谬的论调想是出自反对变法者之手,他们大肆抨击尊重民意之论。此种事情发生已足见中国人民在戊戌之时对运用民权的准备还差得太远。康氏及其党徒并不太悲观,因为他们觉得开明的君主乃是发动中国民主转变的最重要的动因。[93]

为免于太过强调明显的论点,笔者拟列举若干当时未参与变法者的观察。一位政府官员评论《时务报》(1898年6月11日)的编者主张开议会乃是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时,指出议会在西方行得通,除了有良好教育的士人,尚有一富裕而有才智并了解什么对国家有利的绅民阶级,此种士人与富绅阶级在中国还没出现:

中囯之绅,多科目、捐纳、门荫出身,好发大言空议,贫而嗜利之人,即富绅亦多贪黩成性,视囯家利害,不若一身一家之切……故知民权议院之说,乃大谬之论也。[94]

如此评价中国传统士人的质地似乎过于悲观。[95]

但所说中国没有一个使西方民主政治成功运作的富裕而具才智的中产阶级却是很有根据的。不止一位作者指出,缺少此一阶级乃是限制中国(即使辛亥革命以后)发展民主政府的因素。[96]

一位在1914年亲历北京近郊地方议会的县长,他的议论值得一引:

每一区都有地方议会……和地方市政会议……按照成规,议会成员皆须是正派士绅出身。不过,事实上,议员经常由贿赂和威迫而得其位。他们系地方人民,然非真正之代表。如地方官诚实……此辈议员全力攻讦,大加阻挠。如地方官一如彼辈贪枉,立即结党营私,有步骤地压榨百姓。[97]

一般老百姓也未能走上民主之途。乡村重建运动的领导人梁漱溟,也是一个道地的改革派[98],在1930年代早期曾说,如仅给予投票权而不先加以训练,北方的老百姓将投票反对禁止缠足。[99]

当时任教清华大学的蒋廷黻在1935年也说:假如人民不愿参与政府宪法不能给予他们任何政治权力。[100]

留美社会学家杨庆堃(C.K.Yang)在1940年代后期发现,大多数的农民,包括住在南京附近者,对政治事务仍然漠不关心。[101]

中国人民,不论士绅和农民,都未有民主准备的事实,支持了康氏用现存君主权威并争取士人赞助来推动宪政起步的论点。

康氏之坚持渐进主义使他成为革命和共和的坚决反对者。他反对激烈政治改革的一些议论,可在此略微一述。他的论点有时根据理论,即政治改革必须与当时的历史环境相应。他经常援用公羊三世说——每一世都有其特定的政府形式。[102]

由于中国是要由“据乱世”转向“升平世”,因而必须以君主立宪来取代君主专制。民主只适合“太平世”,虽然美好,一时之间,中国尚不能达到。他在1900年说:(www.daowen.com)

伸民权平等自由之风,协乎公理,顺乎人心……将来全世界推行之,乃必然之事也……须有所待,乃可为也……中国果服革命之药,则死矣。[103]

康氏拒绝动摇其所持渐进立场。即当1902年,他的一些门人因对清廷失望,且受到革命派不流血事无成的刺激[104],向他建议走华盛顿之路,乃是拯救中国的唯一途径时[105],他也无动于衷。事实上,当革命浪潮高涨之时,康氏更力谋加以遏阻,并发表了一系列反革命的文字,其中“救亡论”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106]

在这些文字中,他指出革命若进行到底,将给中国带来绝大的灾祸。他重弹旧调认为共和不适合中国情况。他辩称(并无说服力)汉人与满人同出一源,因此民族主义并不足以构成革命的理由。他强调最重要的还是基本的民主原则,即国家乃一联邦,为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如政府形式和种族之异,而相争战,致使国家残破,实在是愚不可及的。最后,他力言君主立宪如何美好而提出虚君共和的论调。为了怀柔坚持反满人士,他提出以孔子的后裔为虚君,而不握实权。康氏此一安排的理由是,中国需要一个政治统一和稳固的象征,不必像其他共和国为选元首而发生争斗。[107]

此一建议显示康氏愿意放弃清室,也表达了他的基本立场。在戊戌变法的时代,他曾被指为保中国不保大清。[108]

此一怀疑并非完全无据。检视他的著作可知,他的主要关注是经变法以救中国。他保清是为了变法之需。他并不反对因保中国也保了清廷。但是,假如保清成了现代化的阻碍——即不可能和平而有序地由专制转变到君宪,他是情愿不保清的。再者,吾人须知,在康氏政治转变的大计划中,即使君主立宪制本身,最终将归结于“民治”。换言之,康氏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单纯忠君或主张君治之人。

康氏在辛亥革命前若干年,做了另一件希望阻止革命之事。在1905年(即同盟会在东京成立的那一年),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并宣称将在翌年立宪。康氏为新成立的中华宪政会[109]

海外会员上书,请求清廷立即立宪。他收回前不久所持的中国人民尚不能参政的说法,而申说中国人民已准备好参政。他说宪政在明诏已许行之矣。所以迟迟者,或疑于民智未开,资格未至耳。夫以中国之大,四万万人之众,学校之盛,当讲求新学之殷,通于中外之彦,殆不可数计,而谓区区数百议员,竟无此资格之人才,此不独厚诬中国,自贬人才……诸臣多未游历各国,未遍阅行省郡县边徼,以亲贵清流之故,多不解民俗,农、工、商、矿之百业……夫以中国之奇大,危险之极势,而付之寥寥数聋昧者之手……其事可谓出奇。何乃于以全国才人公谋国政,而独责以才不足与……故商民等以为真欲救国,必先立宪,真欲立宪,必先开国会,欲定宪法之宜否,与其派一二不通语文之大臣,游历考察,不如全国会之民献千数百英彦之才,而公定之。[110]

说中国老百姓在1898年无能力有议会政府,到1907年忽说具有此一能力,当然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康氏此一突然改变是可以解释的。他此时要力促清廷从速立宪以袪革命浪潮。一个具有信念的人似也不能免于用宣传来推进他追求的目标。无论如何,他所说中国不能再付诸寥寥聋昧者之手,却是十分中肯的。

民国成立后的可悲局势证实了康氏对于未成熟政治改革的诸多忧虑。他立即回到他早期的看法,而且更加强调。例如,他在1913年说[111],共和并未给予百姓自由与平等,只因他们还不配享有民主。唯有当每一个国民行止如士君子,才配享有民主。另一方面,当不配享有民主的民众流为暴民时,则:

所谓民权者,徒资暴民之横暴恣睢,堕实桀颉而已。所谓平等者,纪纲扫尽,礼法荡弃而已。所谓自由者,纵欲败道,荡廉扫耻,灭尽天理,以穷人欲而已。

此言似对共和之愤怒谴责多,而冷静分析其问题少。然而却反映了康氏的信念,即强加而不成熟的改变必会造成灾难。[112]

我们再继续讨论康氏反对革命的活动:为强调其君主立宪,康氏认为推翻满清是错误的,因为如此一来便剥夺了中国从专制顺利进入初步民主的机会,除了在其“求亡论”第十篇中所说,他更谓夷夏的唯一区别是文化,而非种族。满洲人尊重并维护中国传统,并未夷化中国,因此不能视之为异族。革命派所倡导的满汉之争,必将使中国遭不尊重中国文化的西方人征服。这样中国便真正会亡掉。[113]

清朝末年,康氏也同样想说服满洲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应消除满汉之别。他说满洲皇帝应效北魏孝文帝拓跋宏,采用汉名。[114]

康氏并建议皇上在外交文书中将清国改为中华。如能忘怀种族之异而共同袪除专制重担,对满汉双方都有利。[115]

在君主立宪体制下(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步),占大多数的汉人便没有理由要排除或消灭满人。[116]

简言之,也就是没有民族革命的必要。

我希望此一对康氏君主立宪主张的散漫陈述,能厘清戊戌变法政治方面的真正目标。他对近代化的渐进主张,以及他反对用革命方式立即取得民主,不应埋没他坚持君主立宪仅仅是彻底民主的第一步的事实。换言之,君主立宪并不是民主以外的一个选择,而是中国的第一个民主设施。康本人在1911年说,建议采用宪法无乃建议一大革命,此一革命将结束君主拥有国家的体制。[117]

我认为这是戊戌变法最重要的政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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