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康氏深赖光绪之力以行变法。换言之,他借寡头制度中最具决定性者来推行中国的民主化。梁启超在1901年对康氏的立场,作了这样的解释:
中国创民权者以先生为首(知之者多,而创之者殆首先生)。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以为中国积数千年之习惯,且民智未开,骤予以权,固自不易,况以君权积久,如许之势力,苟得贤君相,因而用之……故先生之议,谓当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51]
以君主之法来实行政治的现代化,此一构想不单单来自中国历史,可能亦来自英、俄、日等国的历史。当时中国局势的发展无疑更予他以鼓励。光绪皇帝终于在1889年起亲政。[52]
康氏自知慈禧太后仍拥有相当的权力与影响。但皇帝是年轻人,易于接受甚至尝试新观念。因此,在1895年甲午惨败后不久,康氏首次公开建议皇上运用其权力,使中国祛除旧法,改造旧制。[53]
必须指出者,康氏所说并非基于王政神圣的信念[54],事实上,他所建议的乃是取消王政的第一步。康氏要以王权来执行政治改革之主要论点须在此作一简述。在1898年6月21日,康氏所上的一个重要奏折中有云:
人主有雷霆万钧之力,所施无不披靡,就皇上所有之权,行方今可为之事,举本握要,则亦可一转移间而天下移风,振作人心矣。[55]
康氏显然要给年轻的统治者信心与鼓励,更举俄皇彼得与日皇明治的成功例子来说明以王权维新图强之值得效法。彼得与明治之所以有大成就,正因其有切断千年自夸自欺积习的勇气,并采用宪法。[56]
因而,中国皇帝所应效法之路,正如康氏所谓:
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而已。[57]
康氏认为在中国政治转化的最初阶段,俄国与日本的经验比起欧美的高度民主思想与制度,是更为适当的指标。俄国的经验尤与中国的情况相似。康氏于1898年2月说:
职窃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治之制,仍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其始为瑞典削弱,为泰西摈鄙,亦与中国同。然其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58]
光绪皇帝甚以为然。在6月11日著名的上谕中[59],他正式下诏变法,并愿以取法彼得自任。自此,康氏转移其重点加强取法日本,即将专制政体改为君主立宪。[60]
据康氏所说,皇帝也赞同君主立宪。康氏在建议开国会一折的跋文中说,皇帝的确有意施行,只因太后坚决反对而不果行。当孙家鼐规劝皇帝说国会一开民有权而君将无权,据谓光绪皇帝说,目的在救中国,若人民也因而得救,即无权也无关系。康氏乃谓,唯人主诚心公天下,才能说这种话。[61]
当时康氏必定这样想:既得皇帝毫无保留的决心,中国的政治近代化指日可待。[62]
但康氏的计划有致命性的缺失。光绪皇帝虽有至上的决心,但却无权使决心化作实际行动。日人宫崎氏在1899年观察到,欲用上谕(最多不过是略胜废纸)来扫除中国的积弊,根本是笨拙的,而康之失败根本是因他单单依靠皇上的权威。[63]
当然,康氏本人未尝不知皇帝并非可靠。光绪曾对康说,如此多的阻碍,他能做什么?然康氏毕竟觉得皇帝可以做一些事。他的建议是:
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64]
偶尔,康氏似乎相信圣王魔力。例如1904年在意大利时,他赞美恺撒,以为其天才与成就凌驾于亚历山大与拿破仑之上,唯有中国的唐太宗差可与他媲美。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大都是“粗才”。[65]
康氏未将光绪与恺撒相比,不过,康氏一直敬慕光绪,即使戊戌之后多少年都未稍变[66],使我们猜想,康氏可能不会犹疑地认为,光绪之潜能可与恺撒和唐太宗并驾齐驱。不幸的是,光绪在戊戌那年证明他比康氏所想象的要差。他纵有权力,能否有执行艰巨政治改革的能力,实在值得怀疑。[67]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康氏并未完全依靠皇帝。他曾寻求改革的其他可能力量——如政府官员、有学问的士人,以至寻常百姓。可理解的,他对第一类人最为注意。他在1895年说,政治改革必须始于京城,以及与高级官吏合作。[68]
他在1888年极力想赢得翁同龢、潘祖阴以及徐桐(极端保守派)等大官的注意。[69]
结果,他只能说服翁同龢同意变法的重要性,而此已是甲午惨败之后。[70]
康氏的劝说对象并不限于大官。他曾努力寻求士人以及中下官吏的赞助。他在他们之间进行了一种教育性和宣传性的活动,使他们熟悉世界事务以及中国的问题,呼吁他们变法救国。他与他的门徒们出版通讯与报纸,并在京城以及其他地方创立学会。[71](www.daowen.com)
他相信集合同志于学会,不仅将促使新思想的传播与近代观点的形成,而且可加强这些人的影响力。[72]
学会的活动将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收集译书,选译西文书籍,传阅译书,翻译外国的报纸分到各省阅读,提供实验设备与建立博物馆以发扬科学研究,使每一学员致力于某一研究以鼓励实用之学,保送有成就的学员到中国以及外国去旅行,以使他们有进一步的机会获得更多的知识以及贡献知识。所要接触的人包括著名的官吏、同情的华侨、住在中国的西方人,以及其他国家的学会。[73]
学会的构想到1895年8月22日在北京设立的强学会后,有了最初以及特别的形态。[74]
有一些京官积极参加此会,李提摩太给予赞助。[75]
美国驻华使节邓比(Charles Denby)、英国使节奥康诺(Nicholas O'Connor)协助提供西书以及科技设备。在地方上的大官,不论文武,包括刘坤一、张之洞、王文韶、宋庆与聂士成在内,都捐了钱。[76]
强学会似乎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保守势力很快地使政府禁止了此一学会。但集合同志追求共同目标的想法持续而且散播开来,在京城中有小群组织,而在地方上则有较具气魄之学会的出现,较著名的如湖南的湘学会与南学会、湖北的质学会、广西的圣学会以及江苏的苏学会。此外,还有为了某一特定目标而组成的学会,如上海的译书公会以及湖南的法律学会。[77]
上海强学会在1895年秋成立于上海,一部分归功于康氏本人的努力。[78]
在京城,被査禁后的强学会一度由保国会承续,那时已是1898年之春,百日维新的前夕。此学会也像早期之学会一样成为各省自保组织的先驱。[79]
这些会都延续不久,它们的实际影响难以估计,它们对当时的冲击似乎是有限而表面的。不过,它们之存在显示康氏除了皇帝外,已看出寻求其他改革力量支持的可能性。
康氏及其同志除寻求政府官员合作外;觉得有必要在年轻人之间传播变法消息,使他们接触西式教育,阅读“西书”、报纸以及其他设备来面对近代知识。他们实际上推动了一项思想改革以与政治改革齐头并进,两者可相互支援。有关思想改革部分将在另章讨论,此处仅需指出康于戊戌年较其门徒们更注意政治改革,也更相信可借皇权来推动改革。[80]
事实乃是:整个讲起来,在那段时间,他在思想和政治的改革上几乎花了同样多的力气。
康氏变法运动的最终目标既是把中国变成一“联邦”(Commonwealth),即使在戊戌那年,他已开始尝试使平民,至少在心理上,作好变的准备。因此,他要求皇帝分发他的肖像,发出爱民的上谕,并将变法的诏谕传布到帝国的每一角落,以使一般百姓熟悉皇帝及其计划。[81]
更重要的是,康氏坚持平民必须也作好迎接民主到来的准备。他强调地方自治政府乃民主政府的基石。他于1898年必已知道皇帝与上层人士可发动政治近代化的最初动力,一般平民才能提供民主的实质。因此,在宪政到来之前,不论君宪或共和,平民必要有参政的准备,而学习自治的最好途径是从地方上开始。
康氏在1898年初说,所有的地方政治都须源自人民。当然人民尚未准备好自治。但正因尚未准备好,故必须马上采取步骤使他们熟悉政治的原理、结构与运作。首先,必须征召地方上的士绅。他们在民政局的官员协助下,负起有关地方政府的开端事务。当地方自治有了满意的成果,一般人民便可以参与全国性的宪政了。[82]
当1905年清廷宣布考虑立宪时,康氏重述他对地方自治的要求。他认为现实环境虽仍不能召开国会,但召开乡、区、县、省级的议会的时间已经到来。他说此乃唯一表达民权的实际办法,并替民众作好迎接完全宪政的到来。[83]
他相当详细地叙述了德国、英国、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地方政府,并建议中国须采行一套集其优点之大成的体系。[84]
他指出“野塞之国”的人民散居村落,而“文明之国”的人民则集中于都市。在近代西方,人口集中之地曰“邑”,当它发展出较高层次的工商活动时,就称为“市”。中国为跻身文明国家之列,必须发展工商业。换言之,她必须与西方国家一同朝都市化迈进。然后,都市与乡村以及都会各成为地方自治政府的单位。当地方自治政府遍布帝国每一角落时,中国宪政的稳固基础便告确立了。因此,一切莫如地方自治之重要。[85]
康氏在回答一从事近代化省级官员的问题时,有这样的建议:教导每一区中的乡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自己的议会,选举自己的领导人,以便妥善处理诸如户口调査、道路、公共卫生、学校、灌溉等事务。[86]
梁启超又一次正确地指出乃师康氏的立场:他给由地方议会制度操作的地方自治政府以最大的重视。因为依康氏之见,这些机构将给平民得到问政的机会,因而奠定民主的基础。[87]
这样,一般人民本身将成为政治转化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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