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曾颇为得意地说,康家13世都是“士人”出身,未尝有一人执过其他的行业。[1]
这一说法并不很实在。从他家世看,19世纪前并未出过著名的学者,而且有些族人绝不是士人。[2]
康氏大约在南宋时自南雄迁至南海,住在西樵山北麓的银塘乡(又称苏村)。首先择居于此的康氏袓先康建元,身世未明。康惟卿(建元后第九代)始读书。康涵沧(第十三代)曾在湖南任幕友职,时约在清初,有为认为他是康家“创业传绪之祖”。[3]
康家的地位在18世纪以及19世纪初时,逐渐上升。康世尧(第十五代)“为儒为吏”。直到康辉(字文耀,第十七代)才于嘉庆九年(1804)通过乡试,稍有文名,后来成为极具声望的教师,前后有生徒千人。他尊崇程朱学派,并建立第一个袓庙,纪念惟卿公(康家第一个学者)。有为曾说:“吾宗以孝弟为礼学,昌自公始。”[4]
康式鹏(文耀之幼子、有为之曾祖)承继了家学,然他不再固守程朱学派,亦尊崇极受陆王影响的刘宗周。式鹏有子四人,除第三子自修生平未详[5]外,余子曾任小官。学修候选知府;道修“高行而笃学”,佐治耒阳县(湖南省);赞修(有为之袓)笃守程朱,中道光丙午(1846)举人,历合浦、灵山、连州训导(在广东省)。[6]
赞修长子达初,即有为之父,受业于朱次琦(以朱九江闻于世),后有为亦游于九江之门。达初曾任江西知县。[7]
有为的祖上并非都是学者出身。达迁(赞修之次子)曾统兵数千于蓝山(湖南省)平乱,既而入知县,从冯子材入安南定乱。[8]
达守(达迁之幼弟)则营实业而不仕,虽然他亦颇通经史。[9]
式鹏两位长兄(有为之曾伯袓)之一亦经营商业。事实上,据有为自谓,文耀的70个后裔中,仅有11人是“士人”。70人中之14人系文官或武官,由军职而入仕,9人在政府机构任职,但无科名。因此,自文耀至有为历五世(自17世至21世),学者仅占康氏家族的少数。康有为所提及的13世族人(自第9至第21)中,学者所占的比例,也不见得比从事其他行业的来得高。[10]
有为对他祖先从事学问之估计虽不确实,但未尝没有意义,对其家族作学者式之尊重,反映了他自身的志愿,以及自我激励。
他并不是认为非学者身份的族人对他没有好处,他特别感激其中二人。一是懿修(又名国熹),为其叔袓之一,以布衣募集壮士,与红巾战,平定南海及邻近三县,以军功而受知于左宗棠。懿修虽非学者,然亦好学,他藏书万卷,有为自小涉猎,自谓“得博群籍,赖公书”。[11]
另一人是国器,即懿修之幼弟,在道光季年从军。当太平军于咸丰初入侵江西时,“募兵拒贼”。不久转战于江、浙、闽、粤间,所向有功。咸丰七年(1857)累迁至广西布政使,十年(1860),护理巡抚。[12]
他是有为族人中唯一得此显荣者,有为曾说,“吾宗光大自公为之”。[13]
懿修藏书以供有为阅读,国器则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境遇让他俯读和仰思。同治四年(1865)国器新授福建按察使,衣锦回里。[14]
他建筑了华丽的亭园和房舍,使乡里生色。所建两万卷书楼与澹如楼乃有为常到之地。光绪十年(1884)有为即在澹如楼首次获得哲学上的启悟。[15]
同治四年(1865),有为8岁,在欢乐中过其童年。他的聪慧赢得长辈们的喜爱,使他能分享许多乐趣,如宴会、音乐、游戏,以及于同治五年亲见新楼之起。[16]
他生平首次体会到豪奢的生活。不过这种生活并没有断了他追求学问之路,反而更加提醒他,犹如一种“伊璧鸠鲁式的制力”(Epicurean urge)始终出现在他的一生中,平添了他的思想和行为的色彩。
他童年的快乐岁月并不很长。同治七年(1868),他仅11岁,父亲便已去世。[17]
一家生计的担子都落在他的寡母身上[18],外家原是七世素封。[19]
他与他的母亲及幼弟在很不宽裕的情况下,共住了几年。光绪六年(1880)时,穷得“不能出游,不能购书,乃至无笔墨”。[20]
有为对他母亲的敬爱,自不待言。他长久感恩于她,特别是他幼年多病而得到她的照顾,以及她对他的支持和严格的管教,即使他成年后亦如此。她用她的私房钱作家庭开支,事事不让他操心,使他能全力读书。她对他早年的引导和鼓励,对他一生的事业尤其有助。民国二年(1913),他母亲逝世后,有为曾回忆道:
为少读书无宦情,不欲就科举。母强之曰:“汝祖以科第望汝,汝不可违。”及光绪乙未成进士,则曰:“宦途多危,吾欲常见汝,不可仕也。”[21]
她不是一位溺爱孩子的母亲。有为在民国二年回忆道:“为年虽五十,举动起居,少失礼,必面谴,不少宽。”[22]
我们可以说,他的母亲以及姊妹的性格和才智使有为敬佩,以至使他相信,女人的人格和智慧不下于男人,终于得到他的结论:传统对女人的看法必须修正。[23]
他爱他的母亲,使他在逃亡期间常以母为念,一有机会,即往侍母。[24]
有为很少提及他的父亲。之所以如此可能是其父短暂的一生中,游宦福建和江西两省,大部分时间不在家。有为的祖父以及叔伯们负起他早年读书的责任。他尤与其祖父亲近,像其他传统式的中国祖父们一样,对于长孙特别垂爱[25],事实上是有为的老师和伴侣。同治七年(1868)的春天,他父亲刚去世不久,有为就开始积极地读书。如有为所说,他的求知欲和进度都使他自己感到满足:
公(祖父)日夜摩导以儒先高义、文学条理,始览《纲鉴》而知古今,次观《大清会典》《东华录》而知掌故,遂读《明史》《三囯志》。(是年)六月为诗文,皆成篇。于时,神锋开豁;好学敏锐。日昃室暗,执卷倚簷柱,就光而读,夜或申旦务尽卷帙。先祖闻之,戒令就寝,犹篝灯如豆于帐中,隐而读书焉。频阅邸报,知朝事,知曾文正、骆文忠、左文襄之业,而慷慨有远志矣。[26]
一年后,当他12岁时,祖父开始教他写作制艺文,他援笔辄成,但并不好之。[27]
他的祖父既是风趣的友伴,也是认真的老师。这位年老的连州公常带他到附近风景区散步,并告诉他先贤的生平和学问,诸如两庑之贤哲、寺观之祖师,以及碑帖诗文中才名之士。有为深受这些故事的启示,而自比某些先贤。有为说:
于时,动希古人,某事辄自以为南轩,某文辄自以为东坡,某志辄自以为六祖、邱长春矣。俛接州中诸生,大有霸视之气。[28]
有为由其祖父引导,初知理学,得窥史事,植下综合论的种籽,奠下好学之基,并形成他终生不移的自信心。不过,他有一事与乃祖不合,即不愿写八股文以应试。同治九年(1870)祖父发觉他不好八股文,于是专督责他为此业。[29]
有为的两位叔父也曾教他读书。知他早熟,他们在他祖父教他之前,已开始教读。由于他们的教导,他5岁时已能背诵几百首唐诗。[30]
达棻(他父亲的堂弟)开始教他为文和读《书经》。难懂之处读几遍就可以记得,那时他只有8岁。[31]
达节(国器之子)教他作文,从同治十年(1871)至同治十三年(1874)时教时辍。[32]
有为对他二人都甚感念。
有为对他的唯一弟弟有溥(以广仁名世)亦敬爱有加。他比有溥大9岁,光绪六年(1880)一度曾教乃弟读书,堂弟有铭和有霈也参加,教的是经史,并引导他们读旁的书。[33]
有溥和有霈后来积极参加变法。有霈曾负笈美国多年,并曾于20世纪初参与宪政党。有溥则在北京加入变法运动,帮有为提建议、作顾问,并创办女校,以及其他改良活动,包括上海的反缠足会[34]。有溥于戊戌(1898)死难后,有为哀恸逾恒。两年后,当他流亡新加坡时,特请友人到北京找回有溥的遗骨埋葬。[35]
有为于光绪二年(1876)与张妙华结婚。[36]
他19岁,她22岁。[37]
他大都不在家,因此他们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婚姻生活。从戊戌年他出亡外国到宣统元年(1909)她与他在槟城(Penang,旧译钵)重聚,其间十余年她一人照顾他的母亲和全家。民国四年(1915),她抵押香港住宅以资助康梁的反袁运动。[38]
她受他的敬重可见之于民国十一年(1922)她去世后,他“执拂送丧,悉如古礼”,并铭其墓。[39]
有为于光绪廿三年(1897)纳妾[40],因他已40岁而尚无子嗣。[41]
十年后,他在美国时又纳一妾:何旃理系一粵籍留美女生,因见到他的相片而仰慕他,自愿为妾。她陪他旅行,做他的舌人(通译)和秘书。[42](www.daowen.com)
当她于7年后(1914)24岁时死去,有为写了“金光梦”以资悼念。[43]
他纳妾显未符合他在《大同书》和《孔子改制考》中所阐述男女平等的原则。[44]
不过,他并未违反当时被接受的传统。身处社会的理想国未来到之时,他觉得不妨从当时一般士大夫之俗。
他经常提到他的孩子,尤其是两个女儿——同薇和同璧——先后出生于光绪四年(1878)和光绪六年(1880)。[45]
他甚是爱护她们,让她们受现代教育。她们常伴他在国内外旅行。[46]
同薇翻译他所收藏的日文书,帮助他于光绪廿二年(1896)完成写作十年之久的《日本变政考》。[47]
她嫁给麦仲华,麦氏曾编纂《皇朝经世文新编》,收了80余位作者的变法文章,包括有为之作品在内。[48]
有为说他的妻子选了这个女婿[49],但很可能是他介绍这准新郎给丈母娘。同璧嫁给罗昌,罗是梁启超的学生,在庚子年(1900)曾参与反慈禧太后的阴谋。她于光绪卅年(1904)赴美途中,在日本与他相遇。[50]
同璧于光绪廿七年(1901)的春天与她的父亲在槟城会面,然后陪伴他到印度、欧洲和美国旅游。光绪廿八年岁暮,当他在印度时,他要她到香港探望她的祖母,然后再往欧美“演说国事”。[51]
在她离开大吉岭时,有为写了十首诗送勉,其中两首是:
美欧几万里,幼女独长征。岂不怜孤弱?其如哀众生!流涕言故国,□□□□□。女权新发轫,大事汝经营!
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此是因时药,真为救国谟。光明布宗旨,感激为驰驱。圣主犹无恙,苍苍意岂无?[52]
从这些诗句可见有为对她此行之重视,以及对她能力之估价。五年后,当他抵纽约时,她每上完哥伦比亚大学的课后,即去见他。[53]
有为与他孩子(以及孙子)之间的亲密关系,亦可见之于他晚年继续与他们一起做伴[54],以及他从未忘记某子或某女的生日或忌辰。[55]
一首写于民国六年(1917)阴历除夕的诗——“开岁忽六十”——最可看出他对子女们的感情:
除夕饮团栾,群儿闹鼓吹。……严服事上帝,酒醴祀祖妣。灯烛烂廊槛,儿女欢。[56]
有为在言行上都遵从传统的家庭伦理观。例如光绪三年(1877),当他惊悉祖父逝世后,十分哀痛:
吾少孤,自八岁依于大父,饮食教诲,耳提面命,皆大父为之,亲侍十余年。闻而哀毁,三日水浆不入口,百日内食盐菜。及从父扶柩还……与诸父结苫庐,棺前缞绖,白衣不去,身不肉食,终是岁。于时读丧礼,因考三礼之学,造次皆守礼法古,严肃俨恪,一步不逾。[57]
民国二年(1913)他母亲去世时,同样遵从古礼,一丝不苟。[58]
翌年,流亡外国15年后,他重返故里,即到宗祠和祖坟祭扫,完全遵照儒家的传统。[59]
他在许多文章里也拥护古礼,如在《春秋董氏学》中说,家和家庭伦理乃人生之最根本因素。仁固然是儒家道德的中心,但家乃是发扬以及执行道德的首要所在。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60]
有为特别提醒大家,儒家制定三年丧并作《孝经》。[61]
并不是只有儒家重视家庭。墨子兼爱,“号称尚同,而必施由亲始”。[62]
“佛教号称冤亲,平等众生”,而亦先度其父、其妻、其子,后度他人。[63]
有为认为孔子学说不仅与他教相通,而且顺天理之自然。[64]
所以说“事父孝,故事天明”。三纲实是天所制定。[65]
有为的家庭背景及其早年教育无疑决定了他的纯粹旧伦理观。
有为甚至用旧道德来攻击慈禧太后。戊戌政变后不久,他致友人一函中辩称皇上无论在道德上或法律上,都没有对慈禧尽孝道的义务,因她实非他的生母。有为的原文是:
按六经诸说、朱子《纲目》《大清通礼律例》,天子无以庶母为母者。皇上既继文宗,孝显嫡后乃得为母,除此皆无母名,皇上亦无子义,则那拉后者,只能为先帝之遗妾……故不知那拉之非母,皇上之非子者,则不敢声其罪而讨之。[66]
庚子事变起,有为致湖广总督张之洞和两江总督刘坤一函中,亦数太后之罪,欲张、刘勤皇。[67]
有人说太后自称是“保守派”,并声言“反对任何人焚毁祖宗牌位”。[68]
她也被说成是靠儒家伦理来维护她的权威,以国母和摄政的身份,她自可要皇帝服从。[69]
她确受到当时许多官僚和士大夫的拥护。[70]
因此,有为想打破她的立脚点,并不奇怪。他于变法失败后,指责她违反儒家伦理,也不奇怪。戊戌年(1898)九月二十九日的上谕,斥康“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因而有害礼教立国之旨。[71]
很明显的,有为及其政敌都以儒家传统作为思想战的武器。
接着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为后来抛弃了此一保守立场,而以家庭为人类痛苦之渊,且预测家庭终将消失于乌托邦呢?[72]
有几样东西影响了他。佛教的出家思想,有为自光绪五年(1879)研究佛理时,即已熟悉[73],从中他可能得到家庭阻碍快乐的启示。一些亲戚和朋友的不幸遭遇更加强了这一想法。例如,他甚以两位姊妹——逸红和琼琚——的苦命而难过。逸红与一不健康的年轻人订婚,然后于同治十年(1871)嫁给病危的未婚夫,新郎于婚后19天即病逝。逸红守寡43年,眼见其故夫兄弟的挥霍,亲历一个大家庭的衰败后,于民国三年(1914)死亡。[74]
琼琚亦于婚后不久而守寡,并于光绪十四年(1888)穷困而死。[75]
有为甚以她们的不幸而痛苦,自惭未能对她们有所帮助。有为的一个学生孔昭焱在一封信里也诉说所遭遇的家庭问题,他希望做一个学者,但他的父母强迫他放弃学业以谋生计。[76]
谭嗣同从小丧母,而被他父亲的妾虐待。[77]
光绪皇帝也遭他“母亲”慈禧的虐待,当时许多写文章的人常提到。[78]
这些都使有为感到:虽然他自己的经验并非如此,虽然他信奉儒家伦理,但家庭毕竟不是纯粹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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