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论述的“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研究”也就是通常被传播学界对应“经验学派”称作“批判学派”的相关研究。这里并不称呼它为批判学派,因为传统意义上的批判学派包括法兰克福学派与英国伯明翰学派为代表的文化研究学派,但我们认为这二者其实有很大的不同,正如杨击曾撰文指出的:在英国文化研究的学统之内,无论是以雷蒙·威廉斯、理查德·霍加特和E. P.汤普森为代表的文化主义还是霍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都和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没有直接的联系。只有政治经济学派的尼古拉斯·加纳姆直接是在法兰克福学派创造的术语“文化工业”的概念基础上开始其理论工作的。到了90年代,仍然主要是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派中的人物(还有从事政治理论研究的学者)开始重视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概念和威廉斯“文化共同体”的含义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新一轮的媒介和民主、公共领域和公民身份的讨论。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直接称呼法兰克福学派而要冠以“新马克思主义研究”呢?这道理首先与前文谈芝加哥学派有类似之处,学派固然能够形成统一的传统与共同的研究旨趣,但也容易步入“门派之争”;其次还在于法兰克福学派严格意义上不能概括整个新马克思主义研究,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研究实际上由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两部分构成,而法兰克福学派充其量只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除此之外,渐渐开始受到传播思想界关注的早期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如卢卡奇、葛兰西、布洛赫等也不属于法兰克福学派。
准确来说,新马克思主义研究本来的研究目的与“传播学”根本无关,现在被传播学界一厢情愿地认定为研究传播的很多欧洲学者其实从来就没承认过(或者也不屑认为)自己是“传播学者”。颇为讽刺而又值得反思的是:是“传播学”成就了现在的“传播学者”,还是施拉姆们所谓的“传播学者”奠定了“传播学”?在美国,结构功能主义研究传播学、行为主义研究传播学、工程科学研究传播学、心理学研究传播学、信息技术研究传播学、新闻工作者研究传播学、文学学者研究传播学;在欧洲,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研究的问题涉及传播学、存在主义哲学家关注的问题涉及传播学、文化评论研究者涉及传播学、后现代学者思想涉及传播学……一个“学科”几乎牵连到所有可以攀附上的学科,它还是一门学科吗(我想恐怕也只有哲学敢执“大棒”宣布自己可以涉足任何学科吧)?——什么都是意味着什么都不是。(www.daowen.com)
言归正传,这里我们姑且按照主流传播学对待批判学派的一般态度,看看新马克思主义到底研究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又与“传播学”研究有何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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