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作为两个不同的动词和动作即过程,作为两个不同的名词和与此有关的人的行为即活动。这两种活动是单独的、双边的,也是共同的、统一的。
教与学是两种活动、两种过程。教是教师的行为和动作。教的意义一般是指“讲授”“教授”“传授”,还可指教学。前者是一种较古老的教,后者是把教作为一种职业,教授学生的职业,没有把教和学分开,也可作为教授的代名词。
学是学生的行为和动作。学的意义是学习、模仿、掌握等。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教材以及教学环境等因素之间交互作用与联系,构成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教学关系,其中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活动中最根本的关系。在教学中首先要抓住这一根本关系,去研究教学的问题,揭示教学的规律。
教与学是两类不同的活动,这两种活动是单独的,分别由教师和学生进行。原则上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但实际上是分不开的。不能只强调“教师中心论”,也不能只看重“学生中心论”。(www.daowen.com)
一方面,只教是不行的。因为教需要对象,没有对象的教是无意识的教,不可取。教学的形式大多是指课堂的教学,有意识的教,有意识的学;有教材的教,有教材的学;有计划的教,有计划的学;这是基本原则。这样,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是双边活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共同的活动,就是大家在课堂上,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学生的学习。人们发现不管有多少不同的教师,用什么不同的教法,总有一些学生是学得不错,也总有那么几个学生是班级最后几名。人们还发现一个教师用一种方法使用同一本教材,有的学生一段时间学得很好,而另一段时间却恰恰相反。这说明一个问题,学生的重要性,学习的重要性,教授的辅助性和非决定性因素。
另一方面,片面地只强调学也是不科学的。“学生中心论”把“教室”变成了“学室”,把“教材”变成了“学本”等。总之,要把以教师为中心,变成以学生为中心。这种认识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学的一般原则,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第一,认识到学生在教学中的作用;第二,认识到教与学不能互相代替,即不会以讲代学,以学代讲,以讲代练,也不会放任自流。然而当你考虑统一的问题,当你考虑在课堂上教学的时候,总感到意犹未尽,各自为战。
总之,教学就是教与学,不是只教,不是只学,更不是教+学,应该是教授和学习的统一体,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这两种共同活动是建立在“教授主旨是促使学习的活动”和“教授的证据在于学习”的理论上。这既阐明了教与学的关系,又暗示了教与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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