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朱熹论述:邵雍加一倍法是否符合原意?易学解答

朱熹论述:邵雍加一倍法是否符合原意?易学解答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人们不禁要问:邵雍的“加一倍法”之数,究竟是什么数,竟然说“《太玄》都不济事”?下面是笔者整理的用现代数学方法表示的邵雍说易卦之数“加一倍法”表。朱熹对邵雍易数“加一倍法”的曲解,影响深远,就连清代易学家惠栋也在《易汉学》一书中说:“邵子割裂太极,穿凿阴阳,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所谓加一倍法,朱子笃信之,吾无取焉。”此皆“朱冠邵戴”,并非出于邵雍,惜乎邵雍蒙受不白之冤!

朱熹论述:邵雍加一倍法是否符合原意?易学解答

答:《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这一节内容,朱熹说:

熹窃谓此一节乃孔子发明伏羲画卦自然之形体次第,最为切要。古今说者,惟康节、明道二先生为能之。故康节之言曰“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愈大则愈小,愈细则愈繁”,而明道先生以为“加一倍法”。其发明孔子之言,又可谓最切要矣。(《文公易说》)

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原话说:

太极既分,两仪立矣。阳下交于阴,阴上交于阳,四象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于是八卦成矣。

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故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为百,百分为千,千分为万,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叶,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

应该注意到,邵雍说“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是在“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之后,邵雍特别有“是故”二字。

众所周知,说“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就是已经指六十四卦而言了。

邵雍于《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进一步说“乾为一”“一生二为夬”“二生四为大壮”“四生八为泰”“八生十六为临”“十六生三十二为复”“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

值得注意的是,邵雍说“天之四象”与“地之四象”合之为八卦,倘若以“太极”为一、“两仪”为二、“四象”为四,则没有以“八卦”为八之说。

至于说程颢“以为加一倍法”,则出于《二程外书》:(www.daowen.com)

尧夫易数甚精,自来推长历者至久必差,惟尧夫不然,指一二近事当面可验。明道云待要传与某兄弟,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学须是二十年功夫。明道闻说甚熟,一日因监试无事,以其说推算之皆合。出谓尧夫曰,尧夫之数只是加一倍法,以此知《太玄》都不济事。

于是,人们不禁要问:邵雍的“加一倍法”之数,究竟是什么数,竟然说“《太玄》都不济事”?倘若如同朱熹所说的那么简单的“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程颢会那么评价吗?

邵雍于《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说:

“乾为一”“一生二为夬”“二生四为大壮”“四生八为泰”“八生十六为临”“十六生三十二为复”“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

邵雍还给六十四卦赋予具体的数,如:

一生二为夬,当十二之数也。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四生八为泰,当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亿二千万之数也。

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亿之数也。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之数也。

邵雍既然说“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他给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赋予了一定的数。

下面是笔者整理的用现代数学方法表示的邵雍说易卦之数“加一倍法”表。

朱熹对邵雍易数“加一倍法”的曲解,影响深远,就连清代易学家惠栋也在《易汉学》一书中说:“邵子割裂太极,穿凿阴阳,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所谓加一倍法,朱子笃信之,吾无取焉。”此皆“朱冠邵戴”,并非出于邵雍,惜乎邵雍蒙受不白之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