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尧舜时代就出现了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等基本道德价值观;西周初期,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有孝有德”等思想;春秋时期,已经有了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六顺”做人标准;战国时期,社会剧烈动荡、诸侯之间纷争不断,儒、道、法、墨等学派对道德的源头、内容、准则、评价标准等问题各执一词,形成了不同的道德思想。[1]但是,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哲学家、思想家创立的儒学价值观体系是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的核心。
儒学的价值观主要见于《论语》。孔子提出了仁、礼、义、智、勇、忠、孝、恕、悌、恭、宽、信、敏、惠、廉、敬、和、友、善、温、良、俭、让等道德价值规范概念,并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给予不同的阐释和指导。[2]然而,孔子更加强调智、仁、勇、恕,而孟子更加偏爱仁、义、礼、智。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庸”“智仁勇”“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孝悌友善”“智勇敬信”“温良恭俭让”逐渐成为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主体内容。[3]
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的核心价值观的另一个来源是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伦常观念。孟子认为“仁、义、礼、智”应该成为母德的主体,因而提出了“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观念和“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的十教道德标准。在孔子之前,春秋时期的管仲提出了“礼、义、廉、耻”之四维伦理道德规范和“孝悌慈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等道德标准;孔子之后的韩非子提出了“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的观点。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的价值体系。“三纲”为“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www.daowen.com)
“三纲”明确了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基本的伦理等级关系,是通过“以名为教”的手段规范和教化天下,传递“君权神授、父命难违、夫权至上”的思想,表面上看有利于建立社会有序、等级分明的社会制度,实际上在后世朝代中被无限放大和歪曲,变成了不平等伦常关系的根基,是封建糟粕之一。这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能继承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规范和处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人伦关系以及个人、家庭、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五常”作为适应人类社会发展需要的进步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中被赋予新的内涵,在传承中发展,在批判中传承,在弘扬中创新,必将有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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