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从某种意义上说,政道是虚的,治道是实的。我们先搁置政道,集中谈谈治国理政好吗?
王:好。治道就是治国理政之道。治国理政是动态的政治操作,比较复杂,其要件至少有五:第一,模式选择;第二,思想指导;第三,制度规矩;第四,执行力;第五,合法性。
先说第一,模式选择。我们以秦国为例。秦孝公即位不久,召见了不远千里来到秦国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二人讨论了三种治道模式——帝道、王道、霸道。经过一番比较,最后选择了霸道作为秦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模式。大致说来,帝道是无为而治,为道家所倡导;王道是以德服人,为儒家所倡导;霸道是以力服人,为法家所倡导。第二,秦国既然选定了霸道,自然就要以法家思想作指导。第三,霸道体现在制度规矩上,就是秦国奉行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第四,以赏罚两手提高官员、民众对政令、法令的执行力。第五,合法性,这里不是指政权的合法性,而是指一项政治措施、一个政策、一个法令的合法性;是否具有合法性,就看其是否有利于富国强兵。这是典型的功利性目的,以合目的性代替合法性。历史证明,秦孝公和商鞅选取的霸道治国模式,在此后百余年被秦国忠实奉行,在治国理政上确实卓有成效,使秦国迅速崛起,最终扫灭六国、一统天下。而且,法家推行的这套霸道治国模式不仅仅在秦国,在整个战国时代二百余年间大行其道。
武:从秦孝公到秦始皇,秦国确立了霸道治国模式,看起来取得了巨大成功,可是,秦始皇之后,也遭遇了二世而亡的巨大失败。汉代思想家贾谊作了《过秦论》,对秦的失败有分析、有总结。
王:贾谊的《过秦论》反映了汉代的认识水平。今天,我们应该有新的认识。我认为,不能以秦帝国一朝一夕的崩溃完全否定秦国推行霸道治国模式百余年的成功。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制度发明——郡县制,就是从霸道治国模式中孕育出来的,实行了两千多年,至今不变。霸道治国模式的失败,首先在于它固有的结构性缺陷,如暴力一手过重、教化一手过轻,一直没有得到恰当的修正;其次在于不知一张一弛、张弛适中的道理,一味地实施严刑峻法,弄得人人紧张,时间久了,谁受得了?而最直接的原因是,霸道治国模式表面上看是法治,实质是人治,它的得失成败与是否得人直接相关:幸得君主英明,是一番强盛的景象;不幸得君主昏庸,是另一番衰败的景象。
武:法家倡导的霸道治国模式,就顶层一人而言是人治,除开这个顶层一人,下面就是法治了吧,至少法治的东西居多。我们今天倡导法治,应该从中吸取一些有益的经验教训。
王:对,值得吸取的东西还很多。总之,不能一味否定。不过,那个顶层一人也就是皇帝的无法无天,是最要命的!
武:霸道治国模式在历史上真正实行过,并且卓有成效。道家倡导的那一套无为而治的帝道模式呢,是不是空中楼阁?
王:应该承认帝道有理想化的色彩。那时,人们喜欢托古,把帝道说成是尧舜之道,受到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农家等诸子百家的共同追捧。什么“垂拱无为”“垂衣裳而天下治”等,都是追捧帝道的话。战国时代,连孟子鼓吹的王道治国模式都被人们看作迂阔之论,何况比王道更加理想化的帝道。然而,谁也没有想到,道家黄老学派将帝道治国模式加以修正,到了汉代初年,竟然推行了开来,并且取得了“文景之治”的光辉成就!历史就是这么任性,你越说它不行,它就越展示给你看。“文景之治”塑造了两千年中国大一统社会的第一个盛世。
武:有意思,历史实践成了检验帝道、王道、霸道是否可行的标准。你说道家黄老学派修正了帝道治国模式,他们做了哪些修正?
王:道家黄老学派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一个务实的学派。他们奉黄帝、老子为宗师,兼采儒家、法家、墨家、名家、阴阳家之对他们有利有用的思想观点,融会贯通,创造出了一个有强大实用性和操作性的治道模式。帝道治国模式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他们把这个“无为而治”修正为“君无为而臣有为”。很巧妙,这既不违背“无为而治”的原则,又避免了君臣都不作为、无所事事的弊端。把君臣分开,君可以无为、不作为,臣必须有为、有作为,这样用来治国理政,就有了可操作性。这是一条最重要的修正。
第二条修正,是他们从法家那儿拿来“尚法”的观念,做了一些变通改造,再充实到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去。他们崇尚法律,要求依法治国,但又与法家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批评法家把法律搞得很周密、很复杂,让人动辄得咎、无所适从;他们喜欢简化法律,简化到最简单,就像刘邦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一样。管用的法律不在多,就那么三条,大家都遵守,就足以治国安邦了。最简单的几条法律摆在那儿,上下一体遵守,还会有什么事儿?无事就不要找事啊!所以,道家黄老学派的一个代表人物慎到就说:“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法律在,人人遵守,天下无事;有人不遵守,是找事、挑事,于是天下不太平。
武:哦,对不起,打断一下。“上下无事,唯法所在”,这话说得好!上上下下,人人守法,天下太平,不会有事。有事,那也是不守法的人制造出来的。
王:对。道家黄老学派很重视法律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在这点上,他们学了法家那一套,但又做了改变,最大的改变是简化了法律,使法律简单易行,不那么复杂。另外,也不搞苛法,不那么严酷。
我们再接着说,第三条,是将老子说的“道法自然”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中,重因循,轻改作。重因循,一是因循自然,尊重自然规律,效法天道;一是因循已定的法律,不轻易变动,不轻易改作。汉代名相萧何、曹参都崇奉黄老学说,彼此相知甚深。萧何死的时候,推荐曹参继任丞相。曹参上任后,无所事事,日夜饮酒。司马迁说他是“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后来有一个成语“萧规曹随”,就是从这儿来的。汉惠帝年轻,看不出这其中的玄机,就责问曹参为什么不问事,曹参反问:“陛下,你觉得,论圣武,你与高帝比如何?”惠帝赶紧说:“我怎么敢望先帝啊!”曹参又问:“陛下,你觉得,论贤明,我和萧何比如何?”惠帝说:“你好像不及萧何。”曹参说:“陛下说得对啊!高帝与萧何打天下,定法令。法令摆在那儿,你垂拱,我守职,照着做,不就行了吗?”曹参当政,奉行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赢得了民众的爱戴,他死后,有民歌颂扬他“载其清净,民以宁一”。
武:霸道、帝道两种治国模式都实行过,也都取得了成功,这说明它们必有合理、可取之处。但是,它们不能行之久远,汉初推行的帝道治国模式的修正版更是短命的。这又说明它们必有其内在的缺陷。与帝道、霸道相比,王道治国模式又是怎样的情景呢?
王:在历史上,儒家倡导的王道治国模式排在法家、道家之后,是最后一个运用到政治实践中去的,并且行之久远,同样取得了巨大的、辉煌的成就:它连续塑造出了几个模范政治,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贞观之治”。“贞观之治”是中国两千年大一统社会所达成的政治典范。它所达到的政治清明、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几项指标,在历朝历代并不少见,但是,达到它那样的高度,比较少见。十年前,我曾经与我的一个同学辩论中外社会治理孰优孰劣的问题。我举了一个例子,就是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做的一件事:他下令把当时全国羁押的死囚犯三百九十多人全部放回家,告诉这些死囚犯好好与家人团聚,过个年,等到第二年秋天问斩的时候,再回来引颈受戮。这实际上是政府与死囚犯的一个约定。结果呢,第二年,三百九十多个死囚犯一个不少都按时返回了。连死囚犯都受到感化、感召,遵守约定,讲诚信,可以想象当时政府的公信度多么高!政府的公信度、公信力是政治清明的一个最直接、最明显的表现。治国理政达到唐太宗的水平的,不多见吧。(www.daowen.com)
武:宋代的欧阳修写了一篇《纵囚论》,批评唐太宗此举是沽名钓誉,因为在他看来,君子讲诚信,小人不讲诚信,死囚犯又是小人中尤为可恶的人,怎么可以和他们讲诚信呢?
王:那是欧阳修的意见。其实,死囚犯也是人,也有情,也有义。问题是如何启发、感化他们。明代大儒王阳明做地方官的时候,抓了一个为非作歹、罪大恶极的惯犯。这个惯犯自称没有良知,人们也都认为他没有良知,王阳明却认为他还有良知。在提审的时候,王阳明在大堂上叫这个惯犯依次脱下上衣、裤子、内裤,到了脱内裤的时候,这个惯犯左看右看,不肯脱了。王阳明因势利导,说你为什么不脱内裤,是因为你还有羞耻之心,羞耻之心就是你的良知。一席话说得这个惯犯心服口服,老老实实招供了。如果欧阳修晚生几百年,看到王阳明审案的故事,就不会认为死囚犯无可救药了。
武:“贞观之治”达到那么一种治理水平,即使放在历史长河中看是短暂的,是昙花一现,也仍然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国家治理所能达到的辉煌顶点。
王:不止如此。历史上,奉行王道治国模式,还塑造了“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战国时代,鲁国重用儒生,以仁政治国,虽然在富国强兵上不见什么成效,却塑造了一个“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与鲁国不同,秦国重用法家,以霸道治国,塑造了一个“虎狼之国”的国家形象。你看看,一个是“礼仪之邦”,一个是“虎狼之国”,对比多么鲜明!当然,在“争于气力”的战国时代,“虎狼之国”勇于进取,日益强大,其国家形象的价值取向并非一无可取。
武:我看,就是在当今世界,虽然主流是和平,但是,天下并不太平,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仍然存在于一些人的头脑中,所以,我们在建设“礼仪之邦”的同时,不能丢掉讲武尚武的传统。
王:“礼仪之邦”崇文,“虎狼之国”尚武。一文一武,各有所重。一文一武是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文化基因,一个也不能少。
我们再接着说“礼仪之邦”。到了大一统的时代,汉代独尊儒学以后,中国人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塑造了“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历朝历代,中国周边各国、各族以及来华使者、商人、旅行者等,无不仰慕中华之风,视中国人塑造的“礼仪之邦”为国家的典范、样板,前来参观学习者络绎于途。明朝末年,朝鲜使臣洪翼汉来到中国,称赞“华人大有信义且极仁厚也”。崇明县知县张世臣写了一首歌颂“渤海澄澜”景观的诗,其中有两句“最喜白鱼呈上国,到今重译向中华”,真实反映了当时周边各国向往中华的情景。
我曾经总结、概括中国历史上“礼仪之邦”有五大特征:
(1)坚持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价值观;
(2)国民有温良、恭敬、礼让的文明素养;
(3)社会秩序优良,人人安分守己;
(4)实行公平合理的人才选择制度;
(5)有以德服人的泱泱大国之风。
武: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3年就提出了塑造我国国家形象的问题。总书记提出要塑造四种国家形象:一是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二是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山河秀美的东方大国形象;三是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四是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借鉴历史,是不是再追加一个“礼仪之邦”的大国形象?看看最近一二十年来极少数国人在境外旅游的一些不文明表现,觉得很有必要培养和提升国民的文明素养。“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是在国民个人形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也是靠国民个人形象维护和展现出来的。
王:对!塑造“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人人有责。每一位国民都能做到讲卫生、爱整洁、守秩序、有教养、谈吐优雅、举止得体、待人接物温和恭敬、彬彬有礼,何愁塑造不出“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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