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传承和发展永远是联系在一起的。古人说:“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对历史遗产和传统的继承,都是在当代条件下的一种活动。因而,这种继承不能不包含着改造、转化、发展、创新。当然,在历史上的不同阶段,这种发展转化的程度不同。而今天我们所提倡的继承,是从自然到自觉,即自觉推动文化继承向着我们的理想方向发展、转化、创新。从前一个时期,我们讲“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其实,古为今用就是文化传承要注重当代的需要,要结合当代的视界;推陈出新并不是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而是顺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方向谋求新的发展。我们的古人常说承先启后,承先就是继承,启后不仅是把承接的东西延续到后世,还要有新的发展、新的开启。古人常说的“继往开来”也是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更好的表达应当是“承陈出新”,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在继承中创新,创新以继承为基础。我们只有这样理解“传承创新”或“传承发展”,才能辩证地处理继承问题上的各种关系。
对“创造性转化”有一种理解:“创造性转化,就是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现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其实,不能笼统说创造性转化在表现形式上完全弃旧图新,不能笼统说在文本的表现形式上要改造旧形式。因为在文化传承中,很多都是“旧瓶装新酒”,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其文字语句的形式是可以传承的,但可赋予新的意义内涵、新的理解。对于“创新性发展”,也有一种理解:“创新性发展,就是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如果说在创造性转化的问题上不必特别强调形式的更新,而在这里恰恰应该提到形式的创新。创新性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创新普及传播传统文化的形式,所以应该加一句“发展其现代表达形式”。
转化和发展在对象上有什么区别呢?这可以从道德史上的“常”与“变”来说明。道德有随历史而变的,有不随历史而变的。古代儒家对此早有论述,如《礼记·大传》曰:“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这是强调具体的制度规定是可变的,贯穿于制度的精神原则是不可变的。就近代历史而言,至少自梁启超《新民说》以来,道德的可变是流行的主张,而道德有不可变者,反而常被人们忽略了。因此,对道德遗产,可分为“不可变者”和“可变者”。不可变者即跨越时空、超越国度、有永恒魅力的道德理念,其不变的内容要继承、发展,其可变的内容则要转化。在这一点上,可以说,转化主要是对道德遗产中可随时代变化而变的部分而言的。
从诠释学的角度看,继承就是对历史文本意义的一种态度与活动,是对文本意义的一种理解方式;继承不是对古代文本作者的意旨或作品文本意义的复制,而是在后世即后来时代的语境中放宽文本语句的一般意义以容纳新时代的个别对象。因而继承不是对文本语句中作者意向的重述、体验,而是寻求一种使广大读者共通共感、可分享的思想文化内容。因为,在内容上,作品意指的东西本来就远比作者之意更多,后来时代的解释就是把其中包含的更多的东西展开来,结合时代之所需,故文本语句中作者的原意在这里并不重要。由文字固定下来的文本语句是开放给理解者的,而文化的继承就是通过每一时代自己的理解赋予或揭示其中适用于今天的意义。继承的本质在于,真正的真理是文本的过去意义与今天的理解的结合。因此在继承上,要尽力不去执着文本语句的具体历史性,要着力阐明其中的普遍意义、普遍真理性。对诠释学而言,文本意义的开放性和解释者的创造性是最重要的。每一时代的人们都面临着自己新的问题,由此不断更新对文本意义的理解,这才是继承。因而,继承是创造性的继承,创造性应是诠释的本质,也是继承的本质。故在诠释学的立场上,继承必然是创造性的继承,而不是还原性的复制。
在文本理论上,诠释学认为,文本作为书写的语言形式,已脱离了时代具体性,文本成为独立于、超出于讲述者各种具体限定的存在。文本的重点是文本本身所说的东西,而不是作者意图,人们可以根据自己时代的理解对文本的意义进行创造性诠释,以满足实践的需求。这既是创造性诠释,也是创造性继承。哲学诠释学面对的是作为文化资源的文本,致力于文本的传承、诠释、活用,力求张大文本的一般性以包含解释需要的意义,并加以创造性继承与转化。同时,诠释学认为对文本的理解和继承,不是复制还原,而是应用实践。照伽达默尔所说,诠释学自古就是使文本的意义和真理运用于当下具体境况。诠释就是把文本的形式意义扩张,创造性地用于当下时代,用创造性诠释结合当下时代的实践需要,就是创造性转化。创造性诠释包括了改造及转化,如20世纪50年代有关文化继承问题讨论的参加者都一致认为,不管如何继承,继承的过程必然包括“改造”这一要件,所谓改造就是可以加以新的诠释,使其以往不彰的意义豁显出来。故诠释学理解的传承一定是过去和今天的融合,传承必定包含新理解、新解释,不是原封不动,这里的“新”就是理解者的创造性。
总之,文化传承是继承和发展的统一,只有通过创造地继承和有继承地创造,才能在文化的发展中使文化的连续性和创新性得到统一。文化的传承创新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重视文化发展的连续性,继续倡导继承、弘扬中华文化。其二,重视对古代文化进行辩证的分析和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科学地确立标准。其三,重视典籍文本的开放性和解释者的创造性,古为今用、“承陈出新”。历史传承的文本在每一时代都面临新的问题、新的理解,因而不断需要更新其意义。当代的文化继承,不能停留在文本的训诂层次,要使文本积极地向新时代开放,把文本的思想和我们自己的思想融合在一起,成为过去与现在的视界融合。当代的文化传承不是把古代文本的意义视作固定的、单一的,而是使今人与历史文本进行创造性对话,对典籍文本做创造性诠释,对传统文本的普遍性内涵进行新的诠释和改造,以适应当代社会文化的需求。(www.daowen.com)
“两创”的实践领域非常广泛。从实践来说,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主导的方向是现实问题的解决。“两创”的研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使“两创”的实践更多指向解决今天中国的问题、回应时代的需求挑战,进而使两创的成果转化为使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精神财富,使“两创”的成果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绝不意味着封闭自大、不看世界,中华文化的传承弘扬并不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全部。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还包括广泛借鉴吸收世界文明的有益经验、成果等。在历史上,中华民族一向兼收并蓄、海纳百川,不断学习吸收他人的好东西,并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自己的东西。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借鉴世界人民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在不断汲取各种文明养分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注释】
[1]本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2015MZD01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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