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连续发展至今的文明。五千年的连续发展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征。中华文明的这种连续性之所以成为可能,除了各种其他因素,中华民族自觉的传承意识和传承实践始终是一个重要原因。自觉地继承、传承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项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文化连续发展的根本条件。孔子注重“述而不作”,述是复述,也是传承,述是早期古代文化积累发展的主要方式。没有“述”,文化的成果就不能保留和传承,孔子以后,儒家对六经的不断解释和自觉传承对中华文化的久远传承发挥了根本性的示范和作用。唐代的韩愈曾写下著名的《原道》,“原道”的“道”就是中华文明及其核心价值,强调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要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文化。宋代以后,“学绝道丧”成为儒学的根本忧患,主张把文化和价值的传承作为第一要务。
20世纪中国文化中的“继承”问题,在现代文化语境中指对“古代文化遗产”的继承,从而使得继承这一法律术语同时具有广阔的文化意义。在发生学上,这个问题既是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发展转变中发生的,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在长期武装斗争时期就遇到的问题。就前一点来说,这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突显的新旧文化问题,当时的主流声音是高举科学和民主的旗帜,批判传统文化。就后一点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包含着自己的文化主张;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武装斗争为中心任务的时代使命不能不规定文化继承和选择的主题。
换言之,以革命为中心任务的时代,对文化的主张和选择必然是以服从革命斗争为根本、为革命斗争服务的。革命的武装斗争需要的是鼓励勇往直前、冲决罗网以及坚决奋斗的气概、意识和精神,而反对遵守秩序法则,不重和谐守成。中华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文化,儒家在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上肯定革命的必要性和正当性,而儒家思想本质上不是为革命呐喊的而是为治国安邦、修身齐家服务的学问。因此儒家重视的是和谐、秩序、道德、团结、稳定。历史上,汉代政权经过军事斗争取得胜利,而后转入长治久安时期。汉代大一统王朝的成功不是自然经历了这样的转折,而是以秦政为借鉴,通过重视汉儒叔孙通对刘邦所说的“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认识到儒学不是马上得天下的学问却是马下治天下的学问,而逐步取得的。马上得天下指武装夺取政权,马下治天下则指和平时期的长治久安,中心任务不同,对传统文化的选择和认识也就不同,对文化传承的态度也就不同。
因此,在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时期,理所当然,传统文化包括儒家、道家、佛家的思想不受重视,因为儒、释、道重视的是道德对社会的涵养、文化对人的化育。这些传统思想文化在当时不仅不受重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批判,也有其合理性。因此,以革命斗争夺取政权为中心任务的时代和取得政权建设发展的时代,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与需要是不同的。革命战争时代对中华文化的传承必然不同于建设发展时期,不仅在整体上的认识不同,在对个别问题的继承上也必然不同。这在毛泽东的意识中表现得最为明确,典型的例子是抗战期间毛泽东对彭德怀、匡亚明表示的对孔子思想的意见。彭德怀主张在抗日统一战线内部,在人与人之间,发扬互爱、互敬、互助精神,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泽东对此提出批评:“在政治上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口号是不适当的,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只有在阶级消灭后,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匡亚明提出孔子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是说领导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应该肯定。毛泽东认为,孔子思想中有消极的东西,也有积极的东西,只能当作历史遗产批判地加以继承和发扬。对当前革命运动来说,它是属于第二位的东西,第一位的用以指导革命运动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
从193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方针,以毛泽东为代表,表现为“批判地吸收”。其主要意旨是,在批判的前提下吸收,批判居于主体、优位、前提的地位,这和这一时期党的革命中心任务是一致的。当然,由于中国共产党早期受到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思潮的影响很大,所以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也受到了五四新文化思潮的影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一个时期,在将近30年中,国家仍然延伸了革命斗争时代的文化方针与态度,这一时期长期地以“批判地继承”作为文化的主导口号和方针。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指出,对于传统文化“要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这一思想不再局限于以往以革命为中心任务时期的“批判地继承”的提法,不再把“批判地继承”作为文化传承的主导方针。扬弃是同时包含了发扬和抛弃两方面的辩证法。扬弃就是既取其精华,又弃其糟粕。这个新的提法避免了以批判为先、为主的倾向,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生历史性的转变后,依据治国理政的整体需要对文化继承方针的新思考。(www.daowen.com)
多年以来,我们在文化领域遇到的主要问题,不是要不要继承,而是如何继承、继承什么。前者是继承方法,后者是继承标准。毛泽东在1938年说过,“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又说,“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1940年,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他提出“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他特别批评“言必称希腊”,强调不仅要懂得中国的今天,还要懂得中国的昨天和明天,强调不能忘记我们自己的老祖宗。这些直到今天还是有意义的。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文化理念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甚深,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伸了革命战争时代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所以在继承文化遗产的问题上,始终不能及时转变以批判为主的思维。如在如何继承古代文化遗产问题上,在一个很长时期内沿用了五四时期对科学和民主的强调,强调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用以区别封建性和民主性。其实,把民主和科学作为文化继承的标准,是不够全面的。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和道德美德,唐诗宋词的美学价值,中和辩证的实践智慧,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等,都包含着超越时代的普遍性文化精髓,不能仅在这种科学民主的标准下被肯定。另一种常见的误区是认为农业文明时代发展出来的文化已经全部过时,这是犯了机械决定论的错误,没有认识到人类任何时代都可能创造出超越时代的文化内容。
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键是承认中华文化含有超越时空、跨越国度、富有永恒意义又有当代价值的成分。中华文化为我们今天的文化建设不仅提供了“民族形式”,还提供了积极丰富的内容。
弘扬是把承接下来的传统发扬光大,因此弘扬与继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继承是前提,弘扬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扬,往往指在实践中自觉地予以宣传、予以贯彻、予以提倡、予以发挥。近年来,我们一直提倡弘扬优秀传统,发扬民族精神,都是自觉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以发扬的积极实践。因此,真正的继承不是简单承接,而是联系着弘扬,弘扬是更为自觉地继承传统的积极态度。继承意味着肯定,继承和弘扬的方针反映了现实的需要。继承与弘扬,正像继承与其他范畴的关系一样,不是割裂的,弘扬也是一种继承,发展也是一种继承,继承和弘扬发展是互相包含、关联一体的文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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