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儒家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下册):因名责实的经世思想

儒家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下册):因名责实的经世思想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王阳明从“事上磨练”的“致良知”还是沈起元从“实心整理”的“立政”操持,都恪守着儒家因名责实的经世思想,意图达到“实心”与“实政”统一的目的。[9]这些都是儒官儒吏“尽心尽职”“以实心行实政”的案例,值得后世“亲民之官”借鉴,也是儒家经世思想中的实实在在的议题。同样,孔子的“使民以时”、孟子的“不违农时”等都是由“实政”而提出的事权问题。“事权”必须由亲临战场、指挥瞬息万变战斗的将军独立行使。

儒家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下册):因名责实的经世思想

清代儒家“朴学”风气的影响,清代的地方治理中亦兴起了对“实心”与“实政”之辩证关系的讨论。此“明体达用”的“经世”风气尤见于牧令一级的“父母官”及曾有过牧令经历的“封疆大吏”或“朝廷重臣”。辑录《牧令书》的徐栋和纂述《牧令书辑要》的丁日昌即其显例。《牧令书》和《牧令书辑要》辑录了与他们同样具有地方和中央做官经历的官吏的吏治经验。如沈起元在《循吏约》中坦言:

分疆守土之官,未有若知县之于民至亲至切者也。故易于见功,亦难于称职。然才识之高者不足恃,下者不足虑,惟视其心何如耳。才有不同,心无不同也,识有不一,心无不一也。心者何?一曰实心。国家澂叙官方,吏治章程,纤悉具备,特患视为具文故事。……苟能将士习民风狱讼赋役水利盗贼诸事,凡一切令甲之所垂,宪檄之所饬,民生之所系,国计之所关,一一实心整理,如饮食衣服之切己,饥必求饱,寒必求暖,不因上台督责而粉饰,不因同列异同而依违,一民未安,一事未究,寝食不敢宁也,焦劳不敢恤也。由是,则才高者寻理必细,操持必坚,更无难事足以沮我。何患政之不立?[7]

“实心”是一种行政伦理意识,告诫官吏不能将“吏治章程”“视为具文故事”,以虚饰其权责,“实心整理”就是将行政伦理落实到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中,这就是在吏治层面落实了儒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王道仁政”,此“立政”亦即以“实心”立“实政”。

无论是王阳明从“事上磨练”的“致良知”还是沈起元从“实心整理”的“立政”操持,都恪守着儒家因名责实的经世思想,意图达到“实心”与“实政”统一的目的。对起源于“司徒之官”的儒者来说,他们凭“清议”监督官吏,有什么样的职权就要履行好同样的责任,这是“名副其实”的“立政”,否则就是“尸位素餐”,为“清议”所弹劾。“庶人”亦可“直言”议政,老百姓常以“占着茅厕不拉屎”和“吃白饭”来讽刺只知道弄权而不知道办事的官员,这是老百姓以朴实的语言讲述“立政”必“实”的道理。[8]宋明以降的儒官儒吏对“父母官”“亲民”之“实政”多有留意并恳切处之,后儒经理郡县者多传为美谈。如明代李廷机编辑的《宋贤事汇》载:

周濂溪先生敦颐提点广东刑狱,尽心其职,务在矜恕。不惮出入之勤,瘴毒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皆缓视徐按,以洗冤泽物为己任。

真西山先生德秀再知泉州,决讼自卯至申末已。或劝啬养精神,先生曰:“郡敝,无力惠民。仅有政平讼理,事当勉。”(政平讼理,亦惠民之一端也。)

陆文安公九渊知荆门军,民有诉者,无早暮,皆得造于庭。复令自持状以追,为立期,皆如约而至。即为决之,而多所劝释。其有涉人伦者,使自毁其状,以厚风俗。唯不可训者,始置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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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领浙西时,大饥。公设法赈救,仍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湖上,居民空巷出游。又谕诸佛寺兴土木,又新廒仓吏舍,日役千夫。监司劾杭州不恤荒政,伤耗民力。公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兴造,皆欲发有余之财,为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惟杭州宴然,民不流徙,公之惠也。[9]

这些都是儒官儒吏“尽心尽职”“以实心行实政”的案例,值得后世“亲民之官”借鉴,也是儒家经世思想中的实实在在的议题。在许多读者的印象里,宋明儒者都是些空谈性理的“道学先生”。许多读者误以为他们只不过是些“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腐儒”[10],这些大都源于“空对空”的教科书或者以“唯心唯物”二分法独断地套装儒家思想陈寅恪说的那种“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的情况,只要去读反映“郡县制”的“牧令书”,就比较清晰了,因为那里面有大量对应“实心”的“实政”议题和案例。至于“唯心唯物”二分法,用于纯粹的学术思想如佛学道家还比较靠谱,我想这大概就是陈先生所谓(儒家)“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的衍生意义。

关于儒家的研究,我们如果不考虑其“司徒之官”的起源背景,不联系其“修齐治平”的政治情怀,忽视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任人唯贤的“德政”传统和“科举制度”象征的治权开放体系,则很难解释一个中央集权的社会治理体系在中国能够维系两千多年而不解体,而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西班牙帝国、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等之中央集权体系最多也只能延续三五百年。两种中央集权体系不同的历史命运或许可以从支撑中央集权的“行省”“王国”“公国”或“郡县”之不同中得到解释。在西方的帝国体系里,“行省”“王国”或“公国”模仿中央,欲求统揽一切权力,结果是:要么被灭,要么自己独立,帝国的中央集权最终分崩离析;在中国的郡县制中,中央只垄断政权,官吏由中央指派,但事权由郡县自主,鼓励其亲民之官实政惠民,权非官职垄断,而随事权衡,“一朝天子一朝臣”形成一政务官体系,而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则形成一事务官体系,二者形式上矛盾,而历史事实证明二者并行不悖——“事权”可以相对独立于“政权”。清儒曾编一实政掌故,以明官权与事权的辩证关系:“何易于为益昌令,刺史崔朴泛舟春游,出益昌,索百姓挽纤。易于即腰笏,躬自引舟。朴惊问状,易于曰:‘百姓方急耕蚕,惟易于无事,可代其劳。’刺史不安,乃以骑去。”[11]这就是“事权”相对于“政权”的独立性。同样,孔子的“使民以时”、孟子的“不违农时”等都是由“实政”而提出的事权问题。这些问题仅在书本里讲未必能明其影响制度的深意,联系“亲民之官”经世济民的实际就比较容易搞懂了。

绝大多数宋明大儒有“牧令”经历,其理事、心性之辨也多立于其“亲民”“牧守”的事务,自然也会对“圣王事业”(政权)提出批评和修正。所谓“虽尧舜之事,亦只如太虚中一点浮云过目”(程颢语)。“尧舜之事”属于“圣王之权”,但亦如自然事物的变迁,“与时偕行”,因时、因事而变,这就为基层治理的事权留下了独立于中央政权的空间。中国兵家有句格言:“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君命臣为将显示的是“政权”,而“将在军”表达的就是相对独立的“事权”。“事权”必须由亲临战场、指挥瞬息万变战斗的将军独立行使。这与“郡县官吏”相对“中央君臣”独立行使“事权”的“实政”如出一辙,是“实事求是”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体现。这也是宋明儒者中多出大政治家、改革家、“三立完人”(如司马光王安石、真德秀、薛瑄、王阳明以及吕坤等)的原因,所谓“宋世人才最盛。名公巨卿,或起家外吏,或由重臣出历州郡,其政事卓卓可纪,皆由蕴蓄深厚,非矜才任气者所可几也”[12]

郡县制下的“守令”既是“父母官”之名,亦当责以履行“事权”之实。根据“因名责实”的逻辑,郡县治理或行政学应能提示此儒家为政之道的特点:“因心出治,惟我施行,则莫妙于知州知县矣。夫朝廷设官,自公卿以至驿递,中外职衔,不啻百矣。而惟牧令,人称之曰父母。父母云者,生我养我者也。”[13]“治国如治家”,“家长养育子民”的“权力与责任”在明儒吕坤的《知州知县之职》一文中被详尽列出。吕坤所述关于社会治理的工作指南可谓详尽备至,让人叹为观止:

土地不均,我为均之。差粮不明,我为明之。树木不植,我为植之。荒芜不垦,我为垦之。逃亡不复,我为复之。山林川泽,果否有利,我为兴之。讼狱不平,我为平之。凶豪肆逞,良善含冤,我为除之。狡诈百端,愚朴受害,我为剪之。嫖风赌博,扛帮痴幼,我为刑之。寡妇孤儿,族属侮夺,我为镇之。盗贼劫窃,民生不安,我为弭之。老幼残疾,鳏寡孤独,我为收之。教化不行,风俗不美,我为正之。远里无师,贫儿失学,我为教之。仓廪不实,民命所关,我为积之。狱中囚犯,果否得所,我为恤之。斛斗秤尺,市镇为奸,我为一之。贫民交易,税课滥征,我为省之。衙门积蠹,狼虎舞民,我为逐之。吏书需索,刁勒吾民,我为禁之。征收无法,起解困民,我为处之。游手闲民,荡产废业,我为惩之。异端邪教,乱俗惑民,我为驱之。庸医乱行,民命枉死,我为训之。士风学政,颓败废弛,我为兴之。市豪集霸,专利虐民,我为治之。捏空造虚,起祸诬人,我为杜之。聚众党恶,主谋唆讼,我为殄之。火甲负累,乡夫骚扰,我为安之。某事久废当举,我为举之。某事及时当修,我为修之。民情所好,如己之欲,我为聚之。民情所恶,如己之仇,我为去之。使四境之内,无一事不得其宜,无一民不得其所,深山穷谷之中,无隐弗达,妇人孺子之情,无微不照。[14]

以此为社会治理目标,则“知州知县”不愧为名副其实的“父母官”,“家国天下”始可能有“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和社会基础;儒家“民贵君轻”的思想亦可实现创造性转化。我们要将其与“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相接引,砥砺创新,以夯实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基础并提升社会制度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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