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文明、文化传播都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手段。古代受地理和技术条件限制,各个不同文明板块来往有限。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得到提高,国家和民族交流逐渐多了起来,但文明主体的互动染上了大规模殖民和战争的色彩。世纪之交,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出现,正在把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变成一个信息瞬间传递、扩散的“村落”,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2017年1月19日,在中国实学研究会、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领导干部学国学促进会主办的“国学孔院行”启动仪式上,有专家就提出,应结合当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文化项目,丰富其内容,使活动的单向展开变成一种双方的需求。《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我们认为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个是我们有较大主动性的文化中介机构或人员,比如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还有华侨华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以及我驻外机构、中资企业、遍布世界各地的中餐馆;一个是双方合作开展的活动项目,比如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这些活动有时我们也可以作为主动的一方);一个是对方主办的各项文化活动,如果有可能我们也可以考虑参与进去。这样看来,只要调动起积极性来,并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甚至资助扶持,机会还是很多的。与某些西方国家文化渗透的图谋不同,我们不是去故意搞乱别的国家和人民,而是更多地从对方的角度着想,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其中“大众传播”强调了文字(报纸、杂志、书籍)、电波(广播、电视)、电影、电子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工具,受众庞杂;“群体传播”相对范围小,针对的是利益、观念、目标、关心等因素相互联结起来的集合体;“人际传播”专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感官参与度高,可使用语言和大量的非语言符号(如表情、姿势、语气、语调)等。
文化不只是抽象的观念,还和经济利益挂钩。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开始进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能生产力时期,文化除了传统的意识形态和教化功能,还出现了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现象。过去是卖产品(成本+利润),现在是卖品牌、卖文化、卖价值观。文化产业已成为全球成长最快、利润最大的产业之一。但是,不要说同欧美发达国家比较,就是和日韩相比,我们在世界文化市场的份额也是很低的——这与文明古国的历史地位、第二大经济体的现实很不相称。新世纪伊始,我国的文化产业年年攀升,潜力巨大。为此,要充分运用我们的经济对外贸易、“企业走出去”前期奠定的基础,配合国家制定的经济开放新格局,扩大人文交流,尤其注重“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使得双方受益、多方获利。(www.daowen.com)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究竟是什么?恐怕一下子也很难讲清楚,双方都能接受的模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磨合。本土化、世俗化本来就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要互通有无、友好协商,切忌自以为是、单向流动。在传播我国文化的同时,还应注意发掘和汲取所在国的文化精髓。传播、交流实质上是不同文明的对话。换个角度看自身,对从形式到内容上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而言,也是一个外来的比对“刺激”因素。当一种文化具有全球性的影响和眼光时,对比能使它回到对自身的反思和自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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