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很广,从不同角度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参与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分类
电子商务通常在三类群体之间进行,即企业(Business)、政府部门(Government)和个人消费者(Consumer)。按信息在这三类群体之间的流向,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以下八个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B2B)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务活动。也就是说,进行电子商务的供需双方都是企业(或商家),它们通过网络交换信息,传递各类电子单证(如订单、合同、付款通知等),从而使交易全过程实现电子化和无纸化。B2B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如海尔、戴尔等),与上游原材料和零配件供应商、下游经销商、物流运输商、产品服务商等利用各种网络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企业也可以是商家,如某商家通过阿里巴巴平台采购宝洁公司的商品等,这些都属于B2B电子商务。通过专用增值网络(Value Added Network,VAN)进行的电子数据交换是这类电子商务产生、发展的基础和前身。B2B网站的典型代表是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慧聪网和敦煌网等。
(2)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onsumer,B2C)指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这类电子商务实际上是电子化的在线零售业。目前,互联网上已遍布各种类型在线零售企业。它们所出售的商品一应俱全,从食品、饮料到计算机、汽车等,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消费品;或者提供各类网络服务,如远程教育、在线医疗等。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为企业和消费者开辟了新的交易平台,再加上全球网民的增多,B2C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动力。B2C的典型代表有亚马逊、当当网、京东商城、唯品会和天猫等。
(3)个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个人消费者与企业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Business,C2B)指先有消费者提出需求,后有生产或商贸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组织货源。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和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1)消费者群体主导的C2B,即通过聚合客户的需求组织商家批量生产或组织货源,让利于消费者。团购属于消费者群体主导的C2B的一种模式。团购就是将零散的消费者及其购买需求聚合起来,形成较大批量的购买订单,从而可以得到厂商的批发价或较低的折扣价,商家也可以从大批量的订单中享受到“薄利多销”的好处。因此,对消费者与商家而言是双赢的。有的也叫C2T(Consumer to Team)模式,我国从2010年以来发展起来的团购网站有美团网、糯米网、团800和拉手网等。
2)消费者个体参与定制的C2B,也叫深度定制。消费者能参与到全流程的定制环节。企业可以完全按照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来定制。目前这种方式最成熟的行业当属服装类、鞋类、家具类。以定制家具为例,每位消费者都可以根据户型、尺寸、风格和功能完全个性化定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消费者对于空间利用及个性化的核心需求,因此正在蚕食成品家具的市场份额。而深度定制最核心的难题是如何解决大规模生产与个性化定制相背离的矛盾。
可以把C2B看成B2C的反向过程,也可以看成是B2C的补充。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2015年德国汉诺威IT博览会上表示:未来的生意将是C2B主导而不是B2C,是用户改变企业,而不是企业向用户出售,制造商必须个性化,否则将会变得很糟糕。
(4)个人消费者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个人消费者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C2C)是个人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商务平台实现交易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传统的商务模式不能提供便利的方式让消费者出售其所持有的闲置物品,而利用互联网就可以很好地解决此问题。C2C电子商务中的参与者主要有消费者及为消费者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提供商,如淘宝网等。物品持有者可通过这些网上商务平台发布其物品信息,物品需求者也可在此类平台上购买或出价竞买所需要的物品。
(5)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Government,B2G)涵盖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各项事务,包括政府采购、税收、商检、管理条例发布,以及法规和政策颁布等。B2G电子商务使企业和政府之间通过互联网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信息交换。一方面政府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自己的采购清单,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购;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宏观调控、指导规范、监督管理的职能通过网络以电子商务方式更能充分、及时地发挥。借助于网络,政府职能部门能更及时、全面地获取所需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快速反应,能迅速、直接地将政策、法规及调控信息传达到企业,起到管理与服务的作用。
(6)个人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
个人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Government,C2G)涵盖个人与政府之间的若干事务,如个人公积金的缴纳,养老金的领取以及个人向政府纳税等。C2G电子商务网站是政府工作透明化的重要窗口,也是公民了解政府发布的各项信息和政策的重要集道,如新职业-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cn)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zfgjj.taiyuan.gov.cn)等。
(7)B2B2C电子商务模式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生产厂商对商家、商家对消费者的交易链条,例如,出版商将图书出版后,直接将出版的图书交给销售商,销售商在网上销售,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购买这一商品;第二种形式是生产商同时面对供应商和消费者,如生产商海尔通过海尔招标网采购原材料(B2B),通过海尔商城销售海尔系列产品(B2C)。
(8)O2O模式(www.daowen.com)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称为线上购买、线下消费,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利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搜索商品,线下完成交易。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随着互联网上本地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和实物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O2O让电子商务网站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B2C、C2C与O2O方式相比较,B2C和C2C在线支付购买的商品会通过物流公司送到消费者手中;而O2O是通过在线支付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然后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
团购与O2O相比较,O2O是网上商城,而团购是低折扣的临时性促销。
如图6-4所示为O2O、团购、B2C、C2C的区别。
图6-4 O2O、团购、B2C、C2C的区别
2.按商务活动的内容分类
按商务活动的内容,电子商务可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不完全电子商务。
(1)完全电子商务
完全电子商务(也称直接电子商务)即可以完全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实现和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的交易。这类电子商务主要针对无形货物和服务的网上交易,如计算机软件,电子杂志的订购、付款和在线交付,金融产品和旅游产品的网上交易,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电子图书和报刊)等。这类交易不需要利用传统渠道,可以使买卖双方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在网上完成交易。
(2)不完全电子商务
不完全电子商务(也称间接电子商务)即无法完全依靠电子商务方式实现和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的交易。它需要依靠一些外部要素,如运输系统等来完成交易。这类电子商务主要针对有形货物(如书籍、电脑和日用品等)的电子订货。这类交易仍然需要利用传统的渠道(如邮政服务或快递公司等)送货或实地交割货物。
3.按开展电子交易的信息网络范围分类
按开展电子交易的信息网络范围,电子商务可分为本地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三类。
(1)本地电子商务
本地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利用本城市内或本地区内的信息网络实现的电子商务活动,电子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小。本地电子商务系统是利用互联网、内联网或专用网将下列系统连接在一起的网络系统:参加交易各方的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包括买方、卖方及其他各方的电子商务信息系统),银行金融机构电子信息系统,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商品检验信息系统,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货物运输信息系统,本地区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系统(实际上,本地区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系统连接各个信息系统的中心)。本地电子商务系统是开展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的基础系统。
(2)远程国内电子商务
远程国内电子商务是指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的网上电子交易活动,其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广,对软硬件和技术要求较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商业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金融电子化。交易各方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知识、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等。
(3)全球电子商务
全球电子商务是指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参加电子交易的各方通过网络进行贸易,涉及有关交易各方的相关系统,国家进出口公司系统、海关系统、银行金融系统、税务系统、运输系统、保险系统等。全球电子商务业务内容繁杂,数据来往频繁,要求电子商务系统严格、准确、安全、可靠。应制定世界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和电子商务(贸易)协议,使全球电子商务得以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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