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思想家卡尔·雅斯贝尔斯曾经指出,有三件事情是大学期间必须要做的:职业训练、整全的人(the whole man)的教化和科学研究。[26]从这种理念着眼,理想的法学方法论课程教学也应当致力于让学生在上述三个方面均有所收获。这就必须督促推动学生跟着教师一起展开富有问题意识的专题阅读。
客观而言,上述专题化与体系化的教学对学生阅读的数量与质量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也能提升学生撰写文献综述的能力。第一,这门课需要学生每周完成规定数量的文献阅读任务,并进行科学的文献综述和评析。这个环节主要发挥两个教学功能:一是促使学生掌握范畴体系、明白问题脉络,比如,学生是要就特定个案裁决写论文进行分析,还要分析一般法学理论争论,前者涉及决疑术思维,后者涉及体系性思维;二是要求学生学会用富有专业底蕴的文字表述专业问题解释专业现象。这个环节要求法科学子要逐渐知道在法律人的职业生涯中,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不能用个人化、情绪化的语言写作,学术论文与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有专业底蕴和严格的规范要求。(www.daowen.com)
第二,要求学生在某一个部门法领域或某一个理论法学领域,具有问题意识、分析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案,并形成正式论文的逻辑结构,展开法律家思维指导下的法律论证。这个环节主要是训练学生将所思所想形成文字的能力。他们在发现、阐述和论证问题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会更具体而生动地领会何为法律的规范性、历史性、哲学性和政治性。学生们反映这个课程体系知识容量与知识的密度都很大,文献也极具吸引力、挑战性与代表性,他们体会到法学学习原来是如此有深度而有趣,这个课一个月下来他们的阅读量相当于他们平时四个月的阅读量等,这些反馈意见也正向激励我作为教师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继续去完善这个专题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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